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资料收集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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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重婚罪资料收集的内容有:重婚婚姻办理的结婚证、以夫妻名义生活的照片、音频视频材料、双方的亲密短信等情况,这些都是可以作为重婚罪的证据提交到法院进行审查认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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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罪资料收集的内容有哪些?

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二、重婚的法律后果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

重婚罪的相关证据,可以由受害人起诉时向法院提交,但对于事实重婚的认定是比较复杂的,如果仅仅提交对方存在婚姻情或者出轨等方面的材料的,是不可以证明重婚罪的, 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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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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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学校内部资料的内容内容内容是不是学校内部人员自己编
[律师回复]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伤害事故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学校是否已经尽了教育、管理的职责;如果学校已经尽了教育、管理的责任,则可以免责;如果未尽教育、管理的职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
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
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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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业资料员工作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接收、发放及保管工程部的书函文件、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以及书籍等资料的收集、借阅和管理;签发、分发的工作要做到及时、到位,并注明收发时间。   2、管理施工现场的各种文件、资料、设计图纸等,建立项目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工程档案;负责与总包公司、监理方及公司有关部门的资料收发、借阅,并办理签收手续。   3、及时处理工程往来的报告、函件,并按工程项目与类别进行整理归档、列清目录;对资料、文件往来做好编号登记,经项目经理阅批后归档。   4、收集、建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文件、建筑材料与设备等资料。   5、负责工程部档案归类管理,认真做好合同编号、归档、分发,统计工程付款情况。   6、负责工程部工程预算、决算、结算、工程量计算清单等资料,以及招投标档案、技术、经济方面的签证资料的保管。   7、按建筑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馆的有关规定,收集、检查、核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会同公司其他部门将项目立项依据性批文、批复、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现场声像等档案资料进行汇总整理。   8、负责打字、复印及接听电话,接待来访人员并做好记录。   9、参加有关工程会议并做好记录工作。   10、对部门电子文档进行重点备案,避免出现因计算机问题造成重要文档丢失。  1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内务、文案工作。  1 2、完成公司及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集体
[律师回复] 一、集体合同的内容: 根据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8条规定,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报酬,包括水平、工资分配方式和支付办法等; 2、工作时间和休息:包括每天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天数,年休假及其他休息休假等; 3、福利:包括养老、医疗、死亡等待遇,职工住房、生活供应、保健和文化体育设施等; 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条件、安全设施、防护用品、职工健康检查等; 5、合同期限; 6、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7、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8、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9、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0、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集体合同的效力: 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 (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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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证据收集内容有哪些
1、行贿知情人的证言,行贿知情人的证言包括以下几方面:知情人与行贿人、受贿人的关系;行贿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金钱、财物的数量;行贿人行贿的原因,即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给予回扣、手续费的经济往来的情况。2、起获的贿赂赃款、赃物;3、犯罪嫌疑人用受贿钱款购买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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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集体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工作时间: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休息休假: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补充保险和福利: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奖惩: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裁员: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集体合同期限: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二、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员工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员工委托的其他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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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集体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工作时间: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休息休假: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补充保险和福利: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奖惩: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裁员: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集体合同期限;
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集体合同的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集体合同的内容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的内容,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更具体些还可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等。
1、劳动报酬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主要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主要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λ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即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λ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Χ;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8、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9、奖惩。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10、裁员。包括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1
1、集体合同期限。
1
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
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
4、一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
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二、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别规定
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订立;尚δ建立工会的用人单λ,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λ订立。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劳动行政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δ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λ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地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λ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λ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λ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执,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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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1、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2、收集证据要有目的,有计划。3、收集证据要客观、全面。4、收集证据要深入、细致。5、依靠群众与科学技术手段相结合。6.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注意保守秘密。7.证据必须及时固定,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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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的内容,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更具体些还可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等。
