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哪些技术不授予专利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86人
专家导读 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7、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我国哪些技术不授予专利权

一、我国哪些技术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

第一是科学发现;

第二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第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第四是动物和植物品种;

第五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第六是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

此外,专利法还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另外,专利法还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对违反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是不授予专利权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要想被授予专利权,那么就需要满足三性,即实用性、新颖性以及创造性。而其中对发明专利的授予可以说更为严格,同样《专利法》中对发明专利规定的最长保护期限也是比较长的,可以达到20年。而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最长保护期限,则仅仅只有10年。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国哪些技术不授予专利权
一键咨询
  • 134****63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3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2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0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3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1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3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1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3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7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8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6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0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5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不授予专利权的科学技术成果是有哪些?
不授予专利权的科学技术成果是有科学的发现;还有就是动物还有植物的品种;同时还有就是利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这些都是不会授予专利权的,这也是国家有明确的规定。
10w+浏览
我和我朋友经过3年的努力终于发明出了公司想要的产品,但是不知道可不可以申请专利,想问问相关的律师,哪些科学技术不授予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不授予专利权?
[律师回复] 所有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都不是对所有发明创造都授予专利权。一般都从本国的社会制度、国家利益、科技水平、道德风尚等方面出发,对某些尽管具备“三性”的发明创造或不属于发明创造的专项技术不授予专利权。并且各国专利法对此类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不发达国家的专利保护范围较窄一些,且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扩大。综看各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及专项技术主要包括如下三方面:
(一)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我国专利法第5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1.发明创造本身目的就是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不能授予专利权。例如,吸毒工具,赌博机器,制造假钞票、假有价证券的方法或机器,不授予专利权。
2.发明创造本身目的并不违法,而是为了达到有益的目的。但是,其使用结果可能损害人民健康或者对人民生命财产会造成危害的,不能授予专利权。例如,一种采用催眠气体的汽车防盗装置,使盗车者在启动发动机开车时会失去知觉,以便为人们所逮捕。但是,这种装置也会给行人造成身体危害,因此不应授予专利权。
(二)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科学发现只是对物质世界前所未知而又客观存在的规律、性质、现象的发现,尚无法直接运用到工业生产中去;同时,作为科学发现的原理或理论并不能通过工业方法制造出来;其次作为科学发现的物质是自然界客观存在的,并不是工业上制造出来的物质。由于上述种种原因,科学发现不能授予专利权。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游戏方法、体育竞赛方法、计算方法、教学方法、生产管理方法等均不能授予专利权。发明是人类智力活动产生的一种成果,智力活动本身不能算作发明,而且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通过工业方法实施,也无法在工业上使用,所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实施,也无法在工业上使用,所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授予权。这是世界各国一致的规定。
(三)某些特定的技术专项不授予专利权
某些特定的技术专项是指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对这些不授予专利权。但是,各国专利法对此类的规定各不相同,同一国家在不同时期对此类的规定,但对动植物新品种的培育方法,则可以授予专利权。
1.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均不授予专利权。其原因是它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健康,而且它不具备工业实用性,不适于工业上应用。因此,它不能授予专利权。
2.动物和植物品种。大多数国家对动、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其主要原因是动、植物是自然存在的,不属发明创造。同时,动植物品种的发明主要取决于气候、土壤、经纬度和阳光等作用,没有重复性,因此不认为其是发明创造,故不授予专利权。只有如美国等个别国家才规定对无性繁殖而成的植物品种(不包括块茎繁殖的直物或野生植物)授予专利权。还有少数国家规定在动植物品种的培育保持了稳定性及同一性条件下才授予专利权。
对本质上属生物学或遗传学的动、植物品种的培育方法仍不授予专利权。只有如蘑姑、马铃薯等的栽培方法,花生的增长方法,对虾的养殖方法等属非生物学的方法发明才可以授予专利权。此外,如用微生物制造蛋白方法促进和增长菠萝开花期的方法等利用动植物性质的方法发明也可以授予专利权。
3.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是指由核裂变或核聚变的方法获得的元素或化合物。因其是核武器的重要原材料,我国与许多国家一样,对其不授予专利权。
3.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是指由核裂变或核聚变的方法获得的元素或化合物。因其是核武器的重要原材料,我国与许多国家一样,对其不授予专利权。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5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朋友很有本事的,现在通过单位提供的资源,就开发新出技术了,已经用在科学技术上发现效果不错的,还需要去申请授权的,那授予专利的条款什么样呢?
[律师回复]
一、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公开,但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专利申请的,仍然具有新颖性。
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例如,申请专利的发明解决了人们渴望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题;申请专利的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申请专利的发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申请专利的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一项发明专利是否具有创造性,前提是该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乏技术手段,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违背自然规律,或利用独一无二自然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方案,则不具有实用性。
再来说说外观专利:
二、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和美观性。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与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二)美观性
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用在产品上时能使人产生一种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我们在说说专利法:
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我哥哥就是物理学的天才并且学的也是挺不错的大学之后学的也是这个专业,前段时间的时候发明了一个小东西,但是人但是想申请专利的时候人家不给申请,想问问这个不能授予专利的技术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法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释义:本条是关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智力活动成果的规定。
一、按照本条规定,下列几类智力活动的成果,不属于专利保护的范围,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已经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发现和认识。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人的思维运动,是一种抽象的东西,是人的大脑进行精神和智能活动的手段或过程,它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判断和记忆,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特征,因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作为直接实施对象,目的是为了治疗疾病,由于涉及人体健康,因而不能为少数人所独占。

