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在民事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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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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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被告方在民事诉讼活动开庭之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准备好答辩状,提交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材料,在法庭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出庭参加诉讼活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应该准备抓紧时间聘请律师了。或者被告也可以消极应对,但诉讼结果被告要自己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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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方在民事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二、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1、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每个当事人都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其进行诉讼。

2、申请回避。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更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3、收集、提供证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人民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是真实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

4、进行辩论。在法庭上,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论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和主张,同时也可以通过书面方式行使这一权利。

5、请求调解。原告起诉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用调解方式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

三、民事诉讼不应诉的后果

一般被告经传票送达不出庭的,法官可以缺席审判,必须出庭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开庭过程中,法官会全面审查案情,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放弃答辩权利,不利于法官查清事实,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建议提前准备答辩,按期参加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会给予被告方充分的准备时间,被告所做的这些准备工作无非就是证明原告的陈述并不是本案的全部事实,如果被告对原告的起诉手足无措,一时之间也没有任何可以反驳原告的证据的话,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在开庭之前试着和原告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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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
第二次离婚,原告还要从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
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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