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疫情期间租金怎么算?
疫情防控期间房租要按合同约定计算,不过因为疫情的原因,可以和房东协商,对房租进行减免。具体法律依据有:
1、《民法典》(起实施)第590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法典》第180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情势变更原则法律上没有规定,最高法院根据审批需要在司法解释中进行了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二、疫情期间产生租金矛盾纠纷怎么办?
疫情期间,为了有效防控,许多地方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多地法院也关闭了现场立案及服务大厅,客观上给当事人立案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障碍。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的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同时,各地法院也开通了微信立案、邮寄立案等多种方式,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保障。因此,想要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承租方或出租方,应对相关案件的诉讼时效进行把握和计算,或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立案,从而保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疫情期间也是需要正常履行相关法律效力的,特别是在一方因个人的原因,拒不支付租金的,另一方是可以以违约的责任来起诉处理的,相关情况可以按照疫情期间当地政府发布的诉讼规定来进行合法的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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