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恶意挂失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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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纯粹基于骗钱的目的,故意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后恶意挂失支付,试图通过挂失再次取得票款。2、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他人用于贴现,由于没有获得贴现款,于是谎称票据丢失恶意挂失。3、将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后手之后,与后手发生纠纷,于是谎称丢失恶意挂失。
票据恶意挂失情形有哪些

一、票据恶意挂失情形有哪些

1、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他人用于贴现,由于没有获得贴现款,于是谎称票据丢失恶意挂失;

2、将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后手之后,与后手发生纠纷,于是谎称丢失恶意挂失。

3、纯粹基于骗钱的目的,故意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后恶意挂失支付,试图通过挂失再次取得票款。

恶意挂失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法院可以给与罚款。

如果手中持有的票据被人恶意挂失支付,申请公示催告的,就要及时向法院递交《票据权利申报书》,从而终结公示催告,阻止恶意挂失止付成功。

二、恶意挂失要接受什么处罚?

公示催告程序作为银行承兑汇票权利人丧失票据后的法定补救手段,也是维护交易安全和诉讼秩序的重要手段,若恶意挂失银行承兑汇票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挂失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 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在拿到票据之后,一定要先对票据进行形式审查。此外要判断与票据转让的前手是否有真实交易,缺乏真实交易的转让是有风险的。其次,要向银行查询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一旦票据出现问题,要立即到银行挂失,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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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汇票挂失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二百一十八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二百一十九条 人民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二百二十条 支付人收到人民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第二百二十一条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申报。 人民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 第二百二十二条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第二百二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 二、《票据法》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规定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提讼。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票据丧失后,失票人直接向人民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讼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十五条出票人已经签章的授权补记的支票丧失后,失票人依法向人民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十六条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指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票据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 第二十七条出票人已经签章但未记载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后,失票人依法向付款人即出票银行所在地人民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十八条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票据丧失以后,失票人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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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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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私下票据买卖行为  生活中,常常有人以虚假的借款协议或者买卖关系来掩盖非法的票据买卖,有很多企业都将票据买卖视为一种投资方法,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流通票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于双方并没有缔结借款协议的意愿,因此这种双方虚假意思而达成的合同无效,票据买卖和借款协议都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合法根据取得的利益,应当将财产返还给受损失人。市场上还存在着一些贴现中介公司,但没有办理贴现业务资质的公司是不能私下的进行票据买卖。因此,如果实现融资应该通过合当的途径或者票据背书转让的方式,私下的票据买卖具有极大的法律和商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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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挂失止付如何进行?
挂失止付是票据权利人在遗失票据后保护自己票据权利的一种方法。具体挂失方法应当由失票人提起,这样遗失的票据就不能得到兑付。但是,挂失止付只是临时的救济方法,如果要根本解决问题还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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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旅客以新的火车票上车要和火车上的工作人员说明自己的特殊情况,在火车到站前向列车长申请开具客运记录。
最后,旅客要在火车到站的24小时之内,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新车票以及客运记录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退票手续,该手续会收取补票手续费用。
2、旅客如果在乘车后发现车票丢失了,应该在车票丢失站开始补齐火车票金额,并且收取手续费用。
3、旅客在网上订购车票,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检票进站的,如果在火车上旅客身份证丢失不能确认火车票信息的,旅客要先补办车票,如车票补办后又找回身份证,可在火车到站前向列车长申请开具客运记录,出站后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补票费的退还,这种情况不收取旅客的退票费。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铁路旅客车票(以下简称车票)实名购买、查验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车票包括纸质车票、铁路电子客票、铁路乘车卡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乘车凭证。车票实名购买是指购票人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车票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销售车票。车票实名查验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对实行车票实名购买的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乘车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一致性核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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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旅客在网上订购车票,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检票进站的,如果在火车上旅客身份证丢失不能确认火车票信息的,旅客要先补办车票,如车票补办后又找回身份证,可在火车到站前向列车长申请开具客运记录,出站后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补票费的退还,这种情况不收取旅客的退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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