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伤时间是工地中午休息期间算不算工伤?
工地中午休息期受伤的话一般不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要怎样走?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正常情况下职工也不应该在工地休息的,在工地也应该搭建的有临时的工职工休息的场所,宿舍自己不小心受伤的很难被认定成为工伤。而且,很多建筑工地跟农民工之间建立的也只是劳务关系,如果是劳务关系,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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