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最新修订 | 2024-09-21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901人
专家导读 1、主体上,要求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同时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2、行为上,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执行职务,违法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3、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了直接损失。4、违法侵权行为与造成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一、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包括:

(1)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行政执法人员;

(2)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行政职务的管理机构及其人员;

(3)自愿协助行政事务的人员

(二)行为要件

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 行政侵权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既包括行政主体本身直接做出的职务行为,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组织所做出的履行职务的行为。

(2)必须是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违法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三)损害事实

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基础条件损害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

(1)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损害对于某种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未发生的不确定状态的损害,不能请求行政赔偿

(2)损害必须是直接损害,不包括间接损害。

(四)因果关系,只有当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与行政相对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政机关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行政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二、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

1.公民

公民是指具有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民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分为三种情况:

(1)受害的公民本人。受害的公民本人是行政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当然可以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

(2)受害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行使赔偿请求权受继承顺序的限制,前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行使请求权的,后一顺序的人就不能逾越行使请求权。关于继承顺序,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是指上述继承人之外与死亡的公民具有抚养或者被抚养关系的亲属。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这里所说的“亲属”不仅包括自然血亲,而且包括姻亲,还包括拟制亲属。

(3)受害公民为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行政赔偿请求权。

2.法人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法人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有两种情况:

第一,受害的法人。即其合法权益遭受行政侵权行为直接侵害的法人。

第二,受害的法人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赔偿请求人。

严格来说,行政赔偿责任的主体应该是国家,而导致损害发生的行政机关仅仅是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给行政相对人的赔偿费,一般也是从列入各级政府财政中给付,当然这个赔偿费最终还是从国库中支出的。而在赔偿的时候一般是适用《国家赔偿法》中的有关规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2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5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3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6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4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0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6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6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3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行政赔偿·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80****471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1****147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900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存在违法行为、存在法律依据、存在主观过错等,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就是可以认定行政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行政行为造成的违法事实和责任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二)行为要件。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三)损害事实。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基础条件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
3浏览 2025-02-10
行政赔偿责任有哪些构成条件
10w+浏览2023-09-01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那些?
行政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①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这是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②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③主观过错的要件性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一般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行政责任由三要素构成:一是行为失职或违规,构成责任基础;二是有法律效力的理论依据支持执行;三是确认违法即默认存在主观过错。在行政事务中,行为违法即可认定责任,简化了主观动机判断。
32浏览 2024-06-23
医疗机构增值税政策有哪些优惠政策?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362浏览
行政赔偿举证责任转换
10w+浏览2023-09-12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行政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①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这是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②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③主观过错的要件性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一般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行政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1、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这是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2、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3、主观过错的要件性问题。行政领域的违法行为,只要认定下来,就不再过问行为人的主观因素,即可视为主观有过错,这是行政法的一个特点。
23浏览 2024-10-02
行政事实行为是否能够构成行政诉讼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是在行政诉讼中,当行政事实行为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辅助行为时,将行政事实行为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组成部分进行审查,二是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将审查行政事实行为作为判断是否需要行政赔偿的审理内容之一。对的行政事实行为是否违法,是否侵权,司法审查却没有专门的诉讼路径。 《国家赔偿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本法规定的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其后第3条、第4条对及其工作人员侵犯行政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赔偿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我国《行政处罚法》第59条规定,使用或者损毁扣押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些规定中虽未直接.引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但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行为的一种。因此,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事实行为有侵犯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也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但是,目前国家赔偿法提供的救济十分有限,《国家赔偿法》仅对几种行政事实行为规定了必要的赔偿,其它大量的行政事实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害却不能得到必要的救济和赔偿。例如,有学者认为在日常的建设、维持行为中的侵权行为也属于行政事实行为。但是这类行为在我国引起的赔偿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国家赔偿法》没有把这类行为作为行政事实行为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 首先,《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可见国家赔偿法确立了金钱赔偿、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作为赔偿方式,但并未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列为赔偿方式。同时,《国家赔偿法》第35条又规定,有本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 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赔偿方式也仅限于《国家赔偿法》第3条和第17条明文规定的那几种暴力侵权行为。江必新法官将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所谓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称为事实行为,也就是《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 (3)、 (4)、 (5)项和第4条第 (4)项规定的那几类国家机关违法使用武力的行为。 其次,按照《国家赔偿法》第34条的规定,可以得知行政事实行为侵犯行政相对人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只赔偿物质性损害部分,而对于精神损害部分不予赔偿。
491浏览
行政赔偿的责任是什么?
10w+浏览2023-09-26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这就是说,并非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所有行为都产生行政责任,只有有行政违法存在时行政责任才会产生。行为主体不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即使其行为构成了行政违法,也不被追究或者承担行政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 2、行为要件: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 3、损害事实: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基础条件。 4、因果关系:存在因果关系,行政机关才承担赔偿责任。
36浏览 2024-09-19
行政赔偿责任的主体是谁
10w+浏览2023-09-24
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1 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2、行为要件: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3、损害事实: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基础条件。4、因果关系:存在因果关系,行政机关才承担赔偿责任。
10w+浏览
行政类
违约责任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存在违约行为;2、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如果要求对方承担实际履行的违约责任,还要求合同具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如果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还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1、受有损失;2、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浏览 2024-09-17
行政法条条管辖的机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法的管辖和适用(掌握)  <br/>(一)行政处罚的管辖  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管辖。  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在案件管辖上发生争议,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指定管辖。  对行政违法案件有管辖权的若发现相应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经人民依法审判认定构成犯罪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时,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判处罚金时,已经处以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br/>(二)行政处罚的适用  <br/>1.不予处罚:⑴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⑵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⑷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br/>2.从轻或减轻处罚: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⑵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⑶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⑷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⑸其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br/>(三)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连续实施数个同一种类的违法行为;继续状态,是指一个违法行为在时间上的延续。
486浏览
行政赔偿责任减免的原则
10w+浏览2023-09-18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赔偿 > 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56****589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52****697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4952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