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工伤举证材料怎么写

最新修订 | 2024-08-2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关于不属于工伤的举证材料的写法是开头是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在正文当中的内容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会具体的通知用人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递交证据材料的时间及相关的法律后果,结尾的部分是时间及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
不属于工伤举证材料怎么写

一、不属于工伤举证材料怎么写?

×××人民法

×××字第××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并应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3、申请鉴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你方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5、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提出,本院可根据情况要求你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6、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后,向本院申请认可。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或者未申请本院认可,或本院不予认可的,你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证据。

7、你方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8、你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规定的,视为你方放弃举证权利。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9、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你方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书面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

××××年××月×××日

(院印)

关于工伤事故当中的举证通知书,主要是在职工本人提交了相关的材料之后,如果公司认为不属于工伤,那么公司就需要提供不属于工伤的证据材料,如果公司不能举证的,那最终就有可能会按照工伤事故来处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1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属于工伤举证材料怎么写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8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2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3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3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1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6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4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88****192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848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918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被告举证材料如何写?
关于被告人证明材料证据的书写和提交问题:在举证期间,被告人应根据自己提交的证据制作相应的证据目录,并提交法院。证据清单一般由法院提供。你只需要在法庭咨询后,根据模板填写证据清单。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举证材料如何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举证材料如何书写 举证材料通知书 ______人民举证通知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你方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准许延期提供的,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你方认为原告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准许,你方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你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你方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二、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2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举证材料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举证材料如何书写 举证材料通知书 ______人民举证通知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你方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准许延期提供的,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你方认为原告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准许,你方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你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你方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二、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举证材料怎样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举证材料如何书写 举证材料通知书 ______人民举证通知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你方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准许延期提供的,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你方认为原告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准许,你方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你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你方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二、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怎样写举证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举证材料如何书写 举证材料通知书 ______人民举证通知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你方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准许延期提供的,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你方认为原告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准许,你方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你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你方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二、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如何写民事诉讼举证材料?
书写民事诉讼举证材料应当是包括:民事诉讼案件中举证涉及的证据类型、举证责任、提交证据的方式、举证期限等。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要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不得提供虚假证据,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鉴定材料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如何写举证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举证材料如何书写 举证材料通知书 ______人民举证通知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你方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准许延期提供的,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你方认为原告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准许,你方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你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你方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二、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2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举证材料如何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举证材料如何书写 举证材料通知书 ______人民举证通知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你方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准许延期提供的,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你方认为原告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准许,你方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你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你方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二、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举证的举证材料如何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举证材料如何书写 举证材料通知书 ______人民举证通知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你方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准许延期提供的,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你方认为原告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准许,你方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你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你方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二、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举证材料应怎样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举证材料如何书写 举证材料通知书 ______人民举证通知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你方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准许延期提供的,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你方认为原告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准许,你方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你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你方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二、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1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举证材料有什么?
