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登记去哪里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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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离婚登记应当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夫妻双方对离婚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必须办理离婚登记才可以合法的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情况下还需要对相关财产债务情况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登记去哪里办理?

一、夫妻离婚登记去哪里办理?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二、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对于双方可以就有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以在协议上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并签订后办理离婚登记,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只能起诉到司法机关来进行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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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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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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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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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诉讼离婚的
1、要有身份证、户口本(有些要)、结婚证、状。带上这些去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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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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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出了重大调整,实行夫妻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度,并第一次提出了夫妻个人财产制这种新型财产制度。  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及债务的处理,有上述专门规定的,可适用上述专门规定;没有专门规定的,实践中一般是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债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6、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分割财产时,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与下列的财产区别开来:一是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与分割。二是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三是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四是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  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同居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所负的债务,属于双方经营的,以双方共同财产承担责任的,也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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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包含:
(1)工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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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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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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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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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婚育证明格式。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上户口时你要跟公安局的说随母入户即可。
二,如果夫妻都是集体户口,没有个人的户口本,但是应该有个人(每人一张)的户籍表,同样也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
一孩生育证在生育前办理即可,办理程序如下:
1)申领对象: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女子)的夫妻。
2)办理程序: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应在生育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④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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