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商用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住宅商用的这种情况理论上也是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但前提条件必须是依法办理过房屋用途的变更,并且已经取得了营业执照,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在拆迁补偿的时候就不能出具合法的凭证,这让政府部门即使不发停产停业损失也都并不违法。
住宅商用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吗?

一、住宅商用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吗?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用房屋如果取得合法的经营资质时,房屋的用途依法变更的,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拆迁要注意的问题其实很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一样也会有所不同,但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

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

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

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如此等等。

居民住宅作为商业用途的话这并不是法律上绝对禁止的,所以,在资质证件手续完全都具备的情况下,政府部门不能以住宅用途为由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往往是一笔不小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标准应该是政府部门和商家当面协商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住宅商用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7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1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0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4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3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5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0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7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5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0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5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1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3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厂房拆迁能否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在厂房拆迁中,被拆迁方有权争取因停产停营业导致的经济损失合理补偿。补偿金额无统一标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方需提供。各地政府需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补偿细节,标准各异。评估机构的专业评估能确保公平。补偿金额可能涉及解雇员工的安置费用,协商解决。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以什么为前提,才能获得民事损失赔偿?
[律师回复] 对此类案件的处理,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是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应当充分吸收单纯民事赔偿中衡平原则的合理内容,在确定侵权赔偿范围时,必须充分考虑被告人赔偿能力,以已经查明的被告人现有的财产份额为限,并以此作为判决依据之一,恰当下判。如果被告人有全部赔偿能力,就判全部赔偿,如果仅有部分赔偿能力,就判处部分赔偿,如果确无赔偿能力,则判不予赔偿。另一种观点认为,在解决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问题时,应适用全部赔偿原则,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与侵权行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范围对等,不能因被告人赔偿能力有限或没有赔偿能力而少赔或不赔。理论上的分歧,带来了审判实践中的做法不一。据调查,当前对被告人确无赔偿能力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处理的方式主要有:一是按实际损害赔偿原则,判决赔偿;二是判决不予赔偿;三是裁定驳回;四是在裁判文书的主文部分不予判决或裁定,只是在判决的“本院认为”部分,阐明不予赔偿的理由。笔者主张对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财产被犯罪分子毁坏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同普通民事诉讼一样,不论被告人有无经济赔偿能力,应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损害全额判赔。 首先,应明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设立的宗旨。我国设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根本在于依法、公正、高效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一方面在程序上利于当事人诉讼,免遭讼累;另一方面在实体上使刑事被害人所遭受的不法侵害能在经济上、物质上得到及时的补偿。如果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查明目前被告人无赔偿能力,不按实际损害判决赔偿,以后,被害人发现被告人有赔偿能力,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又超过了诉讼时效,被害人的损失追偿就得不到保证。 其次,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演变。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主要体现在三个司法解释之中,一是最高《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以下简称《具体规定》),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在受理附带民事诉讼时应考虑当事人的赔偿能力,如果被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实被告确有财产可供赔偿的,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但《解释》和《规定》均取消了类似的规定,而是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该立法的旨意是对被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实被告人确有财产可供赔偿的,或被告人确无赔偿能力的,人民仍应受理并依法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如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再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现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以《解释》和《规定》为准。 第三,从《规定》的内容来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主要有两种:一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二是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以上二种损失,在《规定》实施之前,均是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以下简称《解释(试行)》) 第八十六条规定:“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已经得到退赔而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解释(试行)》下发后,对因盗窃、诈骗等财产犯罪遭受的物质损失也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各普遍感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过宽,影响刑事案件的及时审结。正基于此,《规定》才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于赔偿 第一种损失,而将 第二种损失排出附带民事诉讼之外,规定以民事诉讼方式解决。《规定》的立法精神是,对这两种损失,受害人均应受偿,只是可选窢担促杆讵访存诗担涧择不同的途径。同是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如果按附带民事诉讼要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而以民事诉讼解决即不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显然与立法精神不符。而且 第一种损失,被害人并非仅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追偿,按照《解释》 第八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如果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在刑事审判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倘若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依被告人的赔偿能力而判决,而另行提起的民事诉讼又按实际损害赔偿原则判决,势必出现一事出两果的尴尬局面。 第四,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能力不同。前者解决的是违法行为的责任性质,是一个审判阶段的问题,而后者则是履行能力问题,是一个执行阶段的问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拆迁中什么样的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拆迁中并不是所有的营业性房屋都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能够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房屋还应该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的房屋。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因他人的获利而遭到损失,可以作为不当得利吗
[律师回复]
一、不当得利有诉讼时效吗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以及继承权请求权等,由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的一种,因此,不当得利也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法通则》第135条至137条规定我国诉讼时效期间分三种,分别为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并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范围相同,适用于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范围以外的请求权,二者除期限不同外尚有如下区别: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可能有中止、中断,丽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没有中止、中断的问题。
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是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现实生活中,不当得利受损人的权利被侵害往往不是受益人的行为所致,而主要是受损人自己,个别情况下是第三人的过错或自然事件引起的。在受损入自己过错的情况下发生不当得利,受损人是知道至少是推定受损人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因此,不当得利是受损人自己引起的,不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据上分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绝大多数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即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据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
以上就是对不当得利有诉讼时效吗,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所做的解答。大家千万要记住民事案件中的诉讼时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如果不符合诉讼时效的要求,那么您可能有理也说不清。所以,在处理不当得利民事诉讼时,不妨先向律师咨询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这样才能更有把握打赢官司。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怎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怎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因他人的获得而遭到损失的,可以作为不当得利的处理吗
[律师回复]
