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判死刑的情形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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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贩卖鸦片超过了1kg的。2、贩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超过了50g的。3、贩卖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超过了100g的。4、贩卖可卡因超过50g的。5、贩卖吗啡超过100g的。6、贩卖咖啡因超过200kg的。7、贩卖罂粟壳超过200kg的。
贩毒判死刑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贩毒判死刑的情形包括什么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毒人员被抓获后的毒品性质认定

第一,行为人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抓获的,对于从其住所等处查获的毒品,一般应当认定为其贩卖的毒品,但确有证据证明该部分毒品并非用于贩卖或者并非其所有的除外;

第二,行为人对该部分毒品实施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毒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法定罪处罚

之所以作此规定,原因在于,行为人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抓获的,对于从其住所、车辆等处查获的毒品,本须有证据证明是用于贩卖才能认定为贩卖的毒品。鉴于毒品犯罪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且行为人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抓获的,从其住所、车辆等处查获的毒品大多是用于贩卖,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降低证明难度,该条规定采用了事实推定的方法。即根据行为人贩卖毒品的事实和从其住所等处查获毒品的情况,推定该部分毒品是其用于贩卖,但允许行为人提出相反的证据推翻推定,反证包括有证据证明该部分毒品是行为人用于治病、代他人保管、为他人窝藏等。

贩毒行为一直以来都是受到严厉打击的,而在《刑法》中规定的贩卖毒品罪里面,对行为人最高的处罚就是死刑。不过要注意的是,这里是可以对其判处死刑,并非是应当判处死刑。若因为贩毒被抓,虽然具有判处死刑的情况,但并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的,那最终都可以不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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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判死刑的情形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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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包括买毒品吗
贩卖毒品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有获取经济利益的想法和行动。只为个人吸食而购买毒品,这不算贩卖毒品罪,但可能会因为非法持有大量毒品而被处罚。如果购买者倒卖或追求暴利,那就符合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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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贩卖毒品罪的无罪情形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贩卖毒品罪的无罪情形有哪些
1.行为人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后收取部分毒品自己吸食的,系“代购蹭吸”行为,不应认定为从中牟利,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1.1裁判要旨:对于“代购蹭吸”行为是否属于从中牟利,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多数意见认为,“蹭吸”是为了满足自身吸食毒品的需求,不宜认定为牟利行为;而且,如果对以吸食为目的的托购者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对“蹭吸”的代购者认定贩卖毒品罪,也会导致处罚失衡。少数毒品,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应当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1.2(2020)鄂赤壁刑初字第35号刘某某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类似的还有(2020)赣刑一终字第31号陈勇等人贩卖毒品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2.综合全案证据,本案未达到刑事案件定罪标准所要求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不能认定行为人有罪。
2.1裁判要旨:本案认定行为人甘某某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证据仅有同案人孙某某的供述、抓获经过及通话记录,但抓获经过及通话记录无法证明双方具体通话内容,在被告人甘某某身上也没有缴获毒品或毒资,在缴获的毒品上未能提取被告人甘某某的指纹,无法对同案人孙某某的供述予以佐证,故公诉机关现有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能排除行为人甘某某辩解的合理怀疑,无法证明其参与了贩卖毒品。
2.2(2020)深罗法刑一初字第835号甘某某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类似的还有(2020)遵刑初字第047号吴某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宁刑终字第11号张某贩卖毒品罪重审后二审刑事判决书
3.审理过程中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排除了部分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导致定案的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要求,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
3.1裁判要旨:
一、通过调取被告人入所体检表、询问办案民警、审查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无法排除的可能性,被告人供述被全面排除;
二、本案所有物证(包括毒品)的提取笔录、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制作程序违法,无持有人合法签名,无适格的见证人,对相关扣押过程无录像及其他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亦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补正,均应予以排除;
三、与物证有关的本案毒品的检验报告,由于相关毒品无法证明与本案的关联性,予以排除;
四、证人卢某的证言,存在大量疑点及与其他证据矛盾处,证人也未出庭对此作出解释,使得证人卢某证言的真实性存疑。
贩卖毒品罪的无罪情形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贩卖毒品罪的无罪情形有哪些
1.行为人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后收取部分毒品自己吸食的,系“代购蹭吸”行为,不应认定为从中牟利,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1.1裁判要旨:对于“代购蹭吸”行为是否属于从中牟利,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多数意见认为,“蹭吸”是为了满足自身吸食毒品的需求,不宜认定为牟利行为;而且,如果对以吸食为目的的托购者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对“蹭吸”的代购者认定贩卖毒品罪,也会导致处罚失衡。少数毒品,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应当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1.2(2020)鄂赤壁刑初字第35号刘某某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类似的还有(2020)赣刑一终字第31号陈勇等人贩卖毒品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2.综合全案证据,本案未达到刑事案件定罪标准所要求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不能认定行为人有罪。
2.1裁判要旨:本案认定行为人甘某某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证据仅有同案人孙某某的供述、抓获经过及通话记录,但抓获经过及通话记录无法证明双方具体通话内容,在被告人甘某某身上也没有缴获毒品或毒资,在缴获的毒品上未能提取被告人甘某某的指纹,无法对同案人孙某某的供述予以佐证,故公诉机关现有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能排除行为人甘某某辩解的合理怀疑,无法证明其参与了贩卖毒品。
2.2(2020)深罗法刑一初字第835号甘某某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类似的还有(2020)遵刑初字第047号吴某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宁刑终字第11号张某贩卖毒品罪重审后二审刑事判决书
3.审理过程中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排除了部分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导致定案的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要求,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
3.1裁判要旨:
一、通过调取被告人入所体检表、询问办案民警、审查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无法排除的可能性,被告人供述被全面排除;
二、本案所有物证(包括毒品)的提取笔录、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制作程序违法,无持有人合法签名,无适格的见证人,对相关扣押过程无录像及其他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亦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补正,均应予以排除;
三、与物证有关的本案毒品的检验报告,由于相关毒品无法证明与本案的关联性,予以排除;
四、证人卢某的证言,存在大量疑点及与其他证据矛盾处,证人也未出庭对此作出解释,使得证人卢某证言的真实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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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毒和贩毒的区别包括什么?
