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保险津贴标准及计算方式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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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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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计发: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成都生育保险津贴标准及计算方式

成都生育保险津贴标准及计算方式

一、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计发: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享受的生育津贴,以个体人员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数)后,再乘以下列具体天数计发:

(一)生育的按98天计。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按15天计;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按42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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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津贴标准及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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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津贴标准及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第一种情况是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计发: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二种情况是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享受的生育津贴,以个体人员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数)后,再乘以下列具体天数计发:1、生育的按98天计。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按15天计。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按42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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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要如何申领能领多少?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律师回复]
1、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流程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注:申领流(引)产津贴的无需提供上述
(3)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2、【社保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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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生育津贴和女性生育津贴都可以领吗
男性和女性员工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女性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而男性则不能领取生育津贴,但可以申请护理津贴。护理津贴是生育保险的另一种补贴形式,当男性员工参与社会保障计划达到半年以上,且配偶分娩时,可以享受十天的护理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旨在支持女性在生育期间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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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计算?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一)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  
(二)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  
(三)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  
(四)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妇女,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注意: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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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津贴怎么算
成都市生育津贴计算方式:职工以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按365天分配,再根据产假天数计算。女性员工生育享98天产假,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加15天;流产不满4个月享15天,满4个月享42天。个体人员以生育前12个月个人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总额为基础,计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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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上海生育津贴是怎么计算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一)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  
(二)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  
(三)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  
(四)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妇女,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注意: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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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要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是:员工所在单位当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若津贴高于员工产假工资,雇主不得克扣;若津贴低于产假工资,雇主需补足差额。此规定确保了员工在产假期间的收入不受损失,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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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生育津贴所需的材料以及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资料: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4、单位证明。报销流程:1、携带资料申请报销。2、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3、通过审核后,审核部门下发办理凭证。4、女职工持办理凭证可认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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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社保异地生育,能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津贴吗
[律师回复] 您好,因经营或工程需要由用人单位长期派驻武汉市统筹区外工作的职工,因生育在异地就医可办理长驻外地生育就医登记,其它情况能否参照办理请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咨询。若办理常驻外地生育登记,需提供如下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登记表(表
3)》(2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自主安排生育
第一个和
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属于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证》作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
6)长驻外地证明(单位盖公章)。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并还在持续缴费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待遇,您需正常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计算产假)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需提供如下资料: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已审批的《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表1)》或者《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表3)》
武汉社保异地生育,能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津贴么
[律师回复] 您好,因经营或工程需要由用人单位长期派驻武汉市统筹区外工作的职工,因生育在异地就医可办理长驻外地生育就医登记,其它情况能否参照办理请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咨询。若办理常驻外地生育登记,需提供如下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登记表(表
3)》(2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自主安排生育
第一个和
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属于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证》作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
6)长驻外地证明(单位盖公章)。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并还在持续缴费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待遇,您需正常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计算产假)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需提供如下资料: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已审批的《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表1)》或者《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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