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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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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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致伤因素多、致残率高、确认难度大等,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的伤残情况,其伤残的类型和具体情况是非常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基于实际的情况来进行伤残鉴定处理。

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

1、致伤因素多,伤情复杂在交通事故中,致伤过程复杂多变,可能发生撞击、碾压、挤伤、燃烧、爆炸等一系列伤害,同时还可能因安全带、气囊及有毒气体泄露等导致继发的人员伤亡。因此,同一交通事故,伤员可同时遭受多种损伤,而同一类损伤可能在多部位和多系统出现,即多发伤和复合伤发生率高。

2、致残率和死亡率高多发伤涉及多个器官组织,且伤情严重。大出血、休克发生率高,一般报告为50%,低血容量性休克与心源性休克可重叠出现,严重多发伤早期的低氧血症发生率可高达90%。主要致死原因为严重的颅脑伤、胸部伤和腹部伤。

3、确诊难度大,漏诊率高交通事故中的损伤通常为闭合伤与开放伤同时存在,多部位多系统的创伤同时存在,很多伤情的症状和体 征相互掩盖,病情多为危重急症,需要紧急救治,同时多数伤员无法自述伤情。因此,对多发伤进行及时、准确、 全面的诊断难度很大,漏诊率很高。

二、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接受检验、鉴定、评估

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交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给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制作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4、作出鉴定结论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交通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类型和情况是非常多的,对于不同的伤残类型和伤残情况可以确定的伤残等级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由伤残鉴定部门来确定伤残等级,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进行伤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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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
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致伤因素多、致残率高及确诊难度大等。伤情复杂在交通事故中,致伤过程复杂多变,可能发生撞击、碾压、挤伤、燃烧、爆炸等一系列伤害,作为受害人,应当做伤残鉴定,只有经过 这个环节,才能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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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w+浏览20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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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w+浏览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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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的损伤一般属于钝器损伤的,那么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一般面积比较大并对肢体破坏比较的严重,同时交通事故的顺上可以按照损伤的方式分为了碰撞伤、挤压伤以及碾压伤等各种类型,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要根据受伤的类型和程度确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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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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