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超生三胎罚款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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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上海超生三胎罚款标准是: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上海超生三胎罚款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超生三胎罚款标准是什么?

公民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均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 (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五)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二、社会抚养费司法解释

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设区的市属农(林、牧、渔)场的计划生育机构,可以依照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应当按法定程序办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委托书》,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征收社会抚养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由生育行为发生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行为发生地未发现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我国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比较严重的,一般来说,如果超生或者违法生育子女的,都需要交纳巨额的社会抚养费,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收入情况而定,以当地的平均经济收入为基数,根据违法生育子女的次数,需要交纳数倍标准的社会抚养费,在交纳完成后可以正常为子女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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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三胎罚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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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规定: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给予以下处理: (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二)持有《光荣证》的,应退回《光荣证》,终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退回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所享受的奖励; (三)系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系其他人员的,所在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四)系农民的,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不增加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分配面积。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 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 当事人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在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时,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 第六条规定: 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基数的一至三倍征收。
上海三胎超生是怎么罚款,罚款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规定: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给予以下处理: (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二)持有《光荣证》的,应退回《光荣证》,终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退回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所享受的奖励; (三)系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系其他人员的,所在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四)系农民的,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不增加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分配面积。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 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 当事人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在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时,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 第六条规定: 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基数的一至三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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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的三胎罚款吗?怎么罚?
公民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均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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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上海的人,最近妹妹又怀孕了,所以我想问一下,这个上海超生三胎罚款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公民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均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 (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五)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设区的市属农(林、牧、渔)场的计划生育机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应当按法定程序办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委托书》,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征收社会抚养费。
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由生育行为发生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行为发生地未发现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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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胎罚款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规定: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给予以下处理: (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二)持有《光荣证》的,应退回《光荣证》,终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退回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所享受的奖励; (三)系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系其他人员的,所在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四)系农民的,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不增加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分配面积。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 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 当事人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在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时,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 第六条规定: 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基数的一至三倍征收。
三胎罚款多少,超生三胎罚款是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根据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现行山西省三胎罚款标准如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九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20,合计征收7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7000元生育第四个子女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40,合计征收14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3万元再多生育子女的,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办理结婚登记再生育子女的,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违法生育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条 借收养、代养名义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违法生育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违反本条例规定收养、、寄养子女的,按照违法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再生育子女的,除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在限制期间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晋职、晋级、评模、评奖,并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不得录用、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
(三)在村民委员会任职的,依法予以罢免
(四)农业人口不再增加宅基地使用面积
(五)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减发违法生育户1人份的份额,以户计发的减发户均标准20以上的额度。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限制7年,生育第四个及以上子女的限制14年,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限制期间从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上海三胎超生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规定: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给予以下处理: (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二)持有《光荣证》的,应退回《光荣证》,终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退回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所享受的奖励; (三)系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系其他人员的,所在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四)系农民的,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不增加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分配面积。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 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 当事人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在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时,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 第六条规定: 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基数的一至三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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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胎超生小孩罚款多少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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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胎上海罚款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规定: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给予以下处理: (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二)持有《光荣证》的,应退回《光荣证》,终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退回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所享受的奖励; (三)系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系其他人员的,所在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四)系农民的,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不增加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分配面积。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 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 当事人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在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时,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 第六条规定: 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基数的一至三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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