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在疫情期间应该减房租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0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22人
专家导读 关于在疫情期间房东是否应该减房租的这个问题现在还没有出台指导性的文件,实际上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要求房东减房租的,就像是承租人在疫情期间也实际使用租赁物的,那这部分承租人就应该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给房东交房租。

房东在疫情期间应该减房租吗

房东在疫情期间应该减房租吗?

在疫情期间是否可以减房租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疫情这个不可抗力是绝对的,但是要想在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援引不可抗力作为减免租金的法定事由,是相对的,是需要有条件的,可大致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实现使用目的,则应当免除租金

此种情况是指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如根据政府的要求关停的网吧、KTV、酒吧、电影院、大卖场、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又如因政府政策延长假期造成无法开工的工厂导致工厂未能用于生产经营的。由于此时出租人因行政管控而无法提供可供承租人持续正常使用的租赁房屋,则承租人也当然无需支付相应的租金,同时出租人无需承担无法提供适格租赁房屋的违约责任

(二)承租人仍继续使用租赁物用于经营,但受疫情影响收益明显减少甚至亏损的,可请求减免部分租金

此种情况是在疫情期间,承租人一直占有并使用着租赁物用于经营活动,因此免除租金是明显不符合情理的。因疫情对生产经营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如因疫情给社会公众造成的恐惧或政府限制人员外出导致商场人流明显减少的,疫情导致物流、交通畅严重影响生产经营且导致承租人收益明显减少甚至亏损的,承租人可据此为由要求减少部分租金。对此,法院亦可酌情减免部分租金。

(三)承租人仍继续使用租赁物用于经营,疫情并未导致其收益明显减少的,不可请求减免租金

如疫情并未影响其生产经营甚至导致其经营收益明显高于日常情况的,如用于开设药店或销售防护用品的房屋获得了比往常更大的收益,承租人不可主张减免租赁。对于仍继续使用租赁物用于经营活动,其收益减少不明显的,亦不可请求减免租赁。具体理由如下:

1、确实使用了租赁房屋,造成了租赁房屋的现实损耗折旧;

2、承租人自身有一定的价值判断,如在疫情爆发后承租人仍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则应当视为其自身已经在此情况下做出了一个商业判断,认为使用租赁房屋仍可产生收益。因此如事后产生了亏损,应视为疫情产生后的情况下,承租人自愿承担的商业风险,不可据此溯及既往;

3、亏损的因果关系无法确定,因为生产经营亏损的原因无法证明确系房屋租金不调整造成的,也可能是物价上涨或人力资源成本提高造成的,还可能是因承租人自身的经营能力弱造成的,如仅降低房屋租金来弥补承租人,不符合公平原则。

(四)承租人在疫情期间使用用于居住功能的租赁物的,不可主张减免租金

疫情发生期间,疫情虽对承租人使用其所承租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带来有所不便,但并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减免租金。承租人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是承租人承担法定责任的表现,未影响租赁物的居住功能,亦不可主张减免租金。

(五)因疫情原因导致承租人在疫情期间无法使用用于居住功能的租赁物的,可主张减免租金

如因疫情原因,租赁物被封锁、因行政管控承租人无法回到住处使用所承租的居住房屋的,因承租人并未享受居住房屋的利益,未能实现租赁合同目的,就如前面案例所述用于经营的承租人停业不予经营样,应可向出租人主张减免租金。