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举证材料,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员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不符合工伤等级的,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就可以,不用支付工伤赔偿。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该怎么书写举证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如何书写举证材料
按照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问题的格式列表。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5.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
6.证据材料为证人证言的,提供该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资格。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证人:因生理或精神原因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但有证据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作证时所被证明的事实发生当时其精神状态正常的除外;本案的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本案的代理人,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法律规定其他不得作为证人的人员。
7.证据材料有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由提供该证据材料的一方翻译成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证据材料的翻译,应由专门的翻译机构进行。
8.举证应当及时。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举证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9.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
(1)、
(2)、
(5)、(6 )项,当事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争议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是经过公证机关按照《公证法》规定的程序公证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免除证明该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真实合法的举证责任,除非对方当事人提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否则人民不得抛开公证证明,另以其他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0.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者行政诉讼原告或第三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经人民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并已提供调取证据材料的书面申请和有关线索的,由人民决定是否调查收集。
1
1.民事及行政诉讼中,在证据材料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保全。
二、举证要求
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或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当提交证据事实的顺序进行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并填写“证据目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3.当事人从有关单位、部门摘录证明材料,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出处、并有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部门加盖公章。
当事人以某一文件、材料的部分内容作为证据时,应提交该文件、材料的全部,以便全面审查。
4.当事人提交在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该国领事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相关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文。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交该中文译本的公证文书。
5.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提交证人的身份情况并应协助通知证人参加庭审。
三、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在举证原则方面以“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为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为辅。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提出了一定主张,该当事人就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是,对有的主张,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可申请人民调查收集。
根据有关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上述
(1)、
(3)、
(4)、
(5)、
(6)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2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能怎么书写举证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书写举证材料
按照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问题的格式列表。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5.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
6.证据材料为证人证言的,提供该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资格。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证人:因生理或精神原因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但有证据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作证时所被证明的事实发生当时其精神状态正常的除外;本案的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本案的代理人,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法律规定其他不得作为证人的人员。
7.证据材料有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由提供该证据材料的一方翻译成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证据材料的翻译,应由专门的翻译机构进行。
8.举证应当及时。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举证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9.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
(1)、
(2)、
(5)、(6 )项,当事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争议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是经过公证机关按照《公证法》规定的程序公证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免除证明该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真实合法的举证责任,除非对方当事人提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否则人民不得抛开公证证明,另以其他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0.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者行政诉讼原告或第三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经人民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并已提供调取证据材料的书面申请和有关线索的,由人民决定是否调查收集。
1
1.民事及行政诉讼中,在证据材料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保全。
二、举证要求
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或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当提交证据事实的顺序进行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并填写“证据目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3.当事人从有关单位、部门摘录证明材料,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出处、并有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部门加盖公章。
当事人以某一文件、材料的部分内容作为证据时,应提交该文件、材料的全部,以便全面审查。
4.当事人提交在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该国领事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相关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文。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交该中文译本的公证文书。
5.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提交证人的身份情况并应协助通知证人参加庭审。
三、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在举证原则方面以“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为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为辅。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提出了一定主张,该当事人就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是,对有的主张,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可申请人民调查收集。
根据有关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上述
(1)、
(3)、
(4)、
(5)、
