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定律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不可以;科学发现,是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况: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况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如吸毒工具等。
(2)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比如永动机不符合能量守恒定律,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科学发现。
(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6)动植物新品种不能授予专利权。在我国有专门用于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7)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二、专利权提交材料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提交的材料
1.专利项目评估申请表
2.被评估专利项目的专利证书、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资料的复印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见“申请文件段落”
3.非当年授权的需提交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发票的复印件
4.专利项目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
5.专利项目所获奖励的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注: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三、专利侵权的法律保护
1.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2.专利侵权的法律后果
根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关于调解的内容。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要求,可以进行调解工作。调解的内容包括2点:
① 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② 可以就一些专利纠纷进行调解,具体有:
(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2)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3)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4)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5)其他专利纠纷。--对于第(4)项所列的纠纷,当事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的,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
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权就是属于自己研发的作品而国家所授予的权利,但这个专利权也是有限制范围的,如果不是属于自己的作品那么就不会得到此权利;特别是对于科学的发现,这种就不能被授权,自然界中的现象是不能拥有此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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