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设立分公司时的租房合同是和谁签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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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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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总公司在成都设立分公司的话,如果分公司在租赁场地经营,在租赁合同里面,签字盖章的应该是总公司,是总公司和出租房签署的。除了租房合同,设立分公司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材料给工商局。
成都设立分公司时的租房合同是和谁签的?

一、成都设立分公司时的租房合同是和谁签的?

根据法律规定,应该是分公司自己签订租赁合同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此外,设立分公司是总公司的行为,理应用总公司法人签字、盖章。

二、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然后加盖公章。

2、公司的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协议

3、制定代表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亲自填写好,然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沾到上面,去工商局提交就可以。

4、分公司注册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任职文件,主要担任什么。

5、公司章程的复印件,盖上总公司的公章。

6、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盖上公章法人签字。

三、分公司有哪些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大型公司在成都设立分公司,不是在自有房产内办公,就需要租房房屋。在提供的租房合同中,应该是总公司和房东签字盖章,这个时候,分公司还没有成立,没有签章的权利。分公司是总公司下设机构,一般来说,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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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发起人情况(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情况、资信状况、近3年资产负债及利润状况)和市场预测情况;

三,拟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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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筹建负责人名单及简历;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租赁公司筹蘑申请的答复期为3个月。如未获批准,申请人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同样的申请。
金融租赁公司筹建期限为6个月。逾期不申请开业或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的,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筹建期内不得以金融租赁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另外,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建和申请开业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投资能力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股东货币资金入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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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五,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人员的证明材料;

六,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七,工商管理机关出具的对拟设公司名称的预核准登记书;

八,营业场所和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

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融租赁公司的开业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脂方可开业。金融租赁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3个月不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许可证。井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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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物业费承租人和出租人谁来交
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没有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这是该费用应该由出租人来承担。若有约定,则就按照约定中确定的主体来承担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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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表哥想开一家家具加工厂,准备租赁一个带设备的厂房,谁能提供一篇带设备的厂房租赁合同呢?
[律师回复]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
  
一、机械设备及厂房概况:
  
1、机械设备见附件设备清单
  
2、甲方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平面图见附件红线部分)。
  
3、该厂房内安装有供加工设备的动力装臵及照明、供水设施。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仅作为机械加工厂房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厂房的用途。
  
3、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甲方指定的厂房内使用。
  
三、租用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及厂房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限内并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限及续租:
  自二○○九年六月一日起至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返交给甲方办理退租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五、租金计算机结算方式:
  
1、设备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6小时,确因工作所需应通知甲方。
  
2、租赁费计费方式:
  2009年租金¥500000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其中机械设备租金¥375000元,厂房租金125000元)
  2010年租金¥1000000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其中机械设备租金¥750000元,厂房租金2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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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租赁在合同期内提前结束,租金按以下结算:每月16前退租的,交半月租金;15日后退租的,交正月租金。
  
4、租金在每年6月、12月底前各结算一次,结算后15天内乙方付清租金。
  
六、设备租赁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应做好日常维修、保养,保持设备良好,每月按
  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保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2、在设备保修期(指新设备)发生故障,属于制造厂商责任的,由甲方通知厂商解决。
  
3、租赁过程中如乙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当造成的责任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在移交设备时甲方应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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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设备在厂房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盗失、损坏由乙方赔偿(包括设备的一切零部件)
  
2、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损失。
  
3、设备租赁期内,发生各类机械事故,乙方均应即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设备厂房。如乙方因管理及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如不能修复应予以甲方经济赔偿。
  
5、接受甲方设备管理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即时处理。
  
6、除厂房内已有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乙方拆除添臵设备时,不得损坏厂房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7、乙方应保证厂房所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墙面灯具、玻璃、照明线路等)的完整,损坏应即时更换或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负责大修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大修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大修而产生的一些后果由乙方负责。
  
9、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厂房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出售、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厂房(含附属设施及土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些争议,甲、以双方应根据《合同法》
  及其他法律有关条款有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设备所在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解决,发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租赁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至设备完全交还甲方并结算完租金后,本合同自动废止。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面提供给你的带设备的厂房租赁合同内容比较全面,应该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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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律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登记结婚时定金和彩礼钱的归属,因为各地方的风俗习惯都不一样,不过,在男方家向女方家支付了定金和彩礼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并未登记结婚,女方家需要如数退还,夫妻结婚后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也能要求女方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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