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表现是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表现有:转移夫妻存款、收入私自存取、转移物品、出售固定资产等,对于上述这些情况都是可以作为一方私自转移财产的证据,在对离婚过错方进行认定时,可以向司法机关提交。

{ArticleTitle}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表现有哪些?

有不少的离婚当事人担心和苦恼对方恶意负债和转移财产,遇到类似情况就束手无策。实践中,转移财产常见的情形一般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转移一般物品;

4.私自出售房屋;

5.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本条是关于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规定。本条是新增加的规定。依据本条规定,惩治离婚时分割财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措施主要有: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分割是指在判决离婚中于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于共同财产判决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少分是指人民法院判决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获得比均等分割的份额少的财产。不分是指人民法院判决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不能分得任何共同财产。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人民法院对于上述妨害民事诉讼行一方,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和处理,如果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上,存在异议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双方约定的情况下来进行认定,或者无法协商认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表现是哪些?
一键咨询
  • 131****42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3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7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3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6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80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0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6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3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现有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限。双方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存续期就是合同期限,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但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按原规则在履行的,表示劳动关系继续。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一方转移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前转移财产的,依据法律规定,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3、你目前也是猜测,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在提起离婚前,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查封该存款账户,同时在案件受理后,申请调取你妻子转移存款的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则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财产的分割,并可以要求不分货少分财产给对方婚姻法对于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是在离婚之后才发现的,你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要注意请求再次分割的法律期限是从发现之日起两年之内。二、法条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动关系转移表包含的转移关系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动事实关系转移、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转移。在填写劳动关系转移表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解除。在转移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在办理转移事项时,是需要缴纳适额费用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如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
1、如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
2、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要注意什么问题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法婚姻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二,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从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
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在这种情况下,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一定时间也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四、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五,恋爱或订婚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3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有共同债务吗
[律师回复]   不一定,主要看债务的性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应由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1.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应当由夫妻双方负担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以上的经营活动中所应交纳的税收,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且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2.共同债务的具体清偿。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清偿的顺序为: 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其次,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以各自法定个人所有或约定个人所有的财产予以清偿,以保护其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没有夫妻个人财产或个人财产不足时,方可以承诺日后清偿。  如何由夫妻的个人财产加以清偿或承诺的比例 首先由夫妻进行协商。协商可以在调解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其他时间地点进行。由人民将协商的结果记载在调解书中。  在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人民判决。人民可以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判决。   3.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清偿。  个人债务是指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个人债务一般包括婚前购置财产所负的债务及其他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虽发生于夫妻共同生活中但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该约定不得规避法律,等等。  个人债务应以个人财产清偿,对方不负连带清偿责任,但对方愿意清偿的,法律也不禁止。用于清偿个人债务的个人财产,包括共同财产中分割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法定的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双方约定的归各自所有的财产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隐匿财产能离婚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有转移财产的行为能提出离婚,但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就算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转移财产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财产,若是离婚之后才发现这种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婚内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2、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因为婚姻关系的特殊性,与一般的民间借贷存在差别,法律未做特别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法律规定或约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夫妻一方借贷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承担连带偿还义务。因此,要认定夫妻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性质,需要确定借款的性质及用途。本纠纷中,老刘与张女士协议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进行了分割,并未对夫妻间借贷行为进行处理。借贷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签有借条,借条对借贷事实及还款方式等都有明确约定,系借贷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借条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根据借条内容,老刘与张女士作为夫妻,张女士仍然以个人名义向老张借钱并出具借条,说明二人均认可该借款25万为老刘个人所有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该借款作为张女士个人用途,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亦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的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借款人应当依约返还借款及利息。综上,老刘可以依据借条要求张女士偿还30万元借款。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3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因为婚姻关系的特殊性,与一般的民间借贷存在差别,法律未做特别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法律规定或约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夫妻一方借贷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承担连带偿还义务。因此,要认定夫妻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性质,需要确定借款的性质及用途。本纠纷中,老刘与张女士协议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进行了分割,并未对夫妻间借贷行为进行处理。借贷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签有借条,借条对借贷事实及还款方式等都有明确约定,系借贷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借条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根据借条内容,老刘与张女士作为夫妻,张女士仍然以个人名义向老张借钱并出具借条,说明二人均认可该借款25万为老刘个人所有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该借款作为张女士个人用途,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亦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的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借款人应当依约返还借款及利息。综上,老刘可以依据借条要求张女士偿还30万元借款。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表现是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