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辞退员工可以办理失业金,但同时也需要符合一定的相关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通常情况下都并不能够是因为自己的意愿所导致的,没有工作,而且已经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塬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煺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领取程序
(一)、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以下条件: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与员工存在着一定的过错,或者说是他的能力不能够胜任用人单位所交付的一些工作,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对于劳动者来说找不到工作的话,是可以办理相关的事业保险金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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