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案2024的类型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网络诈骗案的类型有:信息诈骗、网上拍卖、网络服务、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等,对于网络诈骗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情况来处理,不同类型的网络诈骗情况所需要进行处罚的情况也是不同的。
网络诈骗案2024的类型有哪些?

一、网络诈骗案的类型有哪些?

1、假咨询信息

受网上假咨询信息负面影响很大的行业是证券业。股市黑手或证券公司内部人员在网上披露虚假信息哄抬股价,待上当受骗的投资者把股价抬上去后,就开始倾销股票。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经营咖啡焙炒业务的英国科伯格集团的股票价格不久前异常猛涨,该公司调查发现,这主要由一位匿名者在网上散布该公司有可能将要转型的消息所引起。科伯格集团为此不得不发布声明予以澄清。另外还有一些英国公司发现,在一些网上聊天室内,有些投资者试图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操作股票价格以便从中牟利。

假咨询信息发布的人无非出于两种企图:一种是牟利,一种是恶作剧,但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失都不小,给互联网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很大。网民对待网上的信息要有区别地对待,不能全部都认为是真的,毕竟网络是虚拟的。

2、网上拍卖

网上拍卖与网上购物无疑是网上消费的热点。它们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购物方便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与之相关的投诉。其中,最常见的投诉问题是当买主在拍卖成功付了钱之后,要么就根本收不到货,要么就是收到的货跟自己当初在网上看到的完全不一样。

3、和上网服务有关的骗局

消费者看到一些网上广告说,只要到某某网站免费注册一下,该网站将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注册的时候.网站需要你提供信用卡信息,但保证决不会要你付费。注册完毕后,他们会让上网所需的软件,说是供你上网所用。岂不知,这个软件里含有病毒,一旦在电脑中安装后,每次一点击上网器,电脑就会死机,根本上不了网。与此同时,你的信用卡却已被人盗用多次。提供上网服务是假,获取你信用卡信息才是这个骗局的真正目的。

4、信息/成人服务骗局

“成人内容”的网站往往有很多光顾者。有些人付费从这些网站上照片。有些骗局正是针对这样的消费者而来,以提供免费下“成人内容”的照片为诱饵,结果当顾客在照片的同时,也不知不觉地下一个拨号软件。此后,他们的电脑被这个拨号软件神不知鬼不觉地自动拨通了一个国际电话。直到顾客收到巨额电话费账单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被骗。

5、购买电脑软件骗局

在网上购买了一个价格比其他商店要便宜得多的电脑软件,当你在下软件的时候,行骗者把电脑病毒一并下给你,窃取你电脑中的信息,然后再利用这些信息在网上作案。

6、在家上班计划

很多美国妇女都希望自己能够在家庭与事业中找到一种平衡。在家上班当然是再完美不过的解决办法。此类骗局就是针对这种心理,精心设计。最常见的形式是收到猎头公司的E-mail,说是能帮你找到在家上班的工作,不但工作轻松,而且每周能赚1000美元以上。只要付他们100美元左右的材料费,将提供你在家上班的各种工作挑选。一旦你把钱寄去之后,要么是没了音讯,要么就是收到一堆让你参加传销的废纸。

7、贷款申请

网上有人提供利息很低的房屋或汽车贷款,申请条件也相当宽松,说是只要付一笔贷款申请费就保证批给你贷款。结果申请费收去后,就再也没有音讯。此类骗局以低利率贷款为诱饵,目的在于骗取申请费。

8、信用卡申请

有些人因为信用记录不好,很难申请到信用卡。此类骗局正是针对这消费者而来,说是为他们提供“免信用调查”的信用卡,只要申请人付一笔申请费,就保证发给他信用卡。结果,申请人付了申请费之后,还是拿不到信用卡。这是以骗取信用卡申请费为目的的骗局。

