离婚案件中转移财产情况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2
浏览10w+
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
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712人
专家导读 1、对夫妻已有的存款进行转移。2、不经过配偶的同意,擅自将共有房屋出售给他人。3、婚内取得的收入,没有存在夫妻共同的存折内。4、未经过对方的同意,擅自无偿转让或者赠与他人夫妻共同财产。5、私下里出售夫妻其他的共同财产。

{ArticleTitle}

一、离婚案件中转移财产情况包括什么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二、婚内出轨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

在中国,虽然从道义上来说,婚内出轨者是要受到谴责的,但法律对出轨者却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处罚,甚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出轨也并不能作为少分财产的依据。

另外,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不是夫妻一方说对方出轨了法院就会这么认定,还是要用证据说话,而且,证据也讲究合法性!

通过侵犯他人隐私获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比如跟踪偷拍、进入他人房间拍摄、到宾馆现场捉奸或者是偷装窃听录音录像设备也不被允许。

既然出轨不能作为少分财产的依据,那什么可以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那么如果对方出轨了,无过错方能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呢?尽管法律上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因这些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在实际判决中,还是会有突破这一规定的做法。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有恶意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那么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来看,此时在离婚分割共有财产的时候,对恶意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若是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有这一情况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案件中转移财产情况包括什么
一键咨询
  • 151****13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3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81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8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8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2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4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3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3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诉管辖权转移的情况包括什么
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中了解到,管辖权转移的情形主要分为了两种。1、向上转移向上转移,是指管辖权从下级法院转至上级法院。向上转移具体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2、向下转移向下转移,是指上级法院将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交给下级法院审理。但是,对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恶意转移财产的刑事责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恶意转移财产的刑事责任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恶意转移财产若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如果债务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即:
1、与他人恶意串通以降低债务人赔偿能力为目的转移财产;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监护权转移的形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护权转移的形式:
(一)依法或依习惯发生的监护权转移。
这类情况主要是基于“公”的事项(或日公权力的介入)而导致的监护权转移,或日监护权的强制性转移。关于监护权的强制性转移,我国法律未作规定,但在实践中则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如未成年人的强制劳教,实际上就使未成年人原来的监护转为国家机关的监护。当然,也有人认为,这种情况下不构成监护权的转移,国家机关承担的只是一种管理责任。诚想,未成年人被强制劳教,又如何让他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不允许为未成年人监护留下空白的法律原则下,只能推定国家机关此时除负有管理职责外,还应当承担该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
1、依法发生的监护权转移。
此种情况下,法律的规定是导致监护权转移的根本要素。当监护权的行使过程行进到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监护权即时发生转移。如被监护人被他人收养、父母离婚后子女随父或随母一方生活、被监护人依法被收容教养等。
2、依习惯不需要专项委托即可发生监护权转移的情形。
此种情形主要针对具有“公益”性质的机构而言,如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公益性机构。
3、福利机构的监护职责。
(二)基于特别委托才能发生的监护权转移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监护的转移,尤其涉及非公益性事项的监护权转移个案,应通过专项委托的方式才能实现。这类监护权的转移由于涉及到不同的情况,其监护事项、监护人和受托人的状况千差万别,其监护权的转移亦存在着差异。一般来说,这类监护权的转移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监护事项的特定性。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地委托他人履行,但实际上均得以具体事项确定之。如基于旅游、特种教育、未成年人探亲的护送、被监护人的陪护等等。

二、监护人应与受托就监护事项达成协议,通常这种协议应采用书面的形式。但并不排除口头形式的适用。采用口头形式的,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同样可以确认当事人之间的监护权转移。

