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辩护无罪的辩护意见应该怎么写?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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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诈骗罪辩护无罪的辩护意见应该写一下尊敬的审判长和审判人员,表明自己接受某人都委托查阅了案卷的具体的材料,并且对于当事人员也进行了一个谈话,所以在综合因素的考虑之下,做出了一定的辩护意见。
诈骗罪辩护无罪的辩护意见应该怎么写?

一、诈骗罪辩护无罪的辩护意见应该怎么写?

诈骗罪辩护无罪的辩护意见应该写一下尊敬的审判长和审判人员,表明自己接受某人都委托查阅了案卷的具体的材料,并且对于当事人员也进行了一个谈话,所以在综合因素的考虑之下,做出了一定的辩护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内蒙古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Y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Y某诈骗案的一审辩护人。本律师接受指派后,查阅了案卷资料,会见了被告人,并结合庭审情况,对本案有了详尽的了解,现依据本案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的观点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庭应当依法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

二、辩护理由,

认定被告人诈骗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因此,审判机关有罪判决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确实充分。

也就是说,作为定案的证据,必须是已查证属实客观存在的,同案件存在客观联系的事实,案件中每一个证明对象都有必要的证据证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事实不能认定,整个案件的全部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应当得到合理排除,根据全案证据得出的结论,必须是肯定的唯一结论,必须排除其他任何可能性。

结合本案来看,公诉机关指控诈骗罪是否成立,关键在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也即被告人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就本案的具体情形而言,争议焦点集中在被告人收取被害人的11万元款项的用途是什么,是借安排工作之名非法占有,还是用于承揽工程。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大多数的人员来说,他们可能都不知道辩护词是怎么写的,因为毕竟自己也不会从事一切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是,一旦出现亲戚朋友涉嫌违法犯罪的话,就最好请一个专业人士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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