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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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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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收养人本身没有子女。2、收养人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收养人没有得了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病。4、一般只能收养一个子女。5、收养行为与送养行为都应该是出于当事人自愿。6、如果收养人是没有配偶的男性,在收养女孩的时候,要求双方的年龄差距至少要达到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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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实施),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收养的形式要求

在收养子女的形式要件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综上,你若符合以上收养条件及收养程序的,就可以收养孩子。

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一般是通过收养这个法律行为建立的,其中的收养人通常为养父、养母,而被收养人则为养子养女。但是收养要求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进行,这样的收养关系才会被认为是合法,然后是受到保护。而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也是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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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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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1、要求收养人自己并没有子女,包括不愿生育、无法生育或者子女死亡。2、收养人要有能力对被收养人进行抚养教育。3、收养人并没有患上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收养人的年龄需要在30周岁及其以上,若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孩的话,则要求双方之间的年龄差距至少在4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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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小孩上户口是去民政局还是去民政局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捡的小孩子户口怎么上,要分开来看:
  
1,如果是合法收养的孩子,和亲生的孩子一样上户口;
  
2,如果是没有合法收养手续而收养的孩子,需要咨询当地的派出所,以对方要求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关于收养关系的判定: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子女,须双方共同。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人,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 监护人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第十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十九条 人不得以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条 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第二十二条 收养人、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离婚协议书是上交民政局还是民政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了带着去的。虽然民政局有提供离婚协议书格式,但是建议当事人自己先协议好。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但是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很重要的文书,协议的都是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重要的事情,因此建议和另一方认真对待,仔细商量并根据情况而自行拟定或直接请律师帮忙订立。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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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政局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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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档案不在民政局怎么办离婚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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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的。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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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当事人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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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丢失结婚证有什么补救措施呢?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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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民政局离婚证可以用一个人的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是诉讼离婚,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只能选择离婚。
若选择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个人无法完成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配合或者已经失踪多年音讯全无时,当事人选择只能离婚。
若选择诉讼离婚,一方需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提讼。虽然立案是可以一方去办理的,但是开庭审理时,需要双方都在场,因为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官必须组织调解,调解自然需要两个人互相交流。而且,离婚案件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所以需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的,或者被告已经下落不明的,公告60天后,也会缺席判决。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批复
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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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收养孩子的条件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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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能否直接到民政局开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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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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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养的孩子民政局不给办理收养手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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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和政府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又称诉讼离婚,民政局离婚又称协议离婚,对于二者的区别,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
1、流程不同:离婚要求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交材料,经过审理程序,以解除婚姻关系;民政局离婚要求双方一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以解除婚姻关系;
2、两种离婚方式只能二择一:当事人只能选择离婚或者民政局离婚,不能既要求出具离婚判决书,又要求颁发离婚证;
3、收费不同:民政局离婚,登记费、工本费、手续费等全部费用合计,大概只要几十元到几百元;离婚,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者财产总额小于20万的,每个案件交纳50至300元的受理费;涉及财产总额超过20万的部分,按0.5的比例缴纳,诉讼成本大大提高。两者相较之下,民政局离婚的性价比高很多;
4、耗时不同:民政局离婚,文件齐全的情况下,一般可以当天办结拿证;离婚,案情简单的,经过整个诉讼审理流程,待真正拿到判决,至少也要几个月;案情复杂的,甚至要
1、2年;
5、离婚证明文件的形式不同:离婚,最终当事人获得离婚判决及离婚证明书;民政局离婚,最终当事人获得离婚证。但不管是出具的离婚文书还是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都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凭证。
离婚协议书到底是上交给民政局还是民政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了带着去的。虽然民政局有提供离婚协议书格式,但是建议当事人自己先协议好。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但是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很重要的文书,协议的都是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重要的事情,因此建议和另一方认真对待,仔细商量并根据情况而自行拟定或直接请律师帮忙订立。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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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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