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公民在国外犯罪怎么处理
1、如果行为在日本,日本已经立案侦查,按照日本法律办理;
2、之后回国,根据《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按照属人管辖,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在日本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对于中国人在国外犯罪回国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要看他所犯的罪行及其严重性。如果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其所犯罪行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当然这里只是规定可以不予追究,非必然结果,若造成的影响恶劣,不排除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十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外国犯罪,首先肯定是要受到外国法律的制裁。但对于其在外国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并不一定构成犯罪。若不构成犯罪,那么回国之后肯定就不会受到追究,但要是在我国也认定构成犯罪的话。则此时要看其所犯罪刑最高刑期有没有超过3年,若没有超过3年的,可不予追究。而要是超过了3年,意味着罪行比较严重,这个时候就要追究其责任,不过可以免于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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