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未遂既遂中止什么意思?
1、犯罪未遂的意思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2、所谓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完全实现了的某一罪(或说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
3、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构成犯罪的如何处罚?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1、管制不关押行为人,但限制其3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人身自由,数罪并罚可达3年;
2、拘役剥夺行为人1个月以上半年以下的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劳动改造,数罪并罚可达1年;
3、有期徒刑剥夺行为人半年以上15年以下的人身自由,数罪并罚最高可达25年;
4、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对其进行终身劳动改造;
5、死刑是剥夺行为人生命的刑罚,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的行为人,一般可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对于犯罪时的未成年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6、在受到以上刑罚的同时,根据案件情况,行为人还可能会受到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的处罚;
7、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行为人,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决缓期执行刑罚(即缓刑)。
三、未成年人怎么免于刑事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免除处罚或不认为是犯罪:
首先,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其次,若有以下情形,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1、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
2、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
3、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综上所述,犯罪未遂既遂和中止反应的都是犯罪嫌疑人当时的犯罪和心理状态,这三者当中基本上只有犯罪中止会绝对免于处罚,因为犯罪中止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浪子回头金不换。而犯罪未遂又比犯罪既遂相对轻微一些,最起码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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