三、受托人必须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或资格。受托人在委托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监护职责。
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许多情况下,监护人均可把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代为履行,但这种委托也不是毫无限制的。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例来看,监护权的转移也是受到限制的。如涉及未成年人居所的指定,一般由监护人亲自为之。德国民法典亦有类似的规定,强调“未成年人居所的指定,应由监护人自己为之,而且将全部职务或个个权限为转移,在所不许。”
婚前财产赠与包括哪些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前财产赠与包括哪些情况问题解答如下, 我和我丈夫在婚前共同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现在婚后我想做一个关于假如以后离婚,财产归其中一方的协议?这算婚前财产赠予么?是否可以反悔?
律师解答:
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的财产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分,以维护赠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问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要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由于当事人之间有着道义上的因素,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则与道义不符。因此,此类的赠与也不得由赠与人任意撤销。
相关法律知识:
婚前财产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
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转移已有存款;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转移一般物品;私自出售房屋;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恶意转移财产证据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恶意转移财产证据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恶意转移财产证据有哪些
1、存折证据,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对于一方私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则建议另一方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并在平时注意搜集对方的存折线索,牢记开户行,以后可以通过查询方式查询对方的转账记录,这样无论对方将款转至何处以及何时转移,均可以查清;
3、其收入状况的证据,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因为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
5、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6、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或者私自赠与第三人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私自处分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恶意转移财产
财产分割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
(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情况下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情况下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
2、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哪几种情形
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中了解到,管辖权转移的情形主要分为了两种。1、向上转移向上转移,是指管辖权从下级法院转至上级法院。向上转移具体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2、向下转移向下转移,是指上级法院将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交给下级法院审理。但是,对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离婚前要如何财产转移?转移财产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前要如何财产转移?转移财产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我不建议你离婚。尽量把话题放到女儿身上,因为她是你们的“感情结晶品”的延续也是你们将来的希望。多点沟通和理解对方,维持一个家庭不是一时三刻就了事,而建立一个家庭都是要经过爱情的一点一滴来换取。
法律方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离婚如何转移财产,也就是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针对离婚财产转移的各种方法,见招拆招。
一、离婚如何转移财产,常见的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
首先,离婚财产转移针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不再限于存款、家具和首饰,而是转向多元化。其中包括固定财产,如汽车、家用电器、家具等;金融资产,如股权、期权、股票等;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内容比较丰富。因此,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
1、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账户的,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2、公司股权,公司股权的转移方式有很多中,其中有: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承担连带债务、利用股权代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以借款方式“出资”,离婚分担注资债务等等方式,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甚至化零,造成没有股权甚至欠外债的表象,欺骗对方。
3、房产,在房产转移上,一般还是比较好发现的。常见的转移房产的方法有: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具体的表现形式有: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房产,在离婚时,仅仅要求分割夫妻双方知道的房屋,而对其私下购买的房屋绝口不提,进而逃避共同财产的分割。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夫妻一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擅自转移过户到第三方名下,进而套取、转移现金。这种方法并不是很高明,因为用这种方法转移隐匿财产,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知。但对于其目的来说,他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此方法虽然笨拙、但很有效。
4、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这种情况比较有风险,虽然是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的,但是如果第三方在事后不承认,很可能造成鸡飞蛋打的结果。
二、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如何避免?
上面谈到的离婚前财产转移的一些常见办法,接下来就需要针对上面提到的方法,见招拆招,一一破解。
1、转移存款的,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在发现对方的经济状况出现问题时,就需要开始留心收集证据了。了解对方的账号后,可以申请查询,万无一失。
2、转移公司股权的,由于公司是夫妻生活之外的,所以在对方转移财产时很难有所察觉,即是察觉了,也不容易收集证据,因此,面对对方转移公司股权的,可以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你调查对方公司的经营情况,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
3、转移房产的,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应对策略如下:因购房手续和周期一般较长,在夫妻平时生活中,难免一方会泄露一些购房方面的痕迹,因此,如果出现一方的行为诡秘或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看有没有一段时间的大额支付,以及向房产公司汇款的记录,或者直接到房地产公司夫妻委托缴费名义进行求证,或者利用商务调查进行取证。此种情况发生后,靠另一方当事人自己的精力很难完成以上调查事宜,因此面对大额财产的,还是建议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进行办理。
4、私赠财产的,对于私赠财产的,由于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因此非常难举证。此时,就需要在平时多加留意。如,了解自己家庭中的所有财产情况,最好对家庭财产立一个清单或登记造册,适当时对着清单核对财产,这样能发现财产是否缺少或被转移。以上即是对离婚前财产转移个别行为方式的应对措施,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很多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和方法,举不胜举。因此,在遇到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时,除了多加留心外,还可以借助专业人士的专业技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为上策。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情况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比较难界定的情形是比较多的,例如一些权利类的财产,如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房屋装修时的投入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商标转让无效情况包括了几种
1、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及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3、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4、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能怎么转移婚内财产,转移婚内财产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转移婚内财产,转移婚内财产有效吗
婚内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方对其个人财产的处置是有效的,但若一方独自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则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诉讼至,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案情简介]
