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吊销后参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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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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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以后参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是知情权,请求解散公司的权力,请求组织清算的权利,还有就是依法转让股权或退股的权力。营业执照吊销以后公司已经不能再正常的运营下去了,这种时候解散公司其实也是必然的结果。
企业吊销后参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一、企业吊销后参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股权的权利,依法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二、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①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②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③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⑥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 ⑦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⑧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很大程度上,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后股东应该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当然,不可能公司的营业执照吊销以后,还有某些股东对这种情况都不知道。另外,在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同时,企业正常的债务债权关系还是要依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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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人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登记前,虽然丧失了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但仍应视为存续,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依法主张权利和承担义务。(
2)企业法人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登记前,依法成立清算组的,可以以清算组名义应诉,参加诉讼活动,由清算组承受原企业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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