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索贿是否都不够罪的话还会属于行贿罪吗?
被索贿的,如果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如果被索贿数额较大,且因此获得了不当利益,仍构成行贿罪。
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二、索贿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主动性,即行为人是主动地要求他人给予自己财物,而不是被动地等待他人给予财物;
二是索取性,即行为人总是以所掌握的职权为条件,乘人之危,向他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对方向其交付财物;
三是交易性,即索贿者通过要挟迫使对方向自己给付财物,而以本人职权为某种行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为交换,表现为权钱的交易造意者、提起者。
索取贿赂和收受他人的贿赂,虽然都是受贿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但两者犯罪手段相异,社会危害性也有所不同,无论是主观罪过还是客观危害,索取贿赂都要比收受他人的贿赂严重,所以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三、行贿的量刑标准
根据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索贿就是利用自己的职务而向他人索要钱财,这种行为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刑法,而对于此行为如果所产生的金额不大的话,那么也不会构成行贿罪,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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