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阶段的终止是犯罪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上海昌申律师事务所
上海昌申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695人
专家导读 预备阶段的终止显然也是属于犯罪行为,对于该行为造成了犯罪事实或者损伤的,也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但如果没有造成犯罪事实后果的,那么是可以免予处罚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预备阶段的终止是犯罪么?

一、预备阶段的终止是犯罪么?

是犯罪,造成损伤的需要追究法律责任。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

1、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

2、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即没有按照预备的犯罪形式继续实施犯罪。

当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之一的时候均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的中止标志着犯罪人实行对应犯罪的犯意消灭,但是犯罪人并不当然停止犯罪,在一种犯罪预备阶段发生犯罪中止后,可能又会发生另一种犯罪预备。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

二、犯罪中止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预备阶段的终止情况,应当基于实际导致终止的原因来处理,但相关情况的办理还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来判决。但只要造成了犯罪事实后果的就肯定是需要按照对应的犯罪种类来进行判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7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7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预备阶段的终止是犯罪么?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4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8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5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6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5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3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1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4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1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1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7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6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预备阶段有犯罪中止么?
预备阶段有犯罪中止的,从犯罪中止的分法上,有预备阶段和实行阶段之分,如果当事人在预备过程中,正式实施犯罪之前停手的,可以认定为预备状态的犯罪中止。这里要注意,在预备阶段中止并不一定说明其停止犯罪,其可能预谋另外犯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犯罪预备阶段的终点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终点是实行犯罪的阶段,如果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出现了犯罪中止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造成损害则免除处罚,如果造成的损害则会减轻处罚的力度,因为犯罪分子如果做出了犯罪中止的行为后,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当事人意识到了犯罪的危害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悔过意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不想在现在的公司上班,我想问一下那个合同终止阶段的内容方面的内容
[律师回复]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又称合同的终止或合同的消灭,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合同终止后,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也不必再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91条规定,如出现合同中债务已经依约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或者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中任一情形的,合同即告终止。此为法定的合同终止,另外,当事人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终止合同。
  合同的终止并不是合同责任的终止。如果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而引起另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此时因解除而终止合同的并不能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也不应影响权利人行使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合同终止后,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而消失,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合同直接规定的,因此,合同终止后合同条款也相应地失去其效力,但仅是合同的履行效力终止。即为一方当事人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效力终止。但在实际中,合同终止后仍会产生遗留,当事人在缔约时一般应对此类情况作出约定。为实际满足合同权利义务双方之间的关系,《合同法》第98条规定,如果合同终止后尚未结算清理完毕的,其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92条的内容,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以上就是合同终止阶段的内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犯罪预备阶段有犯罪中止吗?
犯罪预备阶段有犯罪中止,若是在准备犯罪工具、制定犯罪的阶段就已经放弃实施犯罪行为,此时也并不会导致犯罪既遂的状态出现,一般并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故此一般并不会受到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犯罪预备阶段有否犯罪中止?
犯罪预备阶段一般是不存在犯罪中止的,因为犯罪预备是犯罪分子还未实施犯罪行为的阶段,只是犯罪嫌疑人在为犯罪做准备,准备工具等,而犯罪中止则是存在于犯罪行为的实施阶段,是犯罪分子主观上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是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是否一样?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是不一样的,在概念方面就存在着差异,前者指的就是为了实施犯罪行为而所做的一切准备的工作,而犯罪中止是发生在犯罪实施过程当中,当事人自愿的放弃犯罪行为,并且两者的处罚力度也是有所差异的,犯罪中止,如果没有实际损害,结果发生可能会免除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案子到预审科了,这个阶段得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内被羁期的时间, 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中服刑,在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去服刑。 在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7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准备终止我跟我的租客的合同,他实在是太没有素质和礼貌了,咨询下房东终止合同的事项
[律师回复]
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依据是合同法230条。也就是说合同的这个约定是合法有据的,如果你们也想买房子的话可以起诉要求法院撤销房东的转让合同,如果你们不想买房子的话那就不管这个条款了。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依据是合同法229条。这就是著名的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东把房屋转让给第三人依法你们也有权根据租赁合同住到2012年12月23日,对于房东要求腾房的说法是于法无据的,你们可以不予理会。
3、如果你们不想住了或者房东折腾得你们没法住了,那么依法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依据是合同法107条。至于误工费、搬运费、新房装修费等等这些都可以计入损失范围,当然你们必须有证据证明你们确实有损失,比如拿出搬运费的收据等。
建议:继续承租而不是搬家,否则的话是你们得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耗费的时间比较多。依法选择继续承租即可。
我之前有几份不动产让我拿去抵押了,现在准备终止我当初签的抵押合同,咨询下不动产抵押合同终止
[律师回复] 房屋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不生效。已经抵押的房屋如果通过买卖过户,必须首先将欠款还清后,办理解压手续,然后更名,否则无法办理过户。
1,关于房屋抵押的问题。
房屋抵押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房屋抵押必须参加抵押登记才生效,抵押给个人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不生效,有抵押协议也没用。
那么查询你这个房屋是否抵押有两个方式,第一种方式是,让房主向你出示房产证,如果这个房屋办理过抵押登记,在产证第二页上会有红色的章,内容是已抵押三个字,如果没有这个章就没有办理或任何抵押。
第二种方式是,和房主一起,持房主身份证到房管局查询房屋信息,如果有办理过抵押登记的,房管局给出的信息会显示,没有任何信息的,就是没有办理过抵押登记。
2,关于房屋买卖的问题。
办理了抵押登记也不会影响到房屋处分权,所以房主还是有权将这个房屋出售,你也有权购买,只不过有抵押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时多出一个解压程序,其他和买卖商品房程序一样。
那么如果经过查询,该房屋没有办理过抵押登记,直接按照正常流程买卖过户即可。
如果经过查询,该房屋已经抵押,那么需要房主将欠款还清,解压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预备阶段的终止是犯罪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