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高勇律师
高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998人
专家导读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并且犯罪的中止是行为人主动的放弃犯罪的行为,与未遂之间非常容易混淆,未遂是行为人因为意志之外的原因导致的,这样并不是行为人主观放弃的。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一、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具体包括预备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预备犯是指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的特殊形态。

未遂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未遂犯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特殊形态。

中止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中止犯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特殊形态。中止犯既可能存在于犯罪预备阶段,也可能存在于犯罪实施阶段。

二、区分:主要是以实行行为人是否着手实行犯罪和主观方面的意思表示。

1、客观方面:是否着手实行基本犯罪构成。开始实施了侵害了具有刑法伐则保护的某一法益的行为,且这一法益受侵害具有“紧迫危险性”。

2、主观方面:

(1)犯罪预备,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未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放弃的。

(2)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实行行为人主观原因放弃的。

(3)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实行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可是不能达到目的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扩展资料: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处罚:

1、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就是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

在对犯罪预备处罚的时候,应当对犯罪预备的程度和性质等有关情节进行全面分析,以决定对预备犯是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

所谓犯罪预备的程度,是指犯罪制造条件的充足程度。所谓犯罪预备的性质,是指为犯罪制造条件的方式。

对于犯罪预备应当按照量刑的一般原则,综合全部案情予以裁量。

2、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就是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

在犯罪未遂情况下,如果综合全部案情看,其法益侵害性并不比既遂轻,未遂情节在全部情节中居于无足轻重的地位,不影响或基本不影响案件的危害程度时,就可以决定不对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当然,即使不对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也应在判决书中引用刑法总则第23条关于未遂的条文。

3、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就是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

在对犯罪中止处罚的时候,根据犯罪中止是否造成损害,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一是没有造成损害的,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免除处罚。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中止通常都是行为人自愿的放弃了放弃的行为,在客观层面上,是可以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下去的,但是行为人自动放弃了犯罪,这样的行为构成中止,对于中止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7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3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6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3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3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5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7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6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4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8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犯罪未完成形态与犯罪中止的关系是什么?
犯罪未完成形态与犯罪中止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即犯罪未完成形态中是包括犯罪中止的,除了犯罪中止以外,还有犯罪未遂等,但是一般只有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是犯罪准备时,出于犯罪分子的主观上的原因而导致犯罪未完成的,才能构成犯罪中止。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是不是任何犯罪都有它的未完成形态呢?预备、中止、未遂、
[律师回复] 不是。犯罪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
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
2、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罪、奸淫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
3、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
4、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例如我国刑罚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
犯罪未完成形态定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定义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犯罪未完成形态是什么意思
犯罪未完成形态分为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预备。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是看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中止犯罪的意思表示,客观上是否采取了中止犯罪的行为或采取积极的行动防止犯罪后的恶果。犯罪未遂,主观上行为人并无中止犯罪的意思表示,只是客观情况或意外事件导致犯罪无法继续实施。此处发生的客观情况或意外事件是犯罪行为人自我判断的结果,而并不要求必须是真实的客观情况或意外事件,例如盗窃犯在夜里入室偷盗过程中,听到房间里主人做梦说梦话的声音,误以为主人已经醒了而逃跑,这是认定为犯罪未遂而不是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知识链接: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负刑责的根据
1、从其与犯罪的概念的关系来看
犯罪的三个特征是犯罪行为主客观属性的抽象概括和集中反映,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下,行为人主观上具备或曾经具备严重危害社会关系的犯罪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严重威胁或者直接侵害社会关系的犯罪预备或者实行行为,有时甚至发生了一定的危害后果,故其主客观因素的综合而具备了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而为刑法所明令处罚,故具备了犯罪概念所揭示的犯罪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
2、从其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来看
它是修正的犯罪构成,分别分析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的构成,也是包含有主客观四个要件的犯罪构成,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3、从刑罚的目的性来看
对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追究刑事责任,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从特殊预防的角度来看,有利于阻止行为人将未完成的犯罪进行到底,也有利于其不再犯罪;从一般预防的角度看,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也是一种警示。
犯罪未完成形态释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罪未完成形态是什么意思
犯罪未完成形态分为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预备。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是看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中止犯罪的意思表示,客观上是否采取了中止犯罪的行为或采取积极的行动防止犯罪后的恶果。犯罪未遂,主观上行为人并无中止犯罪的意思表示,只是客观情况或意外事件导致犯罪无法继续实施。此处发生的客观情况或意外事件是犯罪行为人自我判断的结果,而并不要求必须是真实的客观情况或意外事件,例如盗窃犯在夜里入室偷盗过程中,听到房间里主人做梦说梦话的声音,误以为主人已经醒了而逃跑,这是认定为犯罪未遂而不是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知识链接: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负刑责的根据
1、从其与犯罪的概念的关系来看
犯罪的三个特征是犯罪行为主客观属性的抽象概括和集中反映,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下,行为人主观上具备或曾经具备严重危害社会关系的犯罪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严重威胁或者直接侵害社会关系的犯罪预备或者实行行为,有时甚至发生了一定的危害后果,故其主客观因素的综合而具备了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而为刑法所明令处罚,故具备了犯罪概念所揭示的犯罪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
2、从其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来看
它是修正的犯罪构成,分别分析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的构成,也是包含有主客观四个要件的犯罪构成,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3、从刑罚的目的性来看
对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追究刑事责任,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从特殊预防的角度来看,有利于阻止行为人将未完成的犯罪进行到底,也有利于其不再犯罪;从一般预防的角度看,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也是一种警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犯罪的完成形态是什么?
犯罪的完成形态也即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罪中止形态有哪些
[律师回复] 1、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
(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止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犯罪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
(2)实行未了中止。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着手犯罪实行行为以后,实行行为尚未终了之前的犯罪中止。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着手犯罪实行行为而未终了之前,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
(3)实行终了中止。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的实行行为已经终了但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的犯罪中止。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实行行为终了以后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结果发生之前,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效地防止该犯罪结果发生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
2、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根据对其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做出一定积极的举动之不同,可以将犯罪中止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是指只需行为人消极停止犯罪行为的继续实施便可以成立的犯罪中止。预备中止都是消极中止,实行未了中止一般也属于消极中止。
(2)积极中止。是指不仅需要行为人停止犯罪行为的继续实施,而且还要积极有效地实施一定行为去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才能成立的犯罪中止。实行终了中止都是积极中止,也有一小部分实行未了中止属于积极中止。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积极中止的社会危害性要比消极中止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犯罪的完成形态是什么?
犯罪的完成形态是犯罪既遂。在犯罪完成的过程当中实际上是包括不同的状态的,比如说犯罪的完成状态,就是犯罪所期待的一些结果已经也成就了,就是属于犯罪既遂的状态,还有就是犯罪未完成的状态,包括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轮奸犯罪中能否存在未遂与中止形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即使共同犯罪人中有人已经中止了犯罪对于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亦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共同故意的范围内,应作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正由于罪所固有的特殊性,即部分共犯的中止效力不能及于其他共犯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即中止的时间性、自动性、彻底性和有效性。在实践中,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中止的成立,缺乏有效性,由于行为人实行行为的不可替代性。而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构成犯罪中止,应以阻止其他实行犯继续实施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为主要条件;帮助犯和教唆犯的中止则从属于实行犯,若遇帮助犯和教唆犯于实行犯中止的场合,被告人曾某行为的既遂效力不能及于被告人黄某,故不能构成中止,因此,在同为实行犯的简单共同犯罪中,其自动放弃了只有他才能亲自完成的奸淫行为,虽然他的放弃并不能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奸淫既遂,但因行为所固有的性、不可替代性,因此,也即是说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的中止必须以阻止其他行为人继续实施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为条件,不仅不利于准确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则帮助犯和教唆犯必须有效撤回自己对实行犯的教唆和帮助,才能构成中止。本案中的被告人黄某亦是如此,对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也应注意区分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在行为人均为实行犯的简单共同犯罪中,由于各行为人的行为相互联系,有机结合,他人的既遂不能成就本人的既遂,只要本人自动放弃了犯罪,即使共同犯罪人继续实行犯罪行为直至既遂状态,也不妨碍其个人中止的成立。但是,在遇罪、脱逃罪及偷越国、边境罪等“亲手犯”中,但如果犯罪结果还是发生了,那么部分中止犯罪的共同犯罪人。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例时,各行为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都须对此多加以分析,因此,在行为人均为实行犯的犯罪中,是可能存在犯罪未遂和中止多种犯罪形态的。而在实践中,却往往容易忽略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的区别,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又不注意区分行为人的实行行为是否具有替代性,从而造成共同犯罪中犯罪形态认定的不当,其自动放弃犯罪的行为符合了刑法总则关于犯罪中止的法律规定,故对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应以犯罪中止认定,同时还要对其他行为人的行为负责,在共同犯罪过程。综上,也不利于犯罪分子的改造自新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9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类型及如何区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种类:
1、预备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预备犯是指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的特殊形态。
2、未遂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未遂犯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特殊形态。
3、中止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中止犯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特殊形态。中止犯既可能存在于犯罪预备阶段,也可能存在于犯罪实施阶段。
二、区分:主要是以实行行为人是否着手实行犯罪和主观方面的意思表示。
1、客观方面:是否着手实行基本犯罪构成。开始实施了侵害了具有刑法伐则保护的某一法益的行为,且这一法益受侵害具有“紧迫危险性”。
2、主观方面:

