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终止婚姻关系的原因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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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了配偶出现死亡、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以及婚姻被撤销等三种情形,那么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那么在登记后双方也是属于夫妻关系的,如果说在婚姻关系过程中出现了以上的情形后也是会被认定婚姻关系终止的。
造成终止婚姻关系的原因有什么?

一、造成终止婚姻关系的原因有什么?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

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

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死亡有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其婚姻自然终止。而宣告死亡,则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既不需要行政机关的确认、发给离婚证,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关系就自然终止。

二、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

从形成原因看,婚姻无效的原因多在婚姻成立之前或成立之时就存在,而离婚的原因一般都发生在婚姻成立之后。从请求权来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个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行使外,利害关系人和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主张该婚姻无效。从时间效力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当事人一方死亡后,再不得进行离婚。而婚姻无效的请求既可在双方生存期间行使,也可在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从程序和方法来看,离婚既可依诉讼程序进行,由人民法院处理,也可依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对婚姻无效的程序和请求权人未作明确规定。从法律后果看,宣告婚姻无效是对违法婚姻的否定,不发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在进行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女方需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方面进行辩护,同时在进行辩护时也是需要对每一个论点都要简明扼要的阐述,那么律师在进行辩护时也是需要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据,如果出现伪造或者虚构证据时当事人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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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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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对待离婚或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调解或判决的一种离婚制度。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
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死亡有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其婚姻自然终止。
而宣告死亡,则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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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
(二)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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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终止婚姻关系需要哪些证据
1、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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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此时不仅仅是因为离婚会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在一方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当然了,要想终止婚姻关系,也是需要实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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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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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 ,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
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规定。但个别国家规定,自生存一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关系始告消灭。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以后确知失踪人并未死亡时,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撤销原宣告死亡的判决。
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有些国家则规定,在此情况下,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并须重新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能恢复。
如果其配偶已与他人登记结婚,后一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其原来的婚姻关系不再恢复。这是鉴于人身关系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多数国家对此作了明文规定。
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原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2)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
①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离婚也称婚姻关系的解除,即在法律上终止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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