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安排加班能否获工伤待遇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被公司安排加班的话是不能获得工伤待遇的,获取工伤待遇的一个基本的条件必须是员工在工作的过程当中遇到了事故伤害或者自己身患职业病,加班不是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如果被公司强行安排加班的话能获得加班待遇,加班待遇的计算基数是本人的工资。
被公司安排加班能否获工伤待遇

一、被公司安排加班能否获工伤待遇?

被公司安排加班是不能获得工伤待遇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1)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

(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

(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

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

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协商一样,如果单位不愿支付,调解无法取得效果。

3、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仲裁、诉讼。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

可见,如果自己在加班的过程当中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了伤害,这样的话才能享受到工伤待遇的,自愿加班导致受伤的话通常不能按照工伤来处理,因为工伤的认定标准必须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员工因为加班跟公司索要工伤待遇的这种行为显得非常的荒唐。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9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被公司安排加班能否获工伤待遇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7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6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3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3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2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5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5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8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6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6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3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安排加班后调休天数不足能否获赔?
安排加班后调休天数不足可以获得赔偿,此时一般支付一定数额的的加班费。不管是事业单位还是其他普通的职员,在就职之后,都是有可能会获得加班费,若是在加班后希望调休,此时一般来说就不能获得加班费,但是调休的天数必须要充足。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自行安排加班有加班费吗
自行加班不能要求加班费。员工如果有证据证明加班行为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比如在下班之前突然增加了很多工作导致预期根本无法完成,或者当天工作量远超过正常工作负荷导致必须加班完成的,此时,虽然没有加班审批记录,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员工是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去监狱当狱警什么待遇,工资和工作怎么安排
[律师回复] 今天(5月9日)下午,江门市公安局某分局通报快速侦破一宗命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南被该局刑拘,已羁押看守所。南都记者采访获悉,犯罪嫌疑人李某南系江门监狱警察,其涉嫌于今年在江门市蓬江区江华路杀害一名女子,5月8日被抓捕归案。南方都市报讯记者罗忠明严亮今天(5月9日)下午,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通报快速侦破一宗命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南被该局刑拘,已羁押看守所。南都记者采访获悉,犯罪嫌疑人李某南系江门监狱警察,其涉嫌于今年在江门市蓬江区江华路杀害一名女子,5月8日被抓捕归案。民警搜查嫌疑车辆  民警搜查嫌疑车辆传狱警杀人  根据江门监狱发布的《关于我监狱警察李南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的通报》:“2017年5月8日下午15:20左右,我监狱警察李南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执行刑事拘留,送往江门市看守所羁押。”  今天下午,南都记者在江门市江海区天鹅湾小区业主群内看到,警方在江门市江海区天鹅湾小区某幢楼下发现了涉案小车的消息,有业主在群内发布多个警察在该小区某幢楼下勘验的视频。  南都记者见到,上述视频显示,天鹅湾小区某幢楼下停了一辆被蓝色警戒带隔离的深颜色小车,小车后备厢打开,七八名戴口罩的警察正在忙碌。警方通报速破命案  据蓬江公安分局通报:蓬江公安在侦查一起人口失踪案时,发现李某某(男,57岁,江门市蓬江区人,系江门监狱工作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8日,蓬江公安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并对李某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加班工资属于福利待遇么?
劳动者加班时所获得的加班工资,并不属于员工的福利待遇,而是员工继续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员工的加班工资分为三种,工作日加班是正常工资的1.5倍;休息日加班是正常工资的二倍,节假日减班是正常工资的三倍。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怀孕女职工有何待遇,能否安排哺乳期员工出差
[律师回复]
一、怀孕女职工有何待遇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能否安排哺乳期员工出差
哺乳期员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企业不仅有解雇保护的限制,也要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作出特殊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而且依据法律的规定,她们享受每天一个小时哺乳假的权利。
用人单位若安排哺乳期内女员工出差,将直接导致她们与孩子的分离,而这种分离将导致女员工无法享受哺乳假,这与劳动法律是相冲突的。因此,若哺乳期内女员工不同意的,公司不能单方面硬性安排女员工出差。但是,由于女员工三期的时间比较长,生理的特点可能导致其不能继续从事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在这样的条件下,公司可以根据女员工的技能安排其从事新的工作。但是,从保护女员工的角度出发,不能降低原来的工资待遇。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安排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你好,公司对我的待遇不好,包括放假安排,不满意,于4月28日提出辞职,目前在外地出差,公司也同意辞职,说一个月的交接工作,我是司机,手上也是交接司机的工作,他们派我来外地干其他事,我不满意,我要回当地,他们不愿意还说扣我钱
[律师回复] ★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辞职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辞职公司前,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所欠工资应该补发。如不发放,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关于单位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1,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安排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
1、 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2、 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3、 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要怎样获取工伤保险待遇
[律师回复] 1.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这一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
(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
(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
(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怀孕女职工有何待遇,可以安排哺乳期员工出差吗
[律师回复]
一、怀孕女职工有何待遇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能否安排哺乳期员工出差
哺乳期员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企业不仅有解雇保护的限制,也要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作出特殊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而且依据法律的规定,她们享受每天一个小时哺乳假的权利。
用人单位若安排哺乳期内女员工出差,将直接导致她们与孩子的分离,而这种分离将导致女员工无法享受哺乳假,这与劳动法律是相冲突的。因此,若哺乳期内女员工不同意的,公司不能单方面硬性安排女员工出差。但是,由于女员工三期的时间比较长,生理的特点可能导致其不能继续从事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在这样的条件下,公司可以根据女员工的技能安排其从事新的工作。但是,从保护女员工的角度出发,不能降低原来的工资待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被公司安排加班能否获工伤待遇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