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模拟拆迁,有什么特点?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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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模拟拆迁的意思就是旧城改造的过程当中,政府确定了拆迁区域之前要先大概的了解一下居民的意向,同意拆迁的比例达到90%以上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才会发征收公告的,所以模拟拆迁的特点就是只在棚户区尝试,有具体的退出机制,没确定之前不发征收公告。
什么是模拟拆迁,有什么特点?

一、什么是模拟拆迁,有什么特点?

一)模拟拆迁的概念

政府在旧城改造中,确定拆迁区块之前,先了解居民的响应程度,如果绝大多数居民有拆迁的意愿,则当地居民通过居委会联名向政府递交改造的申请,政府将此地块作为拆迁地块,然后政府就原有旧房价值进行预评估,将拟安置房屋地块的价值,位置,面积、社区的情况明确告知居民,由居民决定是否拆迁,签订模拟拆迁协议的比例达到90%以上或100%则政府再发布正式的征收公告,若在一定期限内,政府还未发布正式的征收公告,则模拟拆迁协议自动失效。

模拟拆迁不是正式拆迁,不能发布拆迁通告,不能印发拆迁通知。是有当地有关部门在没有经过相关征收程序的前提下,通过对于片区居民意向的征集,如果达到相关的比例,那么,就启动相关征收程序的行为。

二)模拟拆迁的特点

1、模拟拆迁主要是在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中尝试的。

2、模拟拆迁有生效条件和退出机制,即同意改造户数未达到改造范围内总户数90%-100%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终止模拟搬迁。

3、将模拟搬迁作为房屋征收的重要环节,在征收决定作出之前,已经开始做征收中的征收要件工作,和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了个大颠倒。

4、在模拟拆迁中,全部的模拟程序达到征收要件时,征收主体再依法作出征收决定。

二、拆迁协议的基本内容

1、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当事人包括:

(1)拆迁人: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被拆迁人: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即对被拆迁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自然人或法人。

(3)房屋承租人:是与被拆迁人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使用人,在租赁关系没有解除且房屋所有人不能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合理安置的情况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承租人一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包括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

3、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产权调换,应按被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注意以下两种情况,不得选择补偿方式:

(1)拆迁非公益性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只给予货币补偿;

(2)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合同不能达成协议且被拆迁人不能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继续承租。补偿时间,一般应在拆迁前一次性补偿。

4、房屋估价。不管选择哪一种补偿方式,都要对所拆迁和所调换的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应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如未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双方各提出一至两家评估机构,抽签决定。评估费用一般由拆迁人承担。产权调换如双方就价格协商一致,也可以不进行评估。

5、拆迁安置办法。安置是针对被拆迁的承租人的,在被拆迁人不能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且不能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拆迁人应当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可以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也可以提供周转房。

现在还没有什么法律制度来精确的规定模拟拆迁的概念,但是模拟拆迁实际上就是棚户区改造过程当中一种比较特殊的方法了。除了模拟拆迁是具有选择性的,其他市政项目工程的拆迁,政府都是可以单方面拍板决定的,不会去征求民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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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模拟拆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发布模拟公告:一般是由市、县、区为本次“拆迁”征收主体,征收主体同意后,由市、县、区房管部门组织发布公告。 2、调查房屋登记:房屋征收部门对居民的改造意愿进行调查,同时对建筑的权属、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改造的意愿和调查的结果进行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管部门提出,同意改造人数未达标,(一般为总人数的90%,各地标准不一),应当终止模拟搬迁。 3、初次评估:户数达标之后,改造居民自行协商确定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由改造居民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进行确定。 4、方案征询:模拟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示,多数居民觉得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居民参与听证会,依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 5、签订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模拟“拆迁”安置协议。 6、生效条件:在模拟搬迁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户数达标,需将模拟搬迁协议的签订情况进行公示,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征收主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模拟“拆迁”补偿方案即为征收补偿方案,模拟搬迁协议生效并且与征收补偿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征收决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及救济途径。 8、征收评估:最终评估应当视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结合市场变换情况,可以重新进行评估,征收评估与初次评估出现差异的,被征收房屋应当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价格。 9、征收决定: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在签约期内仍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征收主体依据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又不诉讼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 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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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拆迁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发布模拟公告:一般是由市、县、区为本次“拆迁”征收主体,征收主体同意后,由市、县、区房管部门组织发布公告。 2、调查房屋登记:房屋征收部门对居民的改造意愿进行调查,同时对建筑的权属、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改造的意愿和调查的结果进行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管部门提出,同意改造人数未达标,(一般为总人数的90%,各地标准不一),应当终止模拟搬迁。 3、初次评估:户数达标之后,改造居民自行协商确定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由改造居民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进行确定。 4、方案征询:模拟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示,多数居民觉得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居民参与听证会,依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 5、签订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模拟“拆迁”安置协议。 6、生效条件:在模拟搬迁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户数达标,需将模拟搬迁协议的签订情况进行公示,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征收主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模拟“拆迁”补偿方案即为征收补偿方案,模拟搬迁协议生效并且与征收补偿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征收决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及救济途径。 8、征收评估:最终评估应当视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结合市场变换情况,可以重新进行评估,征收评估与初次评估出现差异的,被征收房屋应当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价格。 9、征收决定: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在签约期内仍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征收主体依据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又不诉讼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 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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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模拟拆迁,模拟拆迁应该注意些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什么是模拟拆迁,模拟拆迁应该注意些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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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我被邀签约模特被骗了一些钱怎么要回
[律师回复] 诈骗后怎样才能把钱要回来唯一的方法是报警。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遭遇网络诈骗,报警肯定比不报警要有用得多
2、如果遭受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了立案金额,那公安机关就会对你的案件予以立案
3、如果诈骗的金额没有达到立案金额,报警之后,公安机关会登记备案,若有其他受害人,公安机关就会根据案情、涉案金额、涉案范围等予以立案侦查。网络诈骗报案后,民警会带报案人会派出所立案。立案后会把报案人所提交的线索,过程详情上交给分局,分局网警会挑选一些线索比较多,容易侦破,有破案价值的案件进行梳理和侦破。诈骗罪应当如何处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行为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在认识上产生错觉,以自觉地将自己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用假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手机,造成较大电信资费损失的,应当如何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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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模拟拆迁,模拟拆迁应该注意些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什么是模拟拆迁,模拟拆迁应该注意些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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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也可以模拟吗?模拟的拆迁补偿能合理吗?
模拟拆迁主要是在旧城改造中针对旧城区进行的,当地的有关部门在没有经过相关征收程序的前提下,通过对于片区居民意向的征集,如果达到相关的比例就启动相关征收的行为。是否合理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当地相关政策判断,如果不合理的,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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