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腹中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胎儿腹中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当然在司法实践过程当中是存在着不同的观点的,虽然说不具有独立的权利,但是毕竟是一条生命,所以在相关的赔偿当中也是可以要求进行的,不管是在交通事故当中所造成的死亡还是医疗事故当中。
胎儿腹中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胎儿腹中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胎儿腹中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新生儿出生后就是一个公民,具有一些权力,这是没错的。剥夺的是胎中婴儿作为人的生命健康权

1、医疗损害是指造成损害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损害侵害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为医方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纠纷。

2、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各种医疗行为过程中,由于违反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在医疗程序上或者医疗用药过失给患者造成生命和健康损害时,在患者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的赔偿债权债务关系。

二、医疗过错损害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四)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五)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当代社会关于胎儿的权利方面的争议是很多的,比如说在一些医疗事故当中,由于医疗工作人员的过错所导致胎儿死亡,那么此时是否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的发放,这都是一个争论的焦点,从目前的我国司法实践当中来看是可以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4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胎儿腹中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键咨询
  • 153****06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6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7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3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4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5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1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2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3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0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2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5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腹中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腹中胎儿是有继承权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胎儿的继承份额,是否可以获得继承,应当根据出生时的状态来进行认定,如果出生时死亡的,那么所保留的份额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车祸的死亡赔偿金,腹中胎儿有份额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车祸的死亡赔偿金,腹中胎儿有份额吗问题解答如下, “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虽是将来才能出生的人,但胎儿利益属于任何人都有权享有的生命法益,法律在依法保护民事主体权益的同时,对于其在诞生前或死亡后的权益应受到同等的保护。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是普遍性问题,有必要通过今后的立法或者最高制定司法解释予以解决。
2005年3月18日,某县的马某驾驶四轮运输车,由北向南逆向行驶在高速公路时,与一中型普通货车迎面相撞,造成货车内的乘员王某当场死亡、驾驶员冯某受伤。随后,交警部门对该事故作出责任认定,马某负主要责任,货车驾驶员冯某负次要责任,王某无责任。当时,王某的妻子欧某正在怀孕期间。听到丈夫去世的消息,悲愤欲绝的她把马某、冯某两个责任人告上法庭,要求予以赔偿,并要求赔偿胎儿的抚养费等共计21万元。而两被告则认为,其他赔偿都好说,但要赔偿胎儿的抚养费,他们没法接受,理由是:胎儿尚未出世,他(她)是否应该具有这种权利都不好说,谈何赔偿
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受到法律保护。欧某作为死者的亲属,有权向肇事者主张权利,两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腹中胎儿已具有生命,其生存成长权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欧某代替胎儿索要抚养费的诉讼请求,考虑到胎儿出生后能及时得到救济,给予了支
持,并应将该部分赔偿款暂时保存在或公证机关内。如胎儿顺利出生,则欧某可到领取此款项。据此,判决马某、冯某赔偿欧某130000元,赔偿欧某腹中的胎儿抚养费24335元(此款由县暂为保管,待胎儿出生后领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腹中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胎儿可以继承遗产。民法典设立了胎儿利益特别保护制度,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和权利。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腹中胎儿应该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死者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交通事故死亡后所取得的死亡补偿金虽不是死者的遗产,但实践中一般参照《继承法》由死者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死者死亡后,其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其遗产在死者死亡后即转化为继承人的共有财产。
死者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的死亡,而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接受赔偿的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不是死者本人,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依据《继承法》
第十三条确定的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并非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头胎残疾 单位批准生了二胎 现头胎残疾已经去世 算独生子女吗?
[律师回复] 国家对低保的一般规定如下(各地均有当地标准规定):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二、申请城市低保待遇 (一)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当地常住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按有关规定,认定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的对象等);
②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
(二)有下列情况的家庭,不予或取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1、可核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虽然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参照水、电、话费等消费情况);
2、拥有非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车、摩托车等高档消费品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腹中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腹中胎儿可以继承遗产,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腹中的胎儿是具备继承权的,在继承行为发生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的份额,而后根据出生是的状态来决定是否可以进行合法的继承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关于腹中胎儿继承遗产吗?
腹中胎儿可以继承遗产,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腹中的胎儿是具备继承权的,在继承行为发生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的份额,而后根据出生是的状态来决定是否可以进行合法的继承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腹中胎儿可以获得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对于腹中胎儿可以获得抚养费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
8月3日,张某妻子怀孕七个多月了,但张某却因一场交通事故严重受伤。张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伤残,于是,张某将事故对方和保险公司告上了,要求赔偿损失。诉讼中,张某妻子所怀的孩子呱呱落地,张某主张赔偿费中应包括这刚出生的孩子的抚养费,保险方和致害方对此主张不予认可。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侵权行为发生时腹中胎儿不具有公民资格,无权利能力,不属于张某的实际被抚养人,不能获得赔偿。
第二种意见认为,侵权行为发生时胎儿虽未出生,但已经事实存在于母体,在诉讼时效内胎儿出生并存活,应属张某的被抚养人,侵权行为造成了张某的子女出生后被抚养的损害,应当获得赔偿。
评析
笔者同意
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但是,《继承法》设立了特殊保护制度,其中第28条明确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最高《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但是,该规定并未明确界定被抚养人是否限于“侵权行为发生时受害人实际抚养”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本案中,张某的孩子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已孕育于母亲腹中,作为胚胎活体已客观存在,其出生是必然,出生后若存活,其父母也必然将承担法定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用,而张某在交通事故中严重伤残,张某的被抚养人抚养费损害也成为必然发生的客观事实。因此,张某在侵权行为发生前孕育、侵权行为发生后出生的孩子,应纳入赔偿范围,给予特殊保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腹中胎儿能否获得抚养费
时限为: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关于赔偿工伤待遇和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故可以获得双份赔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胎儿腹中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