其实,类似于没办法及时复工的餐饮业,娱乐业,写字楼等这些,如果复工有困难的话,秉承着互相合作,相互理解的境地,房东应该给这部分群体适当的减免房租。因为房东和租客只有相互体谅,才能给双方减少相关的损失。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5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东在疫情期间应该减房租吗
一键咨询
  • 153****2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0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7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4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7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4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6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1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78****380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8****503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0****788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疫情期间房东不减租可以起诉吗?
疫情期间房东不减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属于不可抗力导致的,那么可以起诉要求减租处理,但如果是个人原因导致的,那么必须支付租金,否则构成了违约情况,是需要追究相关违约责任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疫情期间个人房东能减免房租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冠爆发后,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虽对的防控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对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的打击,尤其对于商场、酒店、餐饮等租金较高的服务行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将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加之全国各地企业复工在即,不少商户借此情况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减免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鉴于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适用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为此,羿洪刚律师事务所针对前述问题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简要解答及分析提供解决思路,供参考。
1、新冠的性质
本次具有突发性,根据其确切传染源、致病原理、治疗方案等多方面原因,其符合“不可抗力”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特征。因而采取的封城封路、停产停业、限制人流等措施,也是一般人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及不可避免的,因此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本次虽属不可抗力,但不同案件不可一概而论,应区别不同案情进行具体分析,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法律认定,所产生的的法律后果也不同。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通知解除合同。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2、本次是否属于商业租赁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事件,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进行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当事人虽未约定,但在前,对期间租赁合同的履行做了事前或事后的安排,则不宜将认定为租赁关系中的不可抗力;若当事人均未约定,的发生导致承租方无法进行正常营业,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无法交付租金时,应倾向于认定为不可抗力。若发生并未导致承租方客观上不能正常经营使用租赁物,而是可以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正常履行合同,但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情形时,应倾向于认定为情势变更。
综上,本次在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的确兼具“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特征,但不可一概而论的得出某一结论。若构成“不可抗力”,则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后,不必征得对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若构成“情势变更”,则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为请求权,要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必须请求人民作出裁判,不能当然导致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疫情期间个人房东减免房租是否可以
疫情期间个人房东减免房租是可以的,因为疫情期间大家相互可以体谅,因此如果房租交不齐的话,可以和房东取得一定的联系,然后沟通协商延期的还款,但是一般情况下还是需要正常的进行缴纳,可能时间上会推迟。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疫情期间房东不减免房租可以投诉吗?
疫情期间房东不减免房租是可以投诉的,但涉及到减免房租是需要相关条件,并征求房东同意的,如果没有合法的证据证明可以被减免并得到房东同意的,那么是无法对房租进行减免处理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所租的门面,疫情后房东不减免房租怎么办?
[律师回复] 新冠肺炎爆发后,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虽对疫情的防控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对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的打击,尤其对于商场、酒店、餐饮等租金较高的服务行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将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加之全国各地企业复工在即,不少商户借此情况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减免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鉴于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适用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为此,羿洪刚律师事务所针对前述问题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简要解答及分析提供解决思路,供参考。
1、新冠疫情的性质
本次疫情具有突发性,根据其确切传染源、致病原理、治疗方案等多方面原因,其符合“不可抗力”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特征。因疫情而采取的封城封路、停产停业、限制人流等措施,也是一般人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及不可避免的,因此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本次疫情虽属不可抗力,但不同案件不可一概而论,应区别不同案情进行具体分析,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法律认定,所产生的的法律后果也不同。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通知解除合同。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2、本次疫情是否属于商业租赁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事件,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进行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当事人虽未约定,但在疫情前,对疫情期间租赁合同的履行做了事前或事后的安排,则不宜将疫情认定为租赁关系中的不可抗力;若当事人均未约定,疫情的发生导致承租方无法进行正常营业,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无法交付租金时,应倾向于认定为不可抗力。若疫情发生并未导致承租方客观上不能正常经营使用租赁物,而是可以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正常履行合同,但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情形时,应倾向于认定为情势变更。
综上,本次疫情在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的确兼具“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特征,但不可一概而论的得出某一结论。若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则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后,不必征得对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若疫情构成“情势变更”,则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为请求权,要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必须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不能当然导致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因为疫情房租可以减免
因为疫情房租可以减免,但是这仅仅只适用于当地政策,已经发布了关于房租减免的一些具体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可以依据当地政策来进行申请,否则的话,个人方面的租户是需要和房东进行商量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疫情房租问题,房东一分不减免,怎么办
[律师回复] 新冠肺炎爆发后,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虽对疫情的防控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对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的打击,尤其对于商场、酒店、餐饮等租金较高的服务行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将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加之全国各地企业复工在即,不少商户借此情况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减免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鉴于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适用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为此,羿洪刚律师事务所针对前述问题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简要解答及分析提供解决思路,供参考。