运毒和贩毒的区别包括: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同、犯罪地位不同以及刑期不同。运输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运输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邮寄、携带,通过他人或者交通工具将某物从此处移动到别处的行为。而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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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贩毒判死刑的情形
[律师回复]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
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1
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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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案立功点包括什么?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证据的属于立功表现。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中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表现或者提供重要线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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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贩卖毒品罪证据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贩卖毒品罪证据有哪些
贩卖毒品属于刑事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充分条件是什么
一是毒品的来源,应尽量查清。但对确因案情复杂,一时无法查清的,只要贩、吸毒人员供述能够互相印证,现行毒品犯罪基本事实清楚的,可以认定,依法进行处理
二是毒品的数量,只要毒品犯罪分子本人交待,与有关吸贩毒人员供述能够相互印证,数量基本相符的,可以认定
三是对毒品本身要鉴定核实
对毒品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毒品,应当由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毒品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贯彻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两个基本’(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确凿),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实和证据:
(一)被告人犯罪对象是否特定;
(二)必须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三)必须有证据证明被告主观方面是故意
刑法条文: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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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证据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贩卖毒品罪证据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贩卖毒品罪证据有哪些
贩卖毒品属于刑事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充分条件是什么
一是毒品的来源,应尽量查清。但对确因案情复杂,一时无法查清的,只要贩、吸毒人员供述能够互相印证,现行毒品犯罪基本事实清楚的,可以认定,依法进行处理
二是毒品的数量,只要毒品犯罪分子本人交待,与有关吸贩毒人员供述能够相互印证,数量基本相符的,可以认定
三是对毒品本身要鉴定核实
对毒品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毒品,应当由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毒品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贯彻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两个基本’(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确凿),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实和证据:
(一)被告人犯罪对象是否特定;
(二)必须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三)必须有证据证明被告主观方面是故意
刑法条文: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贩卖毒品罪的证据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贩卖毒品罪证据有哪些 贩卖毒品属于刑事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充分条件是什么 一是毒品的来源,应尽量查清。但对确因案情复杂,一时无法查清的,只要贩、吸毒人员供述能够互相印证,现行毒品犯罪基本事实清楚的,可以认定,依法进行处理 二是毒品的数量,只要毒品犯罪分子本人交待,与有关吸贩毒人员供述能够相互印证,数量基本相符的,可以认定 三是对毒品本身要鉴定核实 对毒品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毒品,应当由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毒品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贯彻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两个基本’(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确凿),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实和证据: (一)被告人犯罪对象是否特定; (二)必须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三)必须有证据证明被告主观方面是故意 刑法条文: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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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案证据链包括哪些?