以上就是网络诈骗案的具体处罚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基于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来认定,最后的判罚结果也是基于涉案的金额大小来处理的,涉案金额越大,那么量刑处理也就越重,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网络诈骗案2024的类型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35****8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8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0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8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2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6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5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3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7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4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0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1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8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7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网络诈骗属于哪些类型的案件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网络诈骗属于哪些类型的案件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网络诈骗罪是否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有哪些类型,网络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但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诈骗罪有关问题的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数额较大以2020元为起点。因此你现在可以向警方报警,由公安局最终侦查确定嫌疑人的诈骗数额,超过两千的话,就构成诈骗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低于两千的话,只能由警方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相关补充 诈骗手法:“网络钓鱼”是当前最为常见也较为隐蔽的网络诈骗形式。所谓“网络钓鱼”,是指犯罪分子通过使用“盗号木马”、“网络监听”以及伪造的假网站或网页等手法,盗取用户的银行账号、证券账号、密码信息和其他个人资料,然后以转账盗款、网上购物或制作假卡等方式获取利益。 主要可细分为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诈骗分子以垃圾邮件的形式大量发送欺诈性邮件,这些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或是以各种紧迫的理由要求收件人登录某网页提交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信用卡号等信息,继而盗窃用户资金。 二是建立假冒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站,骗取用户账号密码实施盗窃。犯罪分子建立起域名和网页内容都与真正网上银行系统、网上证券交易平台极为相似的网站,引诱用户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进而通过真正的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系统或者伪造银行储蓄卡、证券交易卡盗窃资金。还有的利用合法网站服务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点的某些网页中插入恶意代码,屏蔽住一些可以用来辨别网站真假的重要信息,以窃取用户信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网络诈骗的基本类型
网络诈骗的基本类型:1、网络游戏诈骗2、QQ视频诈骗3、网络购物4、“网络钓鱼”诈骗5、酒托诈骗六、网上代考诈骗。
10w+浏览
互联网纠纷
网络金融犯罪的类型包括哪些犯罪类型
[律师回复] (一)洗钱犯罪。
一是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法分子注册成立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和转移赃款;或是采取虚构交易或转移定价等方式,利用网络交易方便快捷的特点,实施一系列复杂的往来交易与资金转移,以混淆资金来源,规避反洗钱监管。
二是利用互联网货币。不法分子将需要转移的赃款兑换成虚拟货币,并通过专门网站兑换成实际货币,以达到洗钱的目的;或是以投资的形式同网游公司相勾结,将大额犯罪所得收益通过分散购买或后台操作的形式转化为游戏的虚拟币,演变为合法收益,堂而皇之地将“黑钱”洗白。三是利用网络借贷平台。由于该平台对出借人的资金来源无法核查,且无需将借款数据报送金融机构,容易脱离监管视线,极易成为不法分子又一隐秘、安全、快捷的洗钱通道。
(二)银行卡犯罪。
随着支付手段的创新,第三方支付已成为银行卡犯罪的最新作案工具。不法分子通过钓鱼网站或植入木马,盗取网友的个人信息,再从卡中划转资金。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违规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将信用卡金额充入支付账户后提现,或是通过制造虚假交易来实现资金非法转移套现。
(三)非法集资犯罪。
目前网络借贷平台经营已从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收取贷款中介费用的“线上”模式,不断将重心转向发展营销队伍,向出资人提供理财产品的“线下”服务,其中介业务已由原本的资金供需撮合,逐渐演变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同时兼有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用于企业集资的行为。为了吸引更多的资本,一些网络借贷平台对投资人的资金承诺保障本金,部分网络借贷平台甚至承诺保障收益。这种“变形”模式与非法集资十分相似,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隐患。
(四)非法证券犯罪。
证监会明确将利用淘宝网、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向公众转让股权、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行为定性为一种新型的非法证券活动。尽管美微众筹模式被叫停,但随着互联网金融产品不断衍生发展,打“擦边球”的情况还会发生。
(五)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由于当前网贷行业准入门槛低、资金要求低、平台创业者风控能力良莠不齐,导致网贷行业鱼龙混杂。一旦借款人违约或者网络平台运营出现问题,借贷人的权益就难以保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网络诈骗类型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网络诈骗类型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网络诈骗类型有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网络诈骗类型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网络诈骗属于哪类犯罪类型
