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提出离职的员工有无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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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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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是员工主动向用人单位进行离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一般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只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没有提供相关正当的理由时,员工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相关补偿。
主动提出离职的员工有无补偿?

一、主动提出离职的员工有无补偿?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从08年开始算);

(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般来说,员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的原因,是因为用人单位无故将员工进行开除。用人单位如果是根据公司的相关条例,因为员工违反了公司相关规定开除员工的话,需要指明相关证据才能够对员工进行开除。否则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赔偿金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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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主动提出离职有无补偿
通常情况下职工主动提出来离职的话就不能跟公司要补偿金了,因为员工在劳动关系中有主动离职的权利,可是,员工主动离职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或不签劳动合同等情形的,员工属于被迫离职的情况下可以跟公司要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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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开发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2年的,开发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为3年,可以连任。在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业主大会行使的职权
1.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2.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3.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
4.决定住宅区内关于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5.修改业主公约;
6.改变和撤消业主委员会不恰当的决定;
7.批准业主委员会的章程。
要办理的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需要政府部门的审批,只需到所辖区的政府房管部门备案即可(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备案表,一式三份)。也就是说,即使物业公司不配合,业主们只需在“内部”完成有关程序,再到政府部门备案,即可获得法定地位。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名单应当自选取产生之日起的15日内,持下列文件报所在地的区住宅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此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登记工作,而对于不符合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与公安部门(法制科)取得联系为业主委员会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为3年,可以连任。在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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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吗?
员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劳动补偿金只针对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中。但是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提出辞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需要将员工的工资结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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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哪些前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业主大会规程》,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2、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犯罪行为的
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
6、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7、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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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无牌照交给无证驾驶员,车主会罚钱扣分儿吗?
[律师回复] 分车主没有驾照,车辆违章应该由有驾照的实际驾车之人前去处理扣分。
一、驾驶证扣分需要本人去吗处理违法行为必须要驾驶证本人到场。需要携带的资料:驾驶人身份证、驾驶人驾驶证、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违法行为时,可以对违法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通过辨认证据图片、图像或者当事人书面陈述和签字确认、询问当事人、收集证人证言、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方式能够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应当固定证据,对驾驶人依法处罚。不得对驾驶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员进行处罚。
二、交通违章扣分周期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如果,一年即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被记12分的增考科目三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交纳考试费用,否则您的爱证无法正常使用。比如您的驾驶证初领日期是2009年6月12日,那么,2010年6月12日止便是您驾驶证的第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在这个周期内累计记分不得达到12分。
三、如何查询驾驶证还有多少分此外,驾驶员可以上当地的公安交警网,进入“信息查询”网页,选择“驾驶员信息查询”有七项,其中有“交通违章查询、满分情况查询”,输入您要查的身份证号码和驾驶证档案编号广东省的需输入其驾驶证档案编号,再输入您的姓名,来查询一下驾驶证扣分情况,从而做好扣分准备。
四、累积记分制度有哪些内容
1、记分周期为12个月,即每年为一个记分周期。交通管理部门对违章行为予以罚分,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将罚分进行累计。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并且驾驶人已经将其违规所处罚款缴清,记分将会被清除。如果没有缴清罚款,记分会自动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罚分总数达到或超过12分,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交通管理部门扣留。驾驶人需要重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可以清除记分并发还驾驶证,不合格则继续参加学习、考试。
4、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不仅重新参加法律法规学习,还要参加驾驶技能学习及考试。考试合格,可以清除记分并发还驾驶证,否则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5、记分达到12分,又拒不参加法规学习及考试的,其驾驶证将被停止使用。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怎么办
[律师回复] 这是必须要提供的,当事人如果不愿意提供,可以更换愿意提供的业主作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第十一条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协助筹备组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制,每届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业主委员会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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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吗
员工主动离职通常不享有经济补偿权益,因为补偿通常适用于雇主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但无论何种原因离职,企业都有义务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等报酬,这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约定必须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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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河北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提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它成立的目的是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是对物业管理处或其他对业主利益有利害冲突的组织进行监督、协商、谈判、诉讼的联盟机构。
业主与物业管理组织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但由于物业管理处是组织,而单个业主是个人,在两者发生利益冲突时,物业管理处处于强势地位,而业主个人处于弱势地位。只有利益共同体联合起来,才能与物业管理处抗衡。业主委员会对业主个人来说只有利而没有害。
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也是委托代理关系。业主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委员表达自己的诉求。
为了保障小区全体业主的舒适生活和物业价值,业主委员会一定而且必须要学习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如何通过专业的物业管理才能延长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学习如何代表小区全体业主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学习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过程中的重要注意事项学习物业管理的管理特性、服务精髓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如何选择最佳管理服务供应商学习如何配合、监督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学习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和影响物业管理效果的因素学习物业管理的年代规划和物业管理费的年度预算学习如何使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大型设备维修备用基金学习如何续筹大型设备维修备用基金和大型设备维修备用基金的增值学习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不断清晰和明确学习为保证小区在产权期内始终完好如新而如何募集资金对小区进行房地产二次开发等等。
由于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的产品和物业管理的真实作用完全不了解由于业主委员会不明白自己的职责只是对所辖小区内的重大事项拥有提案权,并没有决策权。现在大部分小区的业主依然没有改变过去公有住房的居住观念和居住文化,参与小区公共事物管理和民主投票的积极性不高,很多业主只关注跟自己切身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有没有变动,大部分业主在对小区物业管理相关重大事件的表决时,往往是“事前不关心,事后很热情”,加上现在很多小区都在执行不投票就视为默认,这样一来,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就大了。业主委员会的一个提案,基本上都能获得通过,许多业主委员会的提议已经具有一定的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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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什么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什么前提!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物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符合前两款情形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三十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助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
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五人组成,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百分之六十。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1、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辞职是员工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员工提出辞职要求,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话,员工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未有违反合同或者法律行为的话,员工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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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离职有无经济补偿金
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一般来说,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非是存在特殊的情况。比如,公司以欺瞒等手段致使员工非自愿修改劳动合同或者使员工非自愿离职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这样的情况下,虽然是劳动者提出离职,但是单位也要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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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符合哪些前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开发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开发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为3年,可以连任。在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无业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无业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您好!职工以失业(或下岗)为提取条件的,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需要提交的资料:
1.《就业失业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个人社保缴费清单(清单中的缴交单位须为“自由职业者”或“灵活就业人员”或“无”)。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4.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职工按政策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银行网点审核并即时办理提取销户手续。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温馨提示:
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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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
1、若是受用人单位逼迫,不得已“主动”辞职,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2、但如果员工是因为自身原因,比如要回老家工作、考上了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等,这些理由辞职的话,则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和和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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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无业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无业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您好!职工以失业(或下岗)为提取条件的,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需要提交的资料:
1.《就业失业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个人社保缴费清单(清单中的缴交单位须为“自由职业者”或“灵活就业人员”或“无”)。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4.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职工按政策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银行网点审核并即时办理提取销户手续。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温馨提示:
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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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无业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您好!职工以失业(或下岗)为提取条件的,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需要提交的资料:
1.《就业失业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个人社保缴费清单(清单中的缴交单位须为“自由职业者”或“灵活就业人员”或“无”)。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4.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职工按政策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银行网点审核并即时办理提取销户手续。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温馨提示:
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前提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前提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的。
成立后要办理的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业主公约的效力
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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