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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每月给一次可以么
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可以每月支付一次抚养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对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来讲,并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改变。所以,即使在父母离婚之后,一方面没有直接履行抚养义务,也不能因此免除。通常情况下,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往往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抚养义务。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支付多少的抚养费呢?这因为家庭的情况不同,最终确定应当支付的抚养费数额也不太一样。一方面需要考虑到父母的经济收入情况,另一方面也要结合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当然也不能忽略了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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