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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奖励越早拿越好吗?应该什么时候拿呢?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奖励领取一般是有时间规定的,但也并不是越早拿就越好,只在符合奖励条件的,就能取得拆迁奖励。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企业拆迁补偿项目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1)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
2、厂房重置成新价。
3、停产停业损失费。
4、装修附属物。
5、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
6、搬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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