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是指以生物学方法培养出来的动植物新品种。动物和植物是有生命的物体,是自然生成的,是大自然的产物,不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不能以工业方法生产出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意义上的创造性和使用性,故不能授予专利权。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可以通过专利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保护。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主要是指利用加速器、反应堆以及其他核反应装置,通过核裂变、核聚变等方法获得的元素或化合物。由于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国防、科研和公共生活的重大利益,关系国家安全,不宜公开,各国大多对此类物质不授予专利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我国专利法不能授予专利的有
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7、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专有技术合同授权范围包括哪些
专有技术合同的授权范围并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授权范围是由专有技术人决定的,比如专有技术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等,被授权方需要按照授权合同,在授权的范围内使用专有技术。根据规定,专有技术的许可需要签订书面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我国专利对授予规定是什么?
我国专利对授予规定是必须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个符合这些条件的话,我根据我们国家《专利法》当中的规定才能够对此授予专利,除此之外如果是属于科研科学创造或者是属于原子核变化,得到的物质都不能够授予专业。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朋友是国家的技术人员,最近开发了一些东西,想要申请专利权,但是不知道有什么条件,就让我去我问问相关方面的律师,授予专利权公开,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5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专利授予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专利授予的条件就是发明创告的新颖性、创造性还有实用性;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向专利局进行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只有获得认可,那么自己的专利才会受到保护。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的父亲自己是厂子干活的技术工人,之后我父亲自己被厂长辞职后自己在家里呆着然后还研究做了一个东西想申请专利,我父亲想详细的咨询一下我国授予专利的条件的相关
[律师回复]
一、授予专利的积极条件
  发明或实用新型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满足新颖性的标准,必须不同于现有技术,同时还不得出现抵触申请。
  
1、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公开的技术。技术公开的方式有三种:
  光盘、照相底片等。公开披露技术信息,是指技术内容向不负有保密义务的不特定相关公众公开。公开的程度以所属技术领域一般技术人员能实施为准。
  
2、抵触申请。抵触申请是指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已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先申请被称为后申请的抵触申请。抵触申请会破坏新颖性,防止专利重复授权。
  
3、不视为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与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在技术方案的构成上有实质性的差别,必须是通过创造性思维活动的结果,不能是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分析、归纳、推理就能够自然获得的结果。发明的创造性比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更高。创造性的判断以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判断能力为准。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它有两层含义:第
一,该技术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者使用。产业包括了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产业中的制造和利用是指具有可实施性及再现性。第
二,必须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同现有的技术相比,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如能提高产品数量、改善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功能、节约能源或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等。
  
(四)其他条件
  比如说明书需要对申请专利的技术公开充分等。具体需参阅最新的《专利法》和《实施细则》。
  设计专利
  
(一)新颖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外观设计必须依附于特定的产品,因而“不相同”不仅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外观设计本身不相同,而且指采用设计方案的产品也不相同。“不相近似”要求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不能是对现有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的简单模仿或微小改变。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形状、图案、色彩近似,产品相同;形状、图案、色彩相同,产品近似;形状、图案、色彩近似,产品也近似。
  
(二)实用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工业应用。这要求外观设计本身以及作为载体的产品能够以工业的方法重复再现,即能够在工业上批量生产。
  
(三)富有美感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美感是指该外观设计从视觉感知上的愉悦感受,与产品功能是否先进没有必然联系。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在扩大产品销路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四)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这里的在先权利包括了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使用权等。“在先取得”是指在外观设计的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取得。
授予专利权积极条件是什么
  
二、授予专利的消极条件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发现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它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病灶的过程。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列,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和条件的自由。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理论上认为不属于产业,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例如诊脉法、心理疗法、按摩、为预防疾病而实施的各种免疫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整容或减肥等。但是药品或医疗器械可以申请专利。
  
5、动物和植物品种。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授予专利权。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有个问题问下大家,请问哪位高人知道专利技术授权保密协议该怎么写?大家帮忙解答下,谢谢大家
[律师回复]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2.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 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 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 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 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 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 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 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
(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 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以上就是我对问题专利技术授权保密协议该怎么写的解答,望采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专利 > 我国哪些技术不授予专利权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