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在登记结婚之后,其中一方或者双方给首付,然后向银行按揭购买房子,房子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而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房贷,只要夫妻双方没有什么特别的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没有偿还给银行的按揭贷款也就视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
2、男女双方结婚后以夫妻共同的名义按揭购买的房子,由夫妻共同还贷,或者以夫妻一方的名义办理了按揭贷款,实际由夫妻另一方偿还贷款,也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约定,不管房子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夫妻其中一方的名下,那么都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按揭房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3、男女双方结婚后如果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按揭买房,之后又由夫妻两人共同偿还贷款。此时,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且取得房产证的,这套房子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就不能要求对该房子进行分割;
4、男女结婚后由双方父母共同出钱支付购房首付,在结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该房子贷款,该房子产权登记在夫妻其中一个人的名下,离婚后,夫妻可以按照他们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实际分割该房产。如果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离婚后,该房子按照当时约定的条件办理。
5、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按揭购房,夫妻其中一方父母给他们买的房子出首付款,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进行分割财产时,该房屋是房屋产权登记人的财产,不能进行财产分割。或者产权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一般认为视为对对夫妻两人的赠予,那么房子也是会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
6、男女双方结婚后双方父母对该房子进行出资购买,结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房子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认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结婚时有对按揭房进行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以上就是婚后按揭房产在离婚时的分配处理情况,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首先由双方协商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房产产权情况,还需要进行区分处理,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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