一、不当得利有诉讼时效吗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以及继承权请求权等,由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的一种,因此,不当得利也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法通则》第135条至137条规定我国诉讼时效期间分三种,分别为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并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范围相同,适用于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范围以外的请求权,二者除期限不同外尚有如下区别: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可能有中止、中断,丽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没有中止、中断的问题。
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是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现实生活中,不当得利受损人的权利被侵害往往不是受益人的行为所致,而主要是受损人自己,个别情况下是第三人的过错或自然事件引起的。在受损入自己过错的情况下发生不当得利,受损人是知道至少是推定受损人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因此,不当得利是受损人自己引起的,不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据上分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绝大多数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即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据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
以上就是对不当得利有诉讼时效吗,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所做的解答。大家千万要记住民事案件中的诉讼时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如果不符合诉讼时效的要求,那么您可能有理也说不清。所以,在处理不当得利民事诉讼时,不妨先向律师咨询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这样才能更有把握打赢官司。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1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宅基地红线图怎样获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宅基地红线图怎样获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什么是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车辆停运损失费所谓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或日停运的顺势费用。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二、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赔偿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例如:周某是一辆面的车主,平时以面的拉乘客为业,收人比较稳定,平均每天收人200元。某日,周某的面的被一辆从后面跟来的刹车失灵的卡车撞到,由于惯性较大,周某的车又撞到水泥柱上,一个轮胎被撞爆,发动机也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周某的面的修好共用了3天,这三天中,周某无法继续运送客人,损失600元,这样,周某可就该项停运损失费用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1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停产停业损失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房屋因征收活动不能继续从事生产经营而造成的损失。同时该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实践中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属于营业用房的,应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5的补偿。    2.按房屋面积计算。上海规定,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00-400元2 计算,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3.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深圳规定,拆迁合法经营性房屋引起停产、停业的,能依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3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照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3个月的补偿。    4.区分企业用房是住宅用还是非住宅用,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规定:    (1)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    ①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是指被征收房屋停产停业期间平均每月的市场月租金,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②月净利润是指生产经营者利用被征收房屋,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平均能够获取的税后净利润。月净利润按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的损益表确定。无法根据损益表确定的根据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推算。    ③修正系数基准值为1,根据使用被征收房屋的生产经营运行状况和市场预期进行修正,修正调整幅度不得超过20。    ④员工月生活补助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支付给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员工月生活补助标准按征收决定发布前上个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员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计算。生产经营者凭房屋征收决定相关证明到区县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开具参保人数证明。    (2)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5.按照营业年限计算。一般是在确定税基后,根据营业年限确定相应的补偿倍数。    6.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7.据实补偿,协商确定。由被拆迁人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停产停业损失的数额与拆迁人进行协商确定,补偿期限为停产停业的时间。
停业停业损失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房屋因征收活动不能继续从事生产经营而造成的损失。同时该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实践中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属于营业用房的,应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5的补偿。    2.按房屋面积计算。上海规定,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00-400元2 计算,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3.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深圳规定,拆迁合法经营性房屋引起停产、停业的,能依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3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照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3个月的补偿。    4.区分企业用房是住宅用还是非住宅用,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规定:    (1)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    ①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是指被征收房屋停产停业期间平均每月的市场月租金,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②月净利润是指生产经营者利用被征收房屋,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平均能够获取的税后净利润。月净利润按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的损益表确定。无法根据损益表确定的根据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推算。    ③修正系数基准值为1,根据使用被征收房屋的生产经营运行状况和市场预期进行修正,修正调整幅度不得超过20。    ④员工月生活补助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支付给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员工月生活补助标准按征收决定发布前上个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员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计算。生产经营者凭房屋征收决定相关证明到区县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开具参保人数证明。    (2)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5.按照营业年限计算。一般是在确定税基后,根据营业年限确定相应的补偿倍数。    6.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7.据实补偿,协商确定。由被拆迁人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停产停业损失的数额与拆迁人进行协商确定,补偿期限为停产停业的时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如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因为工作的失误对公司造成损失开除员工,员工能获得赔偿吗?
[律师回复] 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三)项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虽然工作失误,但造成用人单位损失较小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处罚,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何谓重大损害,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行业特定和普遍认知确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即不到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无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均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按照过错大小,予以适当赔偿,一般在30%左右,不超过50%。《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我因他人的获利而遭受损失的,可以作为不当得利吗
[律师回复]
一、不当得利有诉讼时效吗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以及继承权请求权等,由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的一种,因此,不当得利也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法通则》第135条至137条规定我国诉讼时效期间分三种,分别为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并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范围相同,适用于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范围以外的请求权,二者除期限不同外尚有如下区别: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可能有中止、中断,丽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没有中止、中断的问题。
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是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现实生活中,不当得利受损人的权利被侵害往往不是受益人的行为所致,而主要是受损人自己,个别情况下是第三人的过错或自然事件引起的。在受损入自己过错的情况下发生不当得利,受损人是知道至少是推定受损人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因此,不当得利是受损人自己引起的,不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据上分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绝大多数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即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据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
以上就是对不当得利有诉讼时效吗,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所做的解答。大家千万要记住民事案件中的诉讼时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如果不符合诉讼时效的要求,那么您可能有理也说不清。所以,在处理不当得利民事诉讼时,不妨先向律师咨询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这样才能更有把握打赢官司。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拆迁安置 > 住宅商用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