1)犯罪预备,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未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放弃的。

2)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实行行为人主观原因放弃的。

3)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实行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可是不能达到目的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扩展资料: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处罚:
1、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就是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在对犯罪预备处罚的时候,应当对犯罪预备的程度和性质等有关情节进行全面分析,以决定对预备犯是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所谓犯罪预备的程度,是指犯罪制造条件的充足程度。所谓犯罪预备的性质,是指为犯罪制造条件的方式。对于犯罪预备应当按照量刑的一般原则,综合全部案情予以裁量。
2、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就是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在犯罪未遂情况下,如果综合全部案情看,其法益侵害性并不比既遂轻,未遂情节在全部情节中居于无足轻重的地位,不影响或基本不影响案件的危害程度时,就可以决定不对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当然,即使不对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也应在判决书中引用刑法总则第23条关于未遂的条文。
3、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就是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在对犯罪中止处罚的时候,根据犯罪中止是否造成损害,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一是没有造成损害的,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免除处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犯罪的完成形态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犯罪的完成形态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犯罪中止形态包括哪些?
犯罪中止形态包括自动的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还有就是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情况,这两种是不同的。自动放弃犯罪终止的话不一定就会让损失不能够发生,一旦发生的话,还需要承担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区分虚假诉讼罪的既遂与未遂、中止等未完成形态
[律师回复] (田宏杰教授观点)
虚假诉讼罪的成立及其停止形态,应当区别以下情形进行认定:
(1)行为人只要基于直接故意,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致使不应启动的民事诉讼程序错误启动,具有刑事制裁必要性的,即成立虚假诉讼罪;
(2)如果行为人不仅提起虚假民事诉讼,而且骗得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或者错误的民事执行程序的完成的,以既遂论;
(3)如果行为人已经提起虚假民事诉讼,在错误裁判生效以前或者错误民事执行活动终结以前,主动中止或者因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的,则以虚假诉讼罪的中止或者未遂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9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