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有财产分配的权力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7
浏览10w+
李迎律师
李迎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7万人
专家导读 非婚生子女有财产分配的权力,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待遇,其享受的民事权利一件都不能少。父母去世后,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参与财产分配。

{ArticleTitle}

一、非婚生子女财产分配的权力吗?

根据法律规定,私生女也就是非婚生子女拥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虽是不正当男女关系所生的子女,但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子女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适用民法典的有关全部条款。而且,如果在非婚生子女出生前或后,其父母已经结婚,应认其为婚生子女。

死亡人没有立遗嘱,那么在其死后,财产的继承则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继承。我国法律规定了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时,第二顺位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而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即私生子,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二、非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一般婴儿出生落户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持户口薄、身份证及婴儿的出生证明向婴儿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照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凡是无生育出生证或者出生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对于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依法登记户口的权利。具体方法各个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要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到凭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综上所述,现在有些子女是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这样的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民事权利,可以平等的参与父母去世后的财产分配。其应当算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于其他继承人歧视或者不分财产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婚生子女有财产分配的权力吗?
一键咨询
  • 155****27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1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6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2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05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2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1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0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5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0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7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非婚生子女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非婚生子女是没有结婚就生育的孩子,虽然是非婚生,但是和婚生的子女一样有权利,有义务。那么关于非婚生子女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法律规定了非婚生的子女和婚生的子女有同等的权利,义务,所以非婚生子女也是可以继承以及分配属于自己的一部分的财产的,和婚生子女是没有区别的。
10w+浏览
非法集资涉案财物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从该条文可以看出,我国刑事实务中常用的涉案财物并不是指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全部财物,而是指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犯罪分子本人财物。其中法律明确禁止持有或交易的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犯罪工具等物品,应当依法没收;而被我们实践中常说的“赃款、赃物”主要是指违法所得,即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取的财产利益,依法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非法集资中涉案财物主要是指的违法所得。《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同时该条文还列举了认定违法所得的几种具体情形,包括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超出本金的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佣金等费用,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非法债务或者转让给非善意第三人等情形,明确指出上述财物应当依法追缴。该条文的最后一款规定,涉案财物一般在说送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以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值得注意的是,该解释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投资人比照刑法中“被害人”,将其集资款按照“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予以返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非婚子女的财产分配怎么分配?
非婚子女享有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遗产分配时算在第一继承人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独生子女财产继承如何分配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是有遗嘱的按遗嘱的条款来进行分配,而对于没有遗嘱的那么就可以按法定的继承条款来进行订立,对于独生子女也是不能获得全部的遗产,同一顺位的继承者应该要平均的分配。若是依旧不知道独生子女财产继承如何分配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法院怎样分配非法集资人的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院怎样分配非法集资人的财产?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样分配非法集资人的财产
1、受害人财产形态没有改变、物主关系明确的,一律归还受害人;无法查明受害人的,由拍卖,款项归“受害人财产基金”,这项基金作为受害人的共同基金,专用于因犯罪过程中造成财产损失而犯罪分子个人财产无法抵补的受害人救济。
2、受害人财产形态发生改变,增值归受害人,因贬值而造成的损失,由犯罪人个人财产抵补。
3、受害多人而财产无法分割的、罪犯有力并承诺补偿损失的,由罪犯委托人或中介机构在监督下处置相关被封存财产,按比例分期归还受害人。应根据罪犯减少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努力和效果,酌情减刑。
4、受害多人而财产无法分割的、罪犯显然没有能力(包括自身财力和财产管理经营能力)补偿损失的,由受害人共同协商处置办法。处置办法可以分为直接处置、委托中介机构处置和委托拍卖三种形式。受害人超过二十人(具体人数可以根据司法实践加以确定)的,需组成至少三至五人的受害人财产处置代表委员会,代表资格依受害人在该项财产中的所占份额比例大小确定。只负责审查该委员会代表资格和处置方式、过程的合法性和分配的公平性。
二、非法集资的特征有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通过小编的简单介绍,大家应该对怎样分配非法集资人的财产这部分知识有了一定了解。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会对犯罪分子的财产进行冻结。由于非法集资案件涉及的受害人往往比较多,会认真核查,然后根据受害人出资比例,分配追回的集资款和集资人的财产。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29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亲戚因工伤去世,他也没有继承人一直是独身,请问这种非继承人工亡亲戚财产怎么分配,那些人可以得到赔偿的财产?
[律师回复]
1、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显然属于上述第(二)项的财产,因此该赔偿款属工亡职工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工亡职工的配偶是无权要求先进行财产分割的。

