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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工厂找工作摔伤算不算工伤?
去工厂找工作摔伤的不算是工伤,因为还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生活中确实有极个别人,对于因自身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也总是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寄希望于让他人对自己进行赔偿。就像是这种在工厂摔伤的情况,成年人在找工作过程中,总不能说一进入工厂,不管发生什么事就都得工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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