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不会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况有哪些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三、嫖娼构成犯罪吗
嫖娼留不属于犯罪,只是犯法行为。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在以前,第一次卖淫、嫖娼被抓的,一般处以罚款;再次被抓的,属于屡教不改,特别是 对卖淫的,一般是处以6个月到2年的劳动教养。
现在没有劳动教养了。对于卖淫、嫖娼的,只能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嫖娼行为在我国并不会涉嫌构成犯罪,当然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若是在嫖娼的过程中,同时还伴随有其他的行为,那么情况发生了变化之后,就还需要加以分析,才能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而嫖娼被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时候,若是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年龄已经超过了70周岁的、年龄在14-16周岁的、年龄在16-18周岁的但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其实可以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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