贩毒案证据链包括人证还有物证同时还有被害人的陈述,执法人员所查到的相关证据,只有审核清楚,而且案件的证件必须具备可靠性,准确性才能作为定夺案件的依据,这样判决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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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贩卖毒品罪立案标准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贩卖毒品罪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
第一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走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寄递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以走私毒品罪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贩卖”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注射的毒品,对代购者以贩卖毒品罪立案追诉。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注射的毒品,毒品数量达到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和代购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追诉。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应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运输”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寄递、托运、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
本条规定的“制造”是指非法利用毒品原植物直接提炼或者用化学方法加工、配制毒品,或者以改变毒品成分和效用为目的,用混合等物理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行为。为了便于隐蔽运输、销售、使用、欺骗购买者,或者为了增重,对毒品掺杂使假,添加或者去除其他非毒品物质,不属于制造毒品的行为。
为了制造毒品而采用生产、加工、提炼等方法非法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的,以制造毒品罪(预备)立案追诉。购进制造毒品的设备和原材料,开始着手制造毒品,尚未制造出毒品或者半成品的,以制造毒品罪(未遂)立案追诉。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加工、提炼、提供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等制毒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立案追诉。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实施的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结合行为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一)执法人员在口岸、机场、车站、港口、邮局和其他检查站点检查时,要求行为人申报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和其他疑似毒品物,并告知其法律责任,而行为人未如实申报,在其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二)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在其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三)执法人员检查时,有逃跑、丢弃携带物品或者逃避、抗拒检查等行为,在其携带、藏匿或者丢弃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四)体内或者贴身隐秘处藏匿毒品的;
(五)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者不等值的报酬为他人携带、运输、寄递、收取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
(六)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运输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
(七)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交接物品,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交接方式,从中查获毒品的;
(八)行程路线故意绕开检查站点,在其携带、运输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九)以虚假身份、地址或者其他虚假方式办理托运、寄递手续,在托运、寄递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十)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应当知道的。
制造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实施的是制造毒品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结合行为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一)购置了专门用于制造毒品的设备、工具、制毒物品或者配制方案的;
(二)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者不等值的报酬为他人制造物品,经检验是毒品的;
(三)在偏远、隐蔽场所制造,或者采取对制造设备进行伪装等方式制造物品,经检验是毒品的;
(四)制造人员在执法人员检查时,有逃跑、抗拒检查等行为,在现场查获制造出的物品,经检验是毒品的;
(五)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应当知道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对同一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并有相应确凿证据的,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列适用罪名,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对同一宗毒品可能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但相应证据只能认定其中一种或者几种行为,认定其他行为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只按照依法能够认定的行为的性质适用罪名。对不同宗毒品分别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的,应对不同行为并列适用罪名,累计计算毒品数量。
毒品刑法包括死刑吗
[律师回复] 包括。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制法规,、贩卖、运输、制造鸦片、、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制度和人民的身心健康。
2、客观方面表现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本罪为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中的一种行为,即可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依照《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本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仍然、贩卖、运输、制造。
二、、贩卖毒品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347条的规定,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有关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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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包括几种方式
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6) 赊销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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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其量刑标准:
1、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标准为必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200克以上不满 10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 10克以上不满 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3、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 2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情节严重的,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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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贩卖毒品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运输贩卖毒品的行为 指的是通过外界物品或者是利用自己的身体运送毒品,或者是帮助他人隐品的行为方式。 制造毒品不仅包括非法用毒品原植物直接提炼和用化学方法加工、配置毒品的行为,也包括以改变毒品成分和效用为目的,用混合等物理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行为。但用物理方法制造毒品有明确的指向,即制造麻古 等成分相对固定、毒品性能有所变化的新型毒品。 相关解释: 1、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如果数量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谓“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是指除鸦片、或者甲基苯丙胺以外的毒品,其含量已达到了鸦片、或者甲基苯丙胺的定罪数量标准。对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不以犯罪论处。 2、本罪与、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及窝品罪的界限 行为人实施、贩卖、运输、制造、窝品的行为都是以非法持有为前提的。在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能够证实已构成、贩卖、运输、制造、窝品罪中的任何一种罪,即以该罪论处,而不应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另外,还须注意的是,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有法定的数量标准,达不到法定标准的只能按违法处理。然而构成、贩卖、运输、制造、窝品罪只要有行为即构成犯罪,无需毒品数量达到较大。 3、本罪与盗窃、抢夺、抢劫罪的界限 行为人在实施盗窃、抢夺、抢劫他人财物时附带获取毒品的,如果在来不及清理赃物或不知犯罪所得中有毒品的,应按盗窃罪或抢夺罪或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明知获取的赃物中有毒品而非法持有的,应按盗窃罪或抢夺罪或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事先明知他人有毒品,而实施盗窃、抢夺、抢劫行为得手后又非法持有的,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认定。总之,根据其法律特征划清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不能判死刑的情形包括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2. 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即使这两类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也不应适用死刑。 相关知识:什么是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 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 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行刑者基于相关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坚决,严惩罪犯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保护合法居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限等方面,拥有特殊及重要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在各类私有制度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的存在合理性。 目前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蓄意谋杀、严重的故意伤害、、暴力抢劫、劫持、绑架、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等。
什么情形下可以判死刑死刑的情形包括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2. 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即使这两类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也不应适用死刑。 相关知识:什么是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 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 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行刑者基于相关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坚决,严惩罪犯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保护合法居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限等方面,拥有特殊及重要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在各类私有制度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的存在合理性。 目前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蓄意谋杀、严重的故意伤害、、暴力抢劫、劫持、绑架、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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