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代书遗嘱多少份
代书遗嘱一般一份就可以了或者一式两份,由代书人和被继承人各自保管一份。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二、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九)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三、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经过公证的遗嘱叫做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至于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中,房管部门是否要求办理公证,这是另一回事。但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对于代书遗嘱在继承法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应该写多少分,但最好可以一式两份,一份交给律师事务所保管,本人保管一份,对于代书遗嘱严格要求了代书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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