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和小三生孩子是重婚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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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妻子已经和他人生育小孩,并且是在婚内进行出轨的话,一般来说不认为是重婚,但是是认为是出轨。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那么就是属于重婚的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的。
妻子和小三生孩子是重婚吗?

一、妻子和小三生孩子是重婚吗?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 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 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 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重婚罪的认定并不是以其是否与小三生了孩子,而是要看有配偶的人是否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或以夫妻名义自居。因此,即使有配偶的人与小三生了孩子,也并不能因此认定其就犯了重婚罪

针对于如果妻子有出轨的行为的话,对方可以要求进行离婚,并且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少分甚至于不分。因为在婚内出轨的话是属于非常严重的破坏婚姻行为,所以法院一般会支持受害方来进行一定权利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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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三生孩子算重婚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和小三生孩子算重婚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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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三生子是重婚罪吗
与第三者生育子女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需满足行为人明知对方已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缔结婚姻的条件。若未婚方不知情,不构成重婚罪,已婚方则可能被视为重婚犯罪。法律上重婚需持两份结婚证或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受害方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及解除婚姻关系,并可追究刑事责任。但认定标准严格,需综合实际情况和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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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三生子是重婚罪吗
与第三者生育子女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需满足行为人明知对方已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缔结婚姻的条件。若未婚方不知情,不构成重婚罪,已婚方则可能被视为重婚犯罪。法律上重婚需持两份结婚证或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受害方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及解除婚姻关系,并可追究刑事责任。但认定标准严格,需综合实际情况和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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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名义的重婚罪,算不算重婚罪?
[律师回复] 重婚需要对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并且让一般人以为是夫妻才行,这个举证比较困难。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可以注意以下特点:领结婚证(如果他们领了结婚证,就是铁证)办婚礼(这也是极为有利的证据)向家长支付彩礼双方合伙以夫妻名义购买物业等财产以夫妻名义自称邻居们都认为他们是夫妻(此类证词可通过询问邻居获取)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1994年2月1日之前开始的,被认定为事实婚姻,所以可以定重婚罪,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仅为非法同居,不可定重婚罪,但是可以成为离婚理由)。这样的罪名是既可以走自诉程序,也可以走公诉程序的案件。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非法同居。有些人对非法同居理解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也许是受到“非法”两个字的影响吧。事实上非法同居只是个民事问题,而上升不到刑事问题的程度。也正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理解,才出现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责任来要挟对方,或者向对方索要。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证”而“居”,或者及时地后补结婚证,一切都没有问题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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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名义重婚罪是否构成重婚罪
[律师回复] 重婚需要对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并且让一般人以为是夫妻才行,这个举证比较困难。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可以注意以下特点:领结婚证(如果他们领了结婚证,就是铁证)办婚礼(这也是极为有利的证据)向家长支付彩礼双方合伙以夫妻名义购买物业等财产以夫妻名义自称邻居们都认为他们是夫妻(此类证词可通过询问邻居获取)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1994年2月1日之前开始的,被认定为事实婚姻,所以可以定重婚罪,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仅为非法同居,不可定重婚罪,但是可以成为离婚理由)。这样的罪名是既可以走自诉程序,也可以走公诉程序的案件。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非法同居。有些人对非法同居理解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也许是受到“非法”两个字的影响吧。事实上非法同居只是个民事问题,而上升不到刑事问题的程度。也正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理解,才出现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责任来要挟对方,或者向对方索要。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证”而“居”,或者及时地后补结婚证,一切都没有问题了。[1]
您好,我姐姐和她的丈夫当年结婚的时候,夫妻二人没有领取结婚证件,现在我姐夫在外面认识一个女人了之后,二人开始同居重婚了,夫妻事实婚姻与重婚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在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中,关于“事实婚姻”与“重婚罪”的问题是比较复杂而容易引起混淆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司法解释中第五条的适用对象是“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处理办法。
  也就是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登记结婚而要求“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使没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也按离婚处理。
事实婚姻与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登记结婚而要求“离婚”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也就是说,现行法律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
  虽然现行法律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对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法复”的规定并没有被“法释〔2001〕30号”司法解释所取代。因为“法释30号”解释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而解释的是刑事法律关系,且并未与“法释”解释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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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三生子是重婚罪吗
与第三者生育子女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需满足行为人明知对方已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缔结婚姻的条件。若未婚方不知情,不构成重婚罪,已婚方则可能被视为重婚犯罪。法律上重婚需持两份结婚证或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受害方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及解除婚姻关系,并可追究刑事责任。但认定标准严格,需综合实际情况和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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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一方重婚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重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需要提醒的是,所谓“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在财产的数量上可能是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财产总类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虑到无过错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比如说夫妻之间在婚后有一处共同房产,如果双方都坚持要求分得房子而同意给对方适当的折价的话,那么法官就可能考虑把这处房子判给无过错方。而由无过错方给予过错方适当的折价,这也是对于无过错方的一种照顾。另外,根据《婚姻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也就是说如果一方的生活困难,也可以要求多分,这和因为重婚行为的过错提出赔偿要求是两个性质。即既可以要求他赔偿,也可以要求离婚的时候多分,但是具体多分多少要看如何判决。
二、夫妻一方重婚怎么办
(一)追究过错方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对重婚罪的处罚,法律上有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如果发现另一方在外重婚,可以通过刑法手段给对方处罚,但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擅自用违法手段报复对方,那样只会把自己也牺牲掉。
(二)无过错方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对方重婚,基本已经到了离婚的地步了。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由此可知,对方的重婚是法定情节,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用作凭据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重婚行为属于《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行为,因此导致夫妻离婚从而进行财产分割的,一般是需要适当的照顾无过错方,而此时无过错方还可以追究重婚一方的赔偿责任。
以夫妻名义的重婚罪可以认定为重婚罪
[律师回复] 重婚需要对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并且让一般人以为是夫妻才行,这个举证比较困难。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可以注意以下特点:领结婚证(如果他们领了结婚证,就是铁证)办婚礼(这也是极为有利的证据)向家长支付彩礼双方合伙以夫妻名义购买物业等财产以夫妻名义自称邻居们都认为他们是夫妻(此类证词可通过询问邻居获取)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1994年2月1日之前开始的,被认定为事实婚姻,所以可以定重婚罪,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仅为非法同居,不可定重婚罪,但是可以成为离婚理由)。这样的罪名是既可以走自诉程序,也可以走公诉程序的案件。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非法同居。有些人对非法同居理解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也许是受到“非法”两个字的影响吧。事实上非法同居只是个民事问题,而上升不到刑事问题的程度。也正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理解,才出现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责任来要挟对方,或者向对方索要。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证”而“居”,或者及时地后补结婚证,一切都没有问题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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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三生了孩子算重婚么?
和小三生了孩子是否算重婚看情况而定,如存在男方和小三又办理结婚证,或者和小三长期同居对外自称夫妻的,符合这两种情况之一,则可以认定重婚罪的成立,作为受害人的女方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如男方是一般出轨则不能算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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