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怎么写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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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应按照公司承诺的支付标准来写,可绝大多数的私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标注的工资标准,一般都会低于员工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因为绩效工资不可能提前约定,但是要在书面合同中写清楚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怎么写?

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其实劳动报酬的写法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公司支付的最低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官方数据,可除了国家公务员是固定工资之外,私人单位采取的这种绩效工资的发放模式,也能一般员工的潜力,对双方是互惠互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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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了解一下有关于劳动合同书劳动报酬怎么填写的,我需要知道这方面的有关资料所以我来找一下答案,谢谢。
[律师回复]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1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 执行,初始工资额为 / 元/月或 / 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 ;
(2)劳动定额 /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 25 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律师您好!我今年要到公司实习了,所以要签订劳务合同,那么有关劳务报酬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啊?
[律师回复] 劳 务 合 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协商 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期限
乙方的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服务期 限届满前,双方就继续提供劳务达成一致的应另行签署协议。
第二条 服务内容和要求
甲方聘用乙方提供 服务。 具体服务要求按照甲方提出 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三条 劳务报酬
(一 ) 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甲方每月以现金方式 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二 )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直接自其劳务报酬中扣除如下款项: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
2、乙方借用甲方且尚未归还的借款;
3、甲方垫付的、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要求,并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
3、甲方应为乙方工作提供适合的工具、环境。
(二 )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支付劳务报酬。
2、乙方应保证本人身体健康条件符合甲方所需劳务的要求,并确保具备胜 任甲方要求工作的相关技能。
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服
2 从甲方的管理,并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名誉、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 乙方因个人原因需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通知甲方。甲方未按照本协议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三) 甲方认为乙方不具备工作要求的基本技能或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 10 日通知乙方。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1、 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提供劳务或者患有不宜继续工作的疾病的;
2、 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经济或名誉损失的;
3、 其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出现。
第六条 法律责任
(一)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 因客观因素或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产生的各种损失,双方相互免责。
(三)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期间,因其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疾病、个人工作失误等)或第三方原因而导致的各种伤害,由其本人或相关第三方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等)及其他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因自身过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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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必须写明劳动报酬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合同是否必须写明劳动报酬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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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怎么写谅解书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企业系指用人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包括用人单位以外的自然人(尤其是《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两户一伙”)。
二、主观要件: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的。
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
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
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三、犯罪客观方面:在犯罪客观要件方面,应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
1、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
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如实行月工资制的,超过20天仍不发放工资的,即构成“不支付”。
(二)、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应认定构成的几种情形:
1、劳动行政部门即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仲裁不论是否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均构成。
3、各级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民事判决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判决书已生效或虽因劳动者提起上诉而没生效但用人单位没有提起上诉的。
4、各级机关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文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5、具体来说是行为人采取了欺骗、隐瞒等非法手段,达到故意不支付的目的。首先,我国刑法采取“定性定量”的立法模式,因此拖欠劳动报酬的数额上应该有限制。二是时间上也要作出限制。三是程序上也要作出限制。如之前需通过劳动仲裁并有仲裁裁决或有相关部门的责令、判令支付薪水的文书等。
四、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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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的劳动报酬具体应该怎样去填写?顺便我也想了解一下与劳动合同里的劳动报酬相关的法律知识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里的劳动报酬的法律条文:
在我国,劳动者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常常也被称为职工、工人和雇员。劳动法律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是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与之相对应的,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报酬,专指劳动法中所调整的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各种劳动收入,其主要支付的形式是工资.此外还有津贴、奖金等。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资的数额,支付方法,奖金、津贴的数额及获得的条件等。若法律已有明文规定的,应遵从规定;若无规定的,用人单位及当事人可协商确定。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以下下主要权利:
(1)劳动报酬权;
(2)劳动保护权;
(3)休息权;
(4)职业培训权;
(5)社会保险权和社会福利权;
(6)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还对用人单位在用工的同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即该法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来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此外,作为一般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劳动合同法》对于非全日制用工,采取的是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其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证明了书面形式的证据效力性质。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成立并生效。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这主要是指劳动环境差、没有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甚至有危及职工生命、健康等因素的存在等。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主要指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延期支付、少付、不付劳动报酬等。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有: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B.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因存在上述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⑦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以上七种情形,劳动者无需履行提前30日的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根据2001年4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由哪些部分组成?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填写数字是所有工资的总额不是某一项工资的数字。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人不属于劳动报酬范围:
(1)保险福利费用:指各单位在工资总额以外实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个人的劳动保险和福利费用。包括: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各种非工资性补贴(如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卫生费、托儿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以及实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医药费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指职工从单位得到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夏季冷饮费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支付给运动员的名次奖、运动水平奖、破记录奖和教练员的培训成绩奖,稿费、翻译费、讲课费、课题费,第二职业收入、兼职收入,以及各单位利用业余时间组织职工进行生产、咨询服务、科研、设计和其他活动,从得到的收入中支付给职T的现金和实物,单位之间业务往来收取的回扣、好处费、手续费收人中给职工个人的提成等;
(4)实物折款:指职工个人从单位内外得到的,按规定未列人工资总额和保险福利费用的各种实物折款;劳动合同法简明实用问答312问
(5)财产性收人:包括职工个人从银行和企业获得的存款利息、债券利息、股息和股金分红等;
(6)转移性收入:包括职工从职工以外其他阶层人员巾得到的赠送收人、亲友搭伙费、遗产收入以及从各种意外事故中得到的补偿和由于各种灾害从非营利机构得到的捐赠收人等;
(7)其他:指在上述各项以外职工得到的其他现金收入,包括实行租赁经营单位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职工的误餐补贴、出国置装费以及职工从出差补助和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等。
最近我新找了一份的工作,准备在签约劳动合同的阶段,公司的劳动报酬计算方法问同事有说是按小时计算然后一个月结算一次,有的说就是按一个月多少算,想来咨询一下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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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 ;
(2)劳动定额 /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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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方每月 25 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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