1、新冠疫情的性质
本次疫情具有突发性,根据其确切传染源、致病原理、治疗方案等多方面原因,其符合“不可抗力”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特征。因疫情而采取的封城封路、停产停业、限制人流等措施,也是一般人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及不可避免的,因此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本次疫情虽属不可抗力,但不同案件不可一概而论,应区别不同案情进行具体分析,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法律认定,所产生的的法律后果也不同。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通知解除合同。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2、本次疫情是否属于商业租赁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事件,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进行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当事人虽未约定,但在疫情前,对疫情期间租赁合同的履行做了事前或事后的安排,则不宜将疫情认定为租赁关系中的不可抗力;若当事人均未约定,疫情的发生导致承租方无法进行正常营业,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无法交付租金时,应倾向于认定为不可抗力。若疫情发生并未导致承租方客观上不能正常经营使用租赁物,而是可以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正常履行合同,但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情形时,应倾向于认定为情势变更。
综上,本次疫情在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的确兼具“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特征,但不可一概而论的得出某一结论。若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则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后,不必征得对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若疫情构成“情势变更”,则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为请求权,要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必须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不能当然导致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疫情期间 上海个人租房房租减免吗
不减免。疫情期间的社保减免政策是为了减轻新型肺炎对中小型企业的大力冲击,使单位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国家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政策。但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也会适当放宽,没有及时缴费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进行补办,各地关于疫情社保个人交费新规不同,具体请参考当地社保局。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你好疫情期间房东不给减免房租怎么办
[律师回复] 新冠肺炎爆发后,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虽对疫情的防控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对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的打击,尤其对于商场、酒店、餐饮等租金较高的服务行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将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加之全国各地企业复工在即,不少商户借此情况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减免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鉴于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适用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为此,羿洪刚律师事务所针对前述问题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简要解答及分析提供解决思路,供参考。
1、新冠疫情的性质
本次疫情具有突发性,根据其确切传染源、致病原理、治疗方案等多方面原因,其符合“不可抗力”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特征。因疫情而采取的封城封路、停产停业、限制人流等措施,也是一般人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及不可避免的,因此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本次疫情虽属不可抗力,但不同案件不可一概而论,应区别不同案情进行具体分析,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法律认定,所产生的的法律后果也不同。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通知解除合同。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2、本次疫情是否属于商业租赁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事件,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进行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当事人虽未约定,但在疫情前,对疫情期间租赁合同的履行做了事前或事后的安排,则不宜将疫情认定为租赁关系中的不可抗力;若当事人均未约定,疫情的发生导致承租方无法进行正常营业,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无法交付租金时,应倾向于认定为不可抗力。若疫情发生并未导致承租方客观上不能正常经营使用租赁物,而是可以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正常履行合同,但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情形时,应倾向于认定为情势变更。
综上,本次疫情在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的确兼具“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特征,但不可一概而论的得出某一结论。若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则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后,不必征得对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若疫情构成“情势变更”,则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为请求权,要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必须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不能当然导致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疫情期间,小规模企业租房,是强制房东减免还是房东自愿减免呢?
[律师回复] 新冠肺炎爆发后,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虽对疫情的防控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对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的打击,尤其对于商场、酒店、餐饮等租金较高的服务行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将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加之全国各地企业复工在即,不少商户借此情况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减免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鉴于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适用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为此,羿洪刚律师事务所针对前述问题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简要解答及分析提供解决思路,供参考。
1、新冠疫情的性质
本次疫情具有突发性,根据其确切传染源、致病原理、治疗方案等多方面原因,其符合“不可抗力”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特征。因疫情而采取的封城封路、停产停业、限制人流等措施,也是一般人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及不可避免的,因此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本次疫情虽属不可抗力,但不同案件不可一概而论,应区别不同案情进行具体分析,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法律认定,所产生的的法律后果也不同。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通知解除合同。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2、本次疫情是否属于商业租赁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事件,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进行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当事人虽未约定,但在疫情前,对疫情期间租赁合同的履行做了事前或事后的安排,则不宜将疫情认定为租赁关系中的不可抗力;若当事人均未约定,疫情的发生导致承租方无法进行正常营业,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无法交付租金时,应倾向于认定为不可抗力。若疫情发生并未导致承租方客观上不能正常经营使用租赁物,而是可以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正常履行合同,但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情形时,应倾向于认定为情势变更。
综上,本次疫情在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的确兼具“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特征,但不可一概而论的得出某一结论。若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则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后,不必征得对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若疫情构成“情势变更”,则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为请求权,要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必须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不能当然导致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房东在疫情期间应该减房租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