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索贿是否都不够罪的话还会属于行贿罪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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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被索贿是否都不够罪的话一般就不会按行贿罪来进行处理。对于行贿罪一般是索贿的数额比较大,同时给他人和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那么就会按行贿罪来进行处罚,一般就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被索贿是否都不够罪的话还会属于行贿罪吗?

一、被索贿是否都不够罪的话还会属于行贿罪吗?

被索贿的,如果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如果被索贿数额较大,且因此获得了不当利益,仍构成行贿罪。

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二、索贿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主动性,即行为人是主动地要求他人给予自己财物,而不是被动地等待他人给予财物;

二是索取性,即行为人总是以所掌握的职权为条件,乘人之危,向他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对方向其交付财物;

三是交易性,即索贿者通过要挟迫使对方向自己给付财物,而以本人职权为某种行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为交换,表现为权钱的交易造意者、提起者。

索取贿赂和收受他人的贿赂,虽然都是受贿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但两者犯罪手段相异,社会危害性也有所不同,无论是主观罪过还是客观危害,索取贿赂都要比收受他人的贿赂严重,所以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三、行贿的量刑标准

根据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索贿就是利用自己的职务而向他人索要钱财,这种行为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刑法,而对于此行为如果所产生的金额不大的话,那么也不会构成行贿罪,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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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索贿构成行贿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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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行为是指或者公务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如行为人偷税而给予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财物,人员为物品进出口而给予海关人员以财物等;也包括违背政策、规章、制度而得到的利益,如不具备升学、提干、就业、入伍条件的人,得以升学、提干、就业、入伍。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被索贿,是指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你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索要,是指行为人在进行职务活动时,向当事人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要求贿赂,但未使用要挟胁迫的方法;勒索,指使用要挟胁迫的方法,明示或者暗示如不送财物其事就不好办或者会有严重后果,迫使对方不得已给自己送财物。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司法实践中,行贿罪与罪并存,也有不少如第一个案例中只成立罪而没有行贿罪的情况。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但勒索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罪。被勒索人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则被勒索一方不构成行贿罪,就会出现只有罪而没有行贿罪的情况。
因为:

一、被勒索一方没有侵犯行贿罪的客体--职务的不可收买性。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或主动地收买国家公职的公正性与廉洁性,也并不是在进行一场权与利的肮脏交易;

二、被勒索一方在客观方面不具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他所获得的利益是法律允许的;

三、被勒索一方不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意图。所以,如果被勒索财物一方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就不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那么被索贿是否构成行贿罪,当然也就不成立行贿罪,故刑法第389条第3款对此作了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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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有关规定,单位行贿罪行贿行为的违法所得必须归单位所有,如果归个人所有,应以自然人的个人行贿罪论处。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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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归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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