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维持不认定工伤决定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行政复议维持不认定工伤决定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满意的话,仍然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它是两条不同的维权的途径,可以同时进行。
行政复议维持不认定工伤决定怎么办?

一、行政复议维持不认定工伤决定怎么办?

行政复议维持不认定工伤决定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实践中对工伤进行认定的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作出结论,然后制作认定书。但也有会出现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发生,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决定书也是有严格的格式,必须要按照格式写。

二、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在职工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事故时,部分职工可能因为取得了交通事故肇事方的赔偿款,而忽略了本应该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职工对行使权力的期限缺乏充分认知,导致本应可以取得的权力丧失,十分可惜。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申请工伤认定的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对于个人而言,如果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那么就要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要是超过时间进行认定,那么有关部门就会不予受理。对于工伤职工来讲将会是很大的损害。所以,要是您在工作中不幸受了工伤,请您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认定,否则的话不利后果是由自己承担的。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它是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方面的规制的,并且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如果工伤认定的结果自己不满意的话,完全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的结果还是不满意的话,行政诉讼也是一种解决的途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复议维持不认定工伤决定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54****55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8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5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0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7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2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1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0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0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0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是维持吗?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不一定是属于复议维持。如果是复议机关在审理了当事人的相关案件之后,是发现原来的机关他的不作为是属于合法的,那这种情况下的驳回申请就是为维持原来的复议。但如果是经过受理之后,发现他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范,就是属于不作为复议。
10w+浏览
行政类
我的一个外地的朋友打电话过来问我说行政复议维持决定行政起诉状的问题,那么具体情况是怎样规定的呢?
[律师回复] 原告:刘某,女,年月出生,住庄。联系电话:
被告:某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陈琦 职务 ,局长。
第三人:张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码.
原告不服临泉县人民政府临复【201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临公滑行罚决字【2014】第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3年月日,原告公婆家宅基地上面的一棵老枣树被李某家的人砍掉了。原告的公婆一家因此与李某家发生争吵,继而互骂互殴。原告赶集回来,正好看到李某的妻子张某追赶自己的丈夫马某某,为了制止事态的发展,解决矛盾,原告从中间把马某某与赵某隔开后进行劝架,这时邻居拨打110报警,打架双方被某派出所的民警从现场带到派出所,事件才结束。事情发生后,某县公安局对原告家的马某、梁某、马某某、马二某四人都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二天并处罚款五百元行政处罚,对原告作出了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对打架的另一方李某夫妻二人没有进行任何处罚。原告认为自己没有殴打张某,张某是自己躺在地上假装受伤,某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处理结论不当。原告不服某县公安局对自己的行政处罚,依法向某县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临泉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复【2014】号)维持了该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某县公安局对原告作出的该行政处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特依法提起诉讼至贵院。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希望对你的行政复议维持决定行政起诉状的问题有所帮助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1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判决维持行政处罚如何执行?
判决维持那么行政处罚就应该在当事人收到了具体的处罚书的那一天算起的规定时间之内是予以履行。通常行政处罚书上面都会告知当事人怎样履行,履行的时间是多久,如果当事人超过这个时间,没有把自己的义务进行履行,那么有可能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省府复议维持自己决定,当事人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不了解相关程序的,尽早委托律师处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想问一下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起诉的解决方法是什么?我的一个亲戚最近申请了行政复议,可是维持了原判。
[律师回复] 当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受害方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有权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即使不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同样也是可以的。
通过行政诉讼维权的话,首先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明白以下几点:
1、行政诉讼是有受案范围的,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2、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
3、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有法定期限的。
此外需要注意行政诉讼被告的问题,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原告不服复议机关维持决定只能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18条对经复议的案件的地域管辖作出了规定,该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解释》第8条则对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情况下的级别管辖作出了规定,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复议维持是否可以告原行政行为,相关法律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复议维持是否可以告原行政行为,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行政类
前几天我单位有一个行政复议,我想在这儿咨询一下大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依据什么?有知道的朋友吗?谢谢大家
[律师回复] 我来给你说一下维持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依据什么吧: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
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适用依据错误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1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一个同学最近申请了行政复议,可是判决维持了原决定,我想问一下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的话需要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当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受害方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有权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即使不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同样也是可以的。
通过行政诉讼维权的话,首先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明白以下几点:
1、行政诉讼是有受案范围的,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2、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
3、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有法定期限的。
此外需要注意行政诉讼被告的问题,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原告不服复议机关维持决定只能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18条对经复议的案件的地域管辖作出了规定,该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解释》第8条则对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情况下的级别管辖作出了规定,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则申请人怎么维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行政复议是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损害到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救济途径,如果对于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提交法定有效证据材料,直接向管辖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结合案情依法做出判决裁定。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的话需要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1.当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受害方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有权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即使不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同样也是可以的。
2.通过行政诉讼维权的话,首先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明白以下几点:
(1)行政诉讼是有受案范围的,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2)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
(3)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有法定期限的。
3.此外需要注意行政诉讼被告的问题,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原告不服复议机关维持决定只能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
4.《行政诉讼法》第18条对经复议的案件的地域管辖作出了规定,该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解释》第8条则对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情况下的级别管辖作出了规定,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1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行政复议维持不认定工伤决定怎么办?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