(6)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举证材料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举证材料如何书写 举证材料通知书 ______人民举证通知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你方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准许延期提供的,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你方认为原告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准许,你方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你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你方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二、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举证材料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举证材料如何书写 举证材料通知书 ______人民举证通知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你方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准许延期提供的,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你方认为原告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准许,你方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你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你方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二、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事诉讼中被告举证材料怎么写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举证材料的写法没有详细的规定,被告方在收到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后,按照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即可,至于举证材料,举证材料可以让专业的律师代写,举证通知书中一般写清楚了被告举证的时间。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被告举证材料该怎样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被告举证材料该怎样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关于被告举证材料证明书写并提交的问题:在举证期限内,被告应根据自己提交的证据,制作好相关的证据目录,再向提交。证据清单一般是有范本的,您只需要在咨询后根据范本填写即可,填写证据清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证据清单填写注意事项:
1、份数栏
请写明同类证据的份数;
2、页数栏
请写明第几页至第几页;
3、证据的来源栏
请写明证据的形成过程(何时何地何人与何人因何事如何形成该证据,证据的各部分分别由何人制作),以及证据的取得过程(证据持有人是如何取得该证据的),如一行不够写,可延写至下一行或更下一行;
4、证明的对象和内容栏
请写明该证据与本案的关联性,能够证明证据持有人在本案中的哪项主张,如一行不够写,可延写至下一行或更下一行。
5、证据清单后所附证据,请按证据清单的顺序排列,同类证据按时间先后或及内在逻辑顺序排列,并自行编页码,注明提交人名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2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告举证材料该如何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被告举证材料证明书写并提交的问题:在举证期限内,被告应根据自己提交的证据,制作好相关的证据目录,再向提交。证据清单一般是有范本的,您只需要在咨询后根据范本填写即可,填写证据清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证据清单填写注意事项:
1、份数栏
请写明同类证据的份数;
2、页数栏
请写明第几页至第几页;
3、证据的来源栏
请写明证据的形成过程(何时何地何人与何人因何事如何形成该证据,证据的各部分分别由何人制作),以及证据的取得过程(证据持有人是如何取得该证据的),如一行不够写,可延写至下一行或更下一行;
4、证明的对象和内容栏
请写明该证据与本案的关联性,能够证明证据持有人在本案中的哪项主张,如一行不够写,可延写至下一行或更下一行。
5、证据清单后所附证据,请按证据清单的顺序排列,同类证据按时间先后或及内在逻辑顺序排列,并自行编页码,注明提交人名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应该如何书写举证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应该如何书写举证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如何书写举证材料
按照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问题的格式列表。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5.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
6.证据材料为证人证言的,提供该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资格。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证人:因生理或精神原因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但有证据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作证时所被证明的事实发生当时其精神状态正常的除外;本案的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本案的代理人,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法律规定其他不得作为证人的人员。
7.证据材料有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由提供该证据材料的一方翻译成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证据材料的翻译,应由专门的翻译机构进行。
8.举证应当及时。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举证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9.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
(1)、
(2)、
(5)、(6 )项,当事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争议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是经过公证机关按照《公证法》规定的程序公证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免除证明该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真实合法的举证责任,除非对方当事人提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否则人民不得抛开公证证明,另以其他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0.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者行政诉讼原告或第三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经人民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并已提供调取证据材料的书面申请和有关线索的,由人民决定是否调查收集。
1
1.民事及行政诉讼中,在证据材料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保全。
二、举证要求
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或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当提交证据事实的顺序进行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并填写“证据目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3.当事人从有关单位、部门摘录证明材料,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出处、并有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部门加盖公章。
当事人以某一文件、材料的部分内容作为证据时,应提交该文件、材料的全部,以便全面审查。
4.当事人提交在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该国领事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相关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文。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交该中文译本的公证文书。
5.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提交证人的身份情况并应协助通知证人参加庭审。
三、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在举证原则方面以“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为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为辅。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提出了一定主张,该当事人就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是,对有的主张,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可申请人民调查收集。
根据有关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上述
(1)、
(3)、
(4)、
(5)、
(6)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举证材料怎么写,需要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举证材料如何书写 举证材料通知书 ______人民举证通知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你方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准许延期提供的,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你方认为原告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准许,你方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你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你方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二、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1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于起诉离婚材料怎么写?
对于起诉离婚材料应当写明:原告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法律依据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起诉的具体原因以及造成的不同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男朋友的舅舅在外地的一家公司上班,由于在上班期间不小心把自己的手弄伤了,申请的工伤认定也没有申请下来,准备从新申请,受伤手不属于工伤举证材料怎么写?
[律师回复] ______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你方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你方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你方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你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你方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2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怎样写举报诈骗罪犯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怎样写举报诈骗罪犯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离婚举证材料应该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举证材料应该如何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关于被告举证材料证明书写并提交的问题:在举证期限内,被告应根据自己提交的证据,制作好相关的证据目录,再向提交。证据清单一般是有范本的,您只需要在咨询后根据范本填写即可,填写证据清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证据清单填写注意事项:
请写明同类证据的份数
请写明第几页至第几页
3、证据的来源栏
请写明证据的形成过程(何时何地何人与何人因何事如何形成该证据,证据的各部分分别由何人制作),以及证据的取得过程(证据持有人是如何取得该证据的),如一行不够写,可延写至下一行或更下一行
4、证明的对象和内容栏
请写明该证据与本案的关联性,能够证明证据持有人在本案中的哪项主张,如一行不够写,可延写至下一行或更下一行。
5、证据清单后所附证据,请按证据清单的顺序排列,同类证据按时间先后或及内在逻辑顺序排列,并自行编页码,注明提交人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不属于工伤举证材料怎么写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