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效益最大化好不好?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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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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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效益最大化好,因为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如果公司发展的好,那么股东的效益才能够实现最大化,所有股东效益实现最大化的话,侧面上也反映出来这个公司运营的是非常好的,当然了,公司的发展前景也相当可以。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效益最大化好不好?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效益最大化好不好?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效益最大化好,公司价值有内在真实价值和股票市场评估价值之分,股票市场评估价值受投资者价值取向、估价模式等因素影响。行为金融理论模型及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股票市场对信息反应的有效性并不等于对公司真实价值的有效性。股票市场短期定价往往偏离公司真实价值(mispricing),高估或者低估。股票价格不仅反映公司内在价值,更反映短期投机因素。特别是在乐观预期的市场上,公司真实价值在股票价格中的比重很小,公司长期持续发展能力和真实价值与股票价格短期表现并不一致。此时,价值最大化是基于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公司真实价值,而不是股票价格。巴菲特1988年写给股东的信中指出,“我们不想使伯克希尔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最大化,我们希望公司股票价格以企业内在价值为中心的狭窄范围内变动。过分高估或低估不可避免使外部股东产生与公司业务成果大相径庭的结果。如果我们公司的股票价格始终反应企业真实价值,每一位股东在持股期间会得到大致等于公司业务成果的投资收益。”

我国的A股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庄家操纵一度盛行,短期投机交易偏好的价值取向长期主导股票市场,流通股股东普遍偏好从短期交易中获得资本收益,不看重现金红利,热衷于炒作概念和题材,不关注公司是否具有把增长机会转换为实际盈利的执行能力,往往比公司管理层更乐观其成企业投资计划。尽管一股独大、股权流通性割裂、圈钱等行为已被流通股股东和舆论视为恶行,但流通股股东仍然给予上市公司股票高溢价。A股市值与公司内在价值、经营业绩、治理质量之间不存在普遍显著的相关性,股票市场对增长概念的追捧超过了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关注。A股短期价格不能有效衡量公司内在价值。

即使在一个中长期有效的股票市场上,投资者奉行企业内在价值投资理念。但由于公司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完备性以及投资者自身的评价能力约束,外部投资者不可避免会忽视公司很多对价值有影响的行为,也难以迅速理解公司投融资及红利行为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股票价格短期表现同样不反应公司真实内在价值(Jensen[2001])。其次,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宏观经济,投资者情绪等,公司层次的因素只是其中一类。此时,最大化股东价值应该是公司长期市场价值,而不是短期股票价格。

此外,随着股票市场深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外部投资者的价值取向都将多样化,呈现类别公司和类别投资者,此时,不存在笼统的股东价值最大化。

二、最大化那类型股东价值?

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分为内部股东(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外部公众股东。不同类型的股东承担的风险、责任、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角色不同,风险偏好、价值取向及利益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冲突。例如,内部控股股东通常是公司价值的创造者和价值分配决策者,承担更多的企业长期经营责任,属于长期股东,关注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竞争、盈利能力。

企业不应该只是为了追求眼前的利润最大化而存在的,最不能忽视的是公司的存在价值。如果忽略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即使在某段时间内的盈利非常高,但盈利最多的时候可能就是开始走下坡路的时候。” 而且,控股股东资产集中在单一上市公司,对公司经营风险暴露程度高。A股公司控股股东因股权不能在股票市场上流通,难以通过出售股权获得现金投资其他资产来分散风险;外部流通股股东往往是价值评估者和价值分配方案的接受者,具有高度连续的流动性。而且,机构投资者的资产分散度较高,只有小部分投在单一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投资不同公司证券组合来规避单一公司的非系统风险。

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关于公司的内部的一些事情并不是特别的了解,而公司在进行运营的时候,有一个总体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实现公司效益的最大化,如果整个公司发展的速度非常的快,那么在年终的时候,股东也是能够享有分红的权利的,因此股东效益也会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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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召开了紧急会议,打算讨论关于利润最大化的进程,我不知道公司利润最大化是不是警示股东财富最大化了,想问问股东效益最大化好不好?利润最大化与股东财富最大化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看情况而定。
(一) 关于利润最大化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初期,将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更有其适用性。第一,实现利润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企业长期亏损,势必导致资不抵债,从而陷入破产、倒闭的境地,所以追求利润必然成为企业的首要任务。第二,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就必须讲求经济核算、加强管理、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经济效益。第三,利润的获取,不但可以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物质基础,还可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
  但是,以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存在以下缺陷:
  1) “利润最大化”容易导致企业片面追求短期效益,而忽视长远发展.
  2) “利润最大化”没有考虑风险因素。
  3) 会计利润的计量有不确定性。
  4) “利润最大化”忽视了报酬的时间价值。
  