  
2、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虽然工亡补助金也是公民死亡时发生的,但与遗产有着本质区别。
  1)、工亡补助金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发放给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社会保险待遇,其在任何时候均不属于死亡公民个人的财产;其发放义务人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权利人则是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与工亡职工本人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2)、继承法》详细规定了遗产的范围,其中并不包括工亡补助金。
  3)、任何公民均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如未立遗嘱,死后也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分配该公民的遗产;而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可能处分工亡补助金。如公民立遗嘱将工亡补助金给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将因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效。
  4)、如果确定工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权分得该项的一部分,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而且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如按遗产处理工亡补助金,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样做显然和《工伤保险条例》及税法的有关规定相悖。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所以,工亡补助金应属于工亡职工近亲属共同所有,但是工亡补助金不属于遗产,因此一般仅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分配,分配时还应考虑死者生前与各近亲属之间的生活紧密程度。各亲属就分配上述赔偿款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参照法定继承,并结合死者生前与各亲属间的生活紧密度等因素,依法进行合理分配。
法院怎样分配非法集资人的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院怎样分配非法集资人的财产问题解答如下,
1、受害人财产形态没有改变、物主关系明确的,一律归还受害人;无法查明受害人的,由拍卖,款项归“受害人财产基金”,这项基金作为受害人的共同基金,专用于因犯罪过程中造成财产损失而犯罪分子个人财产无法抵补的受害人救济。
2、受害人财产形态发生改变,增值归受害人,因贬值而造成的损失,由犯罪人个人财产抵补。
3、受害多人而财产无法分割的、罪犯有力并承诺补偿损失的,由罪犯委托人或中介机构在监督下处置相关被封存财产,按比例分期归还受害人。应根据罪犯减少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努力和效果,酌情减刑。
4、受害多人而财产无法分割的、罪犯显然没有能力(包括自身财力和财产管理经营能力)补偿损失的,由受害人共同协商处置办法。处置办法可以分为直接处置、委托中介机构处置和委托拍卖三种形式。受害人超过二十人(具体人数可以根据司法实践加以确定)的,需组成至少三至五人的受害人财产处置代表委员会,代表资格依受害人在该项财产中的所占份额比例大小确定。只负责审查该委员会代表资格和处置方式、过程的合法性和分配的公平性。
二、非法集资的特征有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非婚生子女能继承财产吗
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是一回事,能不能继承到财产却是另一回事。因为,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方式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死亡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方式进行继承,此时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到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退伙纠纷中,财产分配的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退伙的财产的分割 1、退伙的,需要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情况进行结算分配,退还退伙人享有的份额。 2、退伙财产分配时,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具体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3、退伙时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只有负债的,负债也要由退伙人分担。 合伙人退伙纠纷的处理 个人合伙是指两名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纠纷的最本质的是权利和利益的纠纷。在盈利时一部分人想排除另一部分人的合伙人资格,或者一部分人想维护或者争到合伙人的资格;在亏损时一部分人想否认自己合伙人的资格或想让另一部分人与自己共同承担亏损,确认另一部分人的合伙人资格,再就是在入伙或者退伙问题上。 合伙的内部纠纷主要存在于:内部盈余分配纠纷;退伙引起的财产处分纠纷;合伙终止时的财产分配纠纷;合伙经营中伤残、死亡等引起的纠纷。 1、合伙人退伙时发生的财产处分纠纷问题: 在审判实践中,合伙人退伙时处分的合伙财产,包括合伙时个人依照协议出资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中的债权、债务。退伙时原则上应将入伙的财产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有困难可折价处理。因其退伙时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理由以及过错方形成的责任,确立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合伙关系终止时财产分配问题: 合伙关系终止时,首先要进行审计清算,对合伙财产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且协商有争议,如出资款项等,按出资数均等处理。出资数不相等的,照顾出资数多的合伙人利益。 3、合伙人因伤残死亡的处理问题: 这一问题的处理比上述两个问题的处理难度大。要区别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合伙人不是为合法经营活动,而是纯属于自己行为造成伤残,如有他人损害的,由他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属自己过错,由自己承担责任。合伙人在合伙经营劳动过程中致伤残死亡的,如果合伙投入保险的,按保险公司规定实施理赔;如果第三人致害,由第三人根据过错责任承担赔偿。如果没有人身保险,也不是他人致害的,应由合伙人负责伤残、死亡的医疗、安葬等费用及抚恤金。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无约定的,依照劳动法规进行处理。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29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婚生子女能继承财产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婚生子女能继承财产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与非法债务怎样分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不会支持。
离婚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如下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29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老公之前被非法集资,被骗了好多钱。现在犯罪的人被抓了,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法院怎样分配非法集资人的财产呢?
[律师回复] 禁止非法集资,从立法角度是出于保护公民财产和权益,并且以公众受到“欺骗”为“前提”。因此,非法集资所形成的财产性质,与一般赃物不同,它的权益人,依然是受到“欺骗”的相关当事人。目前,我国对于这类非法集资所形成的财产处置,似乎没有一定章法。有的是法院直接封存、拍卖,有的是非法集资人所创办的公司申请变卖。吴茵一案定谳之后,原设公司印信没收,无法申请收回财产变卖;汽车、商货因长期扣押,贬值自不待言。就是房产,如果失去最佳转售时机,也同样会造成巨大损失。这就出现一个问题,非法集资的财产权究竟属于谁、归谁支配的问题。
法律意义上的“赃物赃款”,根据犯罪事实,有两种形态。一种是财产原所有人与财产获得者共同参与犯罪,如行贿、受贿、走私、违禁品贩运所形成的这类赃款赃物由国家没收,归国家支配。如果财产获得者以非法手段获得,如果是以抢劫、偷窃、勒索、欺诈等手段,赃款赃物的财产权依然归受害人所有,国家依法归还原所有人。如果犯罪人在获得赃款赃物改变其财产形态,比如将非法获得的房产变卖,或者将货币购买其他形式财产,由此而造成的财产价值的变动,揆诸法理,增值与贬值的全部财产权利仍归原所有者,如果造成总值损失的,则由犯罪人的其他财产加以弥补。这是国家保护公民财产权利应尽的义务。
非法同居离婚孩子和财产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非法同居离婚孩子和财产如何分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
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不需要办理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纠纷,可以到。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
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非婚生子女有财产分配的权力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