网络诈骗作为一种诈骗犯罪,隐蔽性强、涉及范围广、手段多样。实际上,它是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尽管网络是其实施工具,但在法律上,仍将其视为非法获取公私财产的违法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网络消费者类型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络消费者类型有哪些
进行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简单型
简单型的顾客需要的是方便、直接的网上购物。他们每月只花少量时间上网,但他们进行的网上交易却占了一半。零售商们必须为这一类型的人提供真正的便利,让他们觉得在你的网站上购买商品将会节约更多的时间。
2.冲浪型
冲浪型的顾客占常用网民的8%,而他们在网上花费的时间却占了32%,并且他们访问的网页是其他网民的4倍。冲浪型网民对常更新、具有创新设计特征的网站很感兴趣。
3.接入型
接入型的顾客是刚触网的新手,占36%的比例,他们很少购物,而喜欢网上聊天和发送免费问候卡。那些有着著名传统品牌的公司应对这群人保持足够的重视,因为网络新手们更愿意相信生活中他们所熟悉的品牌。
4.议价型
议价型顾客占网民8%的比例,他们有一种趋向购买便宜商品的本能,著名的eBay网站一半以上的顾客属于这一类型,他们喜欢讨价还价,并有强烈的愿望在交易中获胜。
5.定期型和运动型
定期型和运动型的网络使用者通常都是被网站的内容所吸引。定期网民常常访问新闻和商务网站,而运动型的网民喜欢运动和娱乐网站。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0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类型问题解答如下, 2001年《著作权》修改之前,对互联网上著作权的保护几乎是个空白。原《著作权法》第十条确定的使用权,具体分解为“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可见,列举式的关于作品的使用权,并不包括在互联网上的使用权。有些学者以上述法律条文中的“等方式”作文章,认为“至少可以由现行法律中的‘等’字来予以调整”,从而将使用权扩大适用到互联网上。更有些学者认为“著作权法的现有规定,可以直接适用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以上观点缺乏法律逻辑,甚至有悖于法律常识。一项法律上并未明确的权利,不能毫无依据地捏造,也不能以想当然的方式扩大适用。
立法上如此,司法实践中更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判决理由。在王蒙等六作者诉“北京在线”著作权纠纷一案中,法官的判决理由是“在互联网环境中,原告作为著作权人,仍然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5款规定的作品使用方式,没有排除出现其他可能。作品在互联网上的传播,与著作权法意义上对作品的出版、发行、公开表演、播放方式虽然不同,但并不影响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传播的控制权。”上述判决理由,看似合理,但实质上等同于法官在司法实践中为著作权法创立了一项新的权利:网上作品传播控制权。法官判决的依据只能是成文法,而不能凭自由裁量权任意地创设法律权利。在“大学生杂志社诉北京京讯公众技术信息公司网上著作权纠纷案”中,法官的判决理由是“将他人作品上载的行为也属于对他人作品的复制,”从而以“复制权”被侵犯为由判案。将侵犯“复制权”作为网上著作权侵权的表现,系法律所采取的标准。于1995年9月公布了《知识产权与国家信息基础建议》报告,学界称之为《白皮书》。该报告明确规定网上传播是发行和复制的结合,是同时行使了发行权和复制权。法官在无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其判决明显受到了西方网络法律规定的影响。
2001年著作权法颁布后,在一定程序上解决了网上著作权纠纷长期无法可依的状况,对于以下两种侵权类型,著作权法均可适用。
1、传统媒体作品在网上被侵权
文学作品的著作权人,不论其作品是否已发表或者出版,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享有对其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人有权决定在任何时间、地点上传其作品。由于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几乎所有的传统媒体文学作品,都可通过网络搜索的方式在互联网上查阅。一方面,大量文学作品网络上传的行为,是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利人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结果,特别是传统媒体普遍在平面媒体的基础上,再在网络创设电子版。另一方面,各类非法上传行为也层出不穷。随着互联网上文学网站、文学和电子图书馆的兴起,大量传统媒体文学作品被上传到网络中,其中大部分均未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从法律角度分析,此类行为即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2、网站之间的相互抄袭行为
互联网为文学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提供了极为便捷的途径,但同时也为抄袭行为提供了温床。有些网站文学作品的数量极其巨大,在短短的不到10年时间内,汇聚了数百万件文学作品。由于网络抄袭隐蔽性高,操作性强,只需简单进行复制和粘贴,就可将作品发送到其他网站上,故网站之间的相互抄袭行为表现得较为普遍。在网站之间进行抄袭,同样侵犯了作信息网络传播权。
网络侵权包括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侵犯隐私权。网络空间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和延伸,因此网络隐私侵权有它新的特征,现实中的隐私侵权侵犯的是现实的私人空间,而网络侵权侵犯的不仅有现实的私人空间,还有网络虚拟的私人空间,如侵入他人数据库、电子信箱、系统程序等。由于网络空间是虚拟空间,它具有开放性、全球性和易于操作性的特点,因此许多法律在网络隐私侵权面前都显得无能为力。 (二)名誉侵权。与传统的名誉侵权相比,网络上的名誉侵权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传统的名誉侵权利用的是传统媒体或者口头传播,而网络环境下的名誉侵权利用的是功能强大的计算机网络,其传播的范围、速度、影响效果、危害性都是传统的名誉侵权无法比拟的。再加上网络的可复制、链接的特点,在短暂的时间内一条侵权信息可以传遍全世界。网络名誉侵权手段之简单、后果之严重都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三)知识产权侵权。在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侵权主要是侵犯著作权和商标权。 (四)网络域名侵权。在互联网的发展历程中,网络域名侵权一直是个焦点问题。由于域名具有全球性、唯一性的特点,一旦某一域名被抢注者享有,则在全球任何地域都会失去该域名的注册权。1994年4月我国正式加入国际互联网,随后不久,我国许多知名工商企业商标都被境外公司抢注域名。为了有效防止域名抢注案件的发生,我国于2000年11月1日颁布了《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2001年9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又出台了《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这两部法规对我国目前的域名抢注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网络诈骗案2024的类型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