(二) 关于股东财富最大化
  所谓股东财富最大化就是指股东所持股票的每股市价最高化。股价的高低,反映股东财富的大小,可以直接衡量公司理财目标的实现程度。股东财富最大化克服了利润最大化的部分缺陷,考虑了风险因素、货币的时间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企业片面追求利润的短期行为。由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的实现程度通常是依据普通股每股价格,将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更具有适用性,这是因为:第一,普通股市价是所有指标中最具有可观测性的指标,随相关信息的变动而不断变动,可以对管理者的决策作出及时反馈。第二,与收入、利润等短期指标不同,普通股市价可以更好地反映公司决策的长期影响。第三,普通股市价最大化目标可以为企业投资方案、融资方案提供明确的价值判断标准。因此,在西方财务理论中,股东财富最大化逐渐成为股份公司理财目标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理财观念的更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缺陷性也逐渐暴露出来:
  股票价格不稳定。
  不利于处理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
  不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适用面很窄。“股东财富最大化”只适用于上市公司,而对非上市公司很难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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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是什么,怎么计算股东权益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股东权益的定义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之和,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股东权益小于零时,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该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部分: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二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三是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五是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2.计算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即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股东权益总额分为五大板块:
一、股票本金,即按照股票的面值来对股票本金进行计算的一部分。
二、资本公积,即股票的法定的财产重新估计增值、发行的溢价、接受捐赠的财产总价值等几部分。
三、盈余公积,一般分为任意的盈余公积与法定的盈余公积两部分。后者是为了应对企业日常经营中的风险,强制对企业税后利润额的10%进行提取;当法定的盈余公积总计达到了注册资本总额的50%时,便可不再进行提取。
四、法定公益金,即对企业所有税后利润额的5%-10%进行提取,主要被用于企业福利方面的支出。
五、未分配利润,即企业留置以后分配处理的利润额。
在企业总资产当中扣除了债务所剩下的部分,叫做股东权益,又被称为净资产。它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财务指标,能够准确反映企业自有的资本。当总资产低于负债的总金额时,代表着企业陷入了资产不及债务的困境当中,股东权益自然而然的消失殆尽。与之相反,股东权益的金额数量越大,更加彰显企业的雄厚实力。
股东的股东资产收益权是什么,股东收益权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法》第4条提到了“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我前面讲了,通常包括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的权利。分配剩余财产,那是清算时考虑的问题,我这里先跟大家讲讲,分配利润是怎么回事。 公司当年赚了钱以后,一定是先纳税,股东分配的是税后的利润。可是税后利润也不能一股脑分完了,毕竟公司需要发展,也需要储备一部分资金。所以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先提取10%的税后利润作为储备金,也就是“法定公积金”。 这里需要提示一点,公司发展有赚有亏,如果以前亏损了,那必须先把以前的亏损补上,股东才能分钱。 公司也可能发展的很好,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数额都达到公司了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那说明公司至少有注册资本一半以上的储备金了,无论是公司发展还是承担责任,都比较有保障,这个时候公司就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了,股东也就可以分得更多利润了。 当然,如果公司想要储备更多资金,那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以后,再提取一部分任意公积金储备,然后股东再分配利润,这个就由公司自主决定了。 至于股东可以分多少,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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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与股价变化并没有直接关系,但如果股东大会存在利好消息那么是会导致股份上涨的,如果存在利空消息,则会导致股份下跌,具体情况可以根据的生产经营情况来进行认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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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可以申请人民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当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该决议无效。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3、可以要求退股。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讼。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做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此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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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以申请人民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当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该决议无效。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3、可以要求退股。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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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以要求退股。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讼。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做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此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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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追究股东的法律责任,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表现形式比较多,如果股东的行为已经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不管股东股权的大小,都应该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若构成犯罪,比如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公司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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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十来个股东,但是我们都感觉他们的权利都不太一样,股东会成立一股东大会,我们的股东大会拥有公司最高的权利,那么作为一个普通股的股东,普通股权益是股东权益么?
[律师回复] 1丶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来行使。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听取公司董事会的业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表意见。
2丶选举出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有疑问时有权查阅公司的有关账册,如果发现董事违法失职或违反公司的章程,损害公司的利益,则有权诉诸法律。
3丶公司盈余分配权:公司盈余分配权是普通股股东经济利益的直接体现。普通股股东在股东大会审批了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之后,有权从公司经营的净利润中分取股息和红利。
4丶根据各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净利润指的是公司利润总额在支付公司税款后、弥补上年亏损、偿还到期债务、扣除法定公积金,以及支付优先股股息后的剩余部分。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的净利润并不全部分配给普通股股东,而是要保留一部分盈余用于增加公司资本的投入量,或用于维持未来收益分配的稳定性。
5丶剩余资产分配权:在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或解散清算时,当公司资产满足了公司债权人的清偿权和优先股股东分配剩余资产的请求权后,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普通股股东享有该权利的大小,依其所持股票份额的多少而定。普通股股东只负有限责任,即当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时,股东的责任以其所持股票的股份金额为限。
6丶认股优先权:这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普通股股票时,现有的普通股股东有权优先认购,以保持其在公司中的股份权益比例。
7丶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新的普通股股票,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是有偿增发,即股东以低于市价的价格优先认购新发的普通股股票;二是无偿增发,即股东可优先无偿得到新发的普通股股票;优先认购的股票份额都是按照普通股股东现在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8丶如果以有偿增发的方式发行新的普通股股票,公司要向普通股股东发出认股权证,股东依据认股权证,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以低于股票市价的价格认购新增发的普通股股票。
9丶公司管理者选择权:选择管理者是股东保证自己利益的重要方式。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普通股票股东可以选择公司的管理者。如果企业的经营效果不理想或达不到股东提出的回报要求,股东就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撤换管理者,实现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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