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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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得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但对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固定资产的,以及外购的建筑物,已经包括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的,也是可以认定为固定资产的。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吗?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吗?

通常情况下,自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房屋建筑物成本,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2、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二、土地使用权确认的司法解释

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力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土地使用权保护的前提,只有通过确认土地使用权,才能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在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的情形下,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或妨害,土地使用权人既可以直接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以土地使用权方法进行保护,也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以债权方法进行保护。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的主体。

对于土地确权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就是以上这些法律规定,具体情况下,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可以根据实际的土地使用情况来认定是属于无形资产还是有形资产,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还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的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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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申请人、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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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包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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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限、用途、规划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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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开标的程序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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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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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可以吗
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是可以的,一般是企业自己买了一块地皮用于自用自用,比如说是企业在买的地皮上盖个办公楼或者是盖了个酒店自己进行经营,这时会计在做账的情况下,就会把土地当成无形资产进行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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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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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还是投资性
[律师回复] 土地使用权属于投资性房产。
一、什么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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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出租是指已经出租,而不是计划用于出租,并且出租专指经营租赁方式。“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仅指的是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地上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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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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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非货币性资产,而且不是流动资产,是无形资产的又一特征。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货币性资产也没有实物形态,比如应收款项、银行存款等也没有实物形态。因此,仅仅以有无实物形态将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加以区分是不够的。无形资产属于长期资产,主要是因为其能在超过企业的一个经营周期内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那些虽然具有无形资产的其他特性却不能在超过一个经营周期内为企业服务的资产,不能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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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土地使用权怎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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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保留原划拨方式处置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可以采取保留原划拨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情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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