家住浙江省宁波江东区的陈女士今年40多岁,近日,她到把自个儿的老公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其丈夫和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经了解,陈女士和她丈夫结婚将近二十年,常因生活琐事争执,特别是这两年,双方的关系开始恶化。今年二月份,她收到了丈夫向离婚的传票。为了举证夫妻共同财产,她便委托律师对双方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不得了,她这才得知丈夫早早为离婚做了准备,在向前便将两人共有的公司股份和店面房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转让给了他的朋友和同学。
心寒之余,陈女士理智的委托律师将其丈夫告上了,她诉称两个第三人均系好朋友和同学,清楚知晓她俩的婚姻情况,为帮助实现丈夫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恶意串通,虚假受让,严重侵害了她的财产权益,故要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
[法条依据]
近日,已受理该案件。
法官提醒: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即使受让第三人为善意,经处理败诉,对于日后离婚分割财产时证明共同财产去向也会带来一定裨益。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前财产转移该怎样办,怎样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离婚前转移财产?
在网络上有很多的朋友搜索:离婚时如何转移财产。在此,需要解释一下,离婚前转移财产是违法的行为,是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产分割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将财产进行转移,目的是完全占有该财产的违法行为。虽然,现在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不追究责任,但是这不会影响其违法的性质。所以,在遇到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时,不必惊慌,法律规定了如何保护另一方利益。那么,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呢?
二、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如何处理?
在解决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的问题之前,需要了解的是并非对方转移的任何财产都是违法的。法律对离婚前财产转移进行规定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呢?【夫妻共同财产】。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后,才能确定对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是否可以请求处理转移的财产。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分为两种情况:
1、 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未或已经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前向申请财产保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讼,否则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 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怎么办?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三、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虽然法律规定了对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的保护措施,但是与其在离婚后通过重新分割财产,还不如防患于未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呢?其实,这个还是很简单的,只要用一点点心,除非你不在乎,否则避免对方转移财产是很容易做到的。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4、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
5、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6、了解对方账号,为以后避免出现财产转移做铺垫: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离婚前财产转移该如何办,怎样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离婚前转移财产?
在网络上有很多的朋友搜索:离婚时如何转移财产。在此,需要解释一下,离婚前转移财产是违法的行为,是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产分割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将财产进行转移,目的是完全占有该财产的违法行为。虽然,现在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不追究责任,但是这不会影响其违法的性质。所以,在遇到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时,不必惊慌,法律规定了如何保护另一方利益。那么,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呢?
二、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如何处理?
在解决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的问题之前,需要了解的是并非对方转移的任何财产都是违法的。法律对离婚前财产转移进行规定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呢?【夫妻共同财产】。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后,才能确定对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是否可以请求处理转移的财产。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分为两种情况:
1、 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未或已经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前向申请财产保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讼,否则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 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怎么办?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三、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虽然法律规定了对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的保护措施,但是与其在离婚后通过重新分割财产,还不如防患于未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呢?其实,这个还是很简单的,只要用一点点心,除非你不在乎,否则避免对方转移财产是很容易做到的。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4、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
5、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6、了解对方账号,为以后避免出现财产转移做铺垫: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包括哪些
1、对夫妻已有的存款进行转移。2、不经过配偶的同意,擅自将共有房屋出售给他人。3、婚内取得的收入,没有存在夫妻共同的存折内。4、未经过对方的同意,擅自无偿转让或者赠与他人夫妻共同财产。5、私下里出售夫妻其他的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什么财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表现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体现以下4个方面:
1.转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无效,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在转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转包人与实际施工人根据过错责任来承担;
2、因转包产生的拖欠材料款、租赁款、农民工工资等费用,转包人单独或与实际施工人共同承担连带支付的责任;
3、因转包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转包人应当与实际施工人就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因转包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转包人应当与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方面: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的,将面临以下处罚:责令改正,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限制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记入单位、个人信用档案,并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等。
三、刑事责任方面:因转包引起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重大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工程转包会包括哪些法律后果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程转包会包括哪些法律后果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程转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十八条
第三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因此,转包的定义可以概括为: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第三人承包的行为。
二、工程转包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明确禁止转包并对转包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转包行为无效。
我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明确禁止转包行为,《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司法解释》
第四条更是进一步明确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行为无效。
(二)转包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可以根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三)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按照《司法解释》
第二条规定,虽然在转包的情况下,转包合同无效,但如果转承包人(实际施工人)承建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仍然可以主张工程价款,并且按照《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发包人只在欠付承包人(转包人)价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四)转包工程的,转包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我国《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案件中转移财产情况包括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