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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为疫情期间放假有工资吗?
在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二、被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且工资待遇应当由其所属企业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因此,劳动者被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正常的工作期间支付工资。
三、在疫情的影响下单位可不可以推迟发放或者只发放一部分工资?
要结合情况具体来看。
如果单位发工资的时间是在延迟复工期内,那么因为单位无法正常工作,推迟发放合理的。
如果是因为单位经营困难无法在复工后及时发放的,需要与工会或职代会或员工大会协商推迟发放,但是需要注意不应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而有些地方比如昆明明确规定是不可超过30日。至于工资是否能只发部分,应与所有员工协商来确定。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整个疫情防控期间职工是应该有工资的,可是工资标准就没有什么统一的规定了,可能大多数企业在此期间都是只给职工发生活费,除非企业还有能力按照原来的约定给职工付工资,毕竟以前给企业造成的影响也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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