1、劳动报酬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主要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主要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员工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员工委托的其他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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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工作时间: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休息休假: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补充保险和福利: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奖惩: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裁员: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集体合同期限: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二、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员工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员工委托的其他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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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工作时间: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休息休假: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补充保险和福利: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奖惩: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裁员: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集体合同期限;
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集体合同应包含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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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λ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即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λ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Χ;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8、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9、奖惩。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10、裁员。包括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1
1、集体合同期限。
1
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
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
4、一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
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二、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别规定
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订立;尚δ建立工会的用人单λ,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λ订立。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劳动行政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δ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λ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地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λ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λ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λ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执,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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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业的内业资料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内业资料很多,根据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其内容是不一样的。就施工单位而言,进安全生产的资料,就很多。最好是把你所在的单位,如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等讲清楚,这样才有针对性,否则,那是一个浩瀚的工程。 1、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主要内容: 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表31012“安全管理”分项内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大体可分为以下十个方面: (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 ①现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如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工地质量安全员、设备员材料员、班组长以及生产工人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工地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以网络图的形式绘制。 ③施工生产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承包指标和明确各自应负的主要责任与奖罚事项。 ( 2)安全教育。主要包括: ①针对新入场职工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分为公司级、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车间)级、工地或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按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要求累计不少于50小时。 ②工人返岗安全教育。在春节、麦收、秋收时期,主要对民工队伍返岗时进行的安全教育。 ③变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④其它机动性安全教育和对职工的安全知识测验、考核。 ⑤安全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建立安全教育资料档案,在安全教育登记表上,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均应由本人签字。 ( 3)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 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首先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出有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单位工程的结构特点、总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条件、施工方法、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以及施工用电线路、电气装置设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等因素从十一个方面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1)基础作业;2)高处作业与脚手架搭设;3)施工用电与防护;4)起重吊装与垂直吊运;5)“四口”防护;6)“五临边”防护;7)施工机械的防护;8)工地临建设施与排水;9)防火、防爆措施;10)现场文明施工与管理;11)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②绘出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③特殊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例如,对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用电设备总容量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1)现场勘探;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5)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接线系统图;6)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此外,对于深基础工程、高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大型设备构件安装工程等也应单独编制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应抓住要害,全面、具体、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经讨论定稿后应报上级主管技术领导审查盖章才有效。 (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从工程开始到工程结束,按进度及作业项目由负责施工的工长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交底。安技措施内容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向班组和操作人员交底,采取口头与书面交底相结合,并有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书上签字。 (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凡是特种作业的人员(如电工、架子工、焊工、卷扬机司机或施工升降机司机、塔吊司机、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工、锅炉与压力容器操作工等)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其操作证复印件与花名册(登记表)和考核复验资料等一并存入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 6)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①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记录,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措施实行“三定”落实(定措施内容、定完成时间、定执行人),整改情况应有复查记录;项目部应及时向上级检查部门写出整改反馈报告。 ②以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作为定期检查评分标准,将七个分项安全检查评分表评出的分数汇集到单位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有缺项的要进行换算,最后评定达标等级,写出评语及整改意见;检查部门及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均应签名。 ③对施工用电、塔吊、垂直运输等起重设备、受压容器、临建设施,以及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与安装,应在使用前组织进行检查验收,认真填写各项检查验收表,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才准投入使用。 ④一切有关安全检查、评分、验收、整改、复查返馈、测试、鉴定等项资料均应分类、及时、准确地整理归入档案。 ( 7)班前安全活动。主要包括: ①施工工地及班组均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安全活动情况应有记录。 ②班组长在班组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要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与遵章守纪的教育,带领组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自查及工序交接互检,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作出日记。记录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填写。 ③工地施工安全活动工作日记,主要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记载;工地上当天的安全活动情况,如班前安全教育与安全措施交底,对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的处理,事故的分析统计及安全奖罚情况等均应真实地记录下来。 ( 8)遵章守纪。 对工地职工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表彰奖励的资料及违章违约人员的典型事例,批评教育与处罚的资料均应归类存入档案。 ( 9)工伤事故处理。 工地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工伤事故登记台帐应每月据实填写,如无事故发生也须填写“本月无事故”;若有工伤事故,应如实填写,及时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根据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填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或事故登记表与复工报告单。 ( 10)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工地应有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要求,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构件、设备、材料堆放,现场整洁、污水排放,工地防火设施、环境卫生、现场平面布置、文明施工等的状态,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安全色标和安全操作规程牌的数量与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的情况,均应通过检查作出评价,分别统计,写出资料归入档案。 2、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工程项目部(或工地)应建立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2)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 3)安全教育制度; ( 4)安全技术措施交度; ( 5)安全奖惩制度; ( 6)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 7)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 8)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 9)工地安全生产纪律; ( 10)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1)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以上各项制度内容连同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文件,均应一并纳入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安全管理制度应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现场如能积累和整理出一套完善、标准、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资料,就能全面反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及基层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基层领导与职工才能在安全生产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章可循、有令可行。这项工作如能引起重视并认真做好,对于指导和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大体分为硬件管理和软件管理两个方面。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属于硬件管理的范围;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体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安全保证体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管理资料属于软件管理的范围。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资料,应视为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的一部分,安全管理资料是企业实施科学化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加强科学化安全管理起着考核和指导的作用,同时也是有关法规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反映了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情况。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的过程,就是实施预测、预控、预防事故的过程。因此,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建档的管理工作,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资料员共同负责。搜集资料与现场检查评分的工作主要由安全员负责;资料整理分类与建档管理的工作,主要由资料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资料员都应具备基本的安全管理知识,熟悉安全管理资料内容,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如实地记载、整理和积累相关安全管理资料,做到及时、准确、完善;并做到与施工进度同步相结合,与施工现场实况相结合,与部颁规范标准要求相结合。只有把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得全面、细致、严谨、可行、具有针对性并使之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运用于施工过程之中,才能有效地指导安全施工,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达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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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内业资料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内业资料很多,根据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其内容是不一样的。就施工单位而言,进安全生产的资料,就很多。最好是把你所在的单位,如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等讲清楚,这样才有针对性,否则,那是一个浩瀚的工程。 1、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主要内容: 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表31012“安全管理”分项内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大体可分为以下十个方面: (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 ①现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如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工地质量安全员、设备员材料员、班组长以及生产工人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工地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以网络图的形式绘制。 ③施工生产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承包指标和明确各自应负的主要责任与奖罚事项。 ( 2)安全教育。主要包括: ①针对新入场职工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分为公司级、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车间)级、工地或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按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要求累计不少于50小时。 ②工人返岗安全教育。在春节、麦收、秋收时期,主要对民工队伍返岗时进行的安全教育。 ③变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④其它机动性安全教育和对职工的安全知识测验、考核。 ⑤安全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建立安全教育资料档案,在安全教育登记表上,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均应由本人签字。 ( 3)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 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首先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出有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单位工程的结构特点、总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条件、施工方法、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以及施工用电线路、电气装置设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等因素从十一个方面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1)基础作业;2)高处作业与脚手架搭设;3)施工用电与防护;4)起重吊装与垂直吊运;5)“四口”防护;6)“五临边”防护;7)施工机械的防护;8)工地临建设施与排水;9)防火、防爆措施;10)现场文明施工与管理;11)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②绘出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③特殊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例如,对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用电设备总容量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1)现场勘探;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5)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接线系统图;6)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此外,对于深基础工程、高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大型设备构件安装工程等也应单独编制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应抓住要害,全面、具体、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经讨论定稿后应报上级主管技术领导审查盖章才有效。 (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从工程开始到工程结束,按进度及作业项目由负责施工的工长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交底。安技措施内容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向班组和操作人员交底,采取口头与书面交底相结合,并有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书上签字。 (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凡是特种作业的人员(如电工、架子工、焊工、卷扬机司机或施工升降机司机、塔吊司机、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工、锅炉与压力容器操作工等)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其操作证复印件与花名册(登记表)和考核复验资料等一并存入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 6)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①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记录,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措施实行“三定”落实(定措施内容、定完成时间、定执行人),整改情况应有复查记录;项目部应及时向上级检查部门写出整改反馈报告。 ②以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作为定期检查评分标准,将七个分项安全检查评分表评出的分数汇集到单位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有缺项的要进行换算,最后评定达标等级,写出评语及整改意见;检查部门及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均应签名。 ③对施工用电、塔吊、垂直运输等起重设备、受压容器、临建设施,以及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与安装,应在使用前组织进行检查验收,认真填写各项检查验收表,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才准投入使用。 ④一切有关安全检查、评分、验收、整改、复查返馈、测试、鉴定等项资料均应分类、及时、准确地整理归入档案。 ( 7)班前安全活动。主要包括: ①施工工地及班组均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安全活动情况应有记录。 ②班组长在班组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要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与遵章守纪的教育,带领组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自查及工序交接互检,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作出日记。记录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填写。 ③工地施工安全活动工作日记,主要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记载;工地上当天的安全活动情况,如班前安全教育与安全措施交底,对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的处理,事故的分析统计及安全奖罚情况等均应真实地记录下来。 ( 8)遵章守纪。 对工地职工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表彰奖励的资料及违章违约人员的典型事例,批评教育与处罚的资料均应归类存入档案。 ( 9)工伤事故处理。 工地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工伤事故登记台帐应每月据实填写,如无事故发生也须填写“本月无事故”;若有工伤事故,应如实填写,及时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根据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填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或事故登记表与复工报告单。 ( 10)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工地应有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要求,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构件、设备、材料堆放,现场整洁、污水排放,工地防火设施、环境卫生、现场平面布置、文明施工等的状态,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安全色标和安全操作规程牌的数量与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的情况,均应通过检查作出评价,分别统计,写出资料归入档案。 2、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工程项目部(或工地)应建立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2)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 3)安全教育制度; ( 4)安全技术措施交度; ( 5)安全奖惩制度; ( 6)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 7)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 8)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 9)工地安全生产纪律; ( 10)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1)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以上各项制度内容连同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文件,均应一并纳入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安全管理制度应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现场如能积累和整理出一套完善、标准、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资料,就能全面反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及基层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基层领导与职工才能在安全生产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章可循、有令可行。这项工作如能引起重视并认真做好,对于指导和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大体分为硬件管理和软件管理两个方面。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属于硬件管理的范围;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体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安全保证体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管理资料属于软件管理的范围。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资料,应视为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的一部分,安全管理资料是企业实施科学化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加强科学化安全管理起着考核和指导的作用,同时也是有关法规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反映了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情况。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的过程,就是实施预测、预控、预防事故的过程。因此,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建档的管理工作,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资料员共同负责。搜集资料与现场检查评分的工作主要由安全员负责;资料整理分类与建档管理的工作,主要由资料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资料员都应具备基本的安全管理知识,熟悉安全管理资料内容,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如实地记载、整理和积累相关安全管理资料,做到及时、准确、完善;并做到与施工进度同步相结合,与施工现场实况相结合,与部颁规范标准要求相结合。只有把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得全面、细致、严谨、可行、具有针对性并使之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运用于施工过程之中,才能有效地指导安全施工,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达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内业资料员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内业资料员的职责: 1、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接收、发放及保管工程部的书函文件、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以及书籍等资料的收集、借阅和管理;签发、分发的工作要做到及时、到位,并注明收发时间。 2、管理施工现场的各种文件、资料、设计图纸等,建立项目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工程档案;负责与总包公司、监理方及公司有关部门的资料收发、借阅,并办理签收手续。 3、及时处理工程往来的报告、函件,并按工程项目与类别进行整理归档、列清目录;对资料、文件往来做好编号登记,经项目经理阅批后归档。 4、收集、建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文件、建筑材料与设备等资料。 5、负责工程部档案归类管理,认真做好合同编号、归档、分发,统计工程付款情况。 6、负责工程部工程预算、决算、结算、工程量计算清单等资料,以及招投标档案、技术、经济方面的签证资料的保管。 7、按建筑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馆的有关规定,收集、检查、核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会同公司其他部门将项目立项依据性批文、批复、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现场声像等档案资料进行汇总整理。 8、负责打字、复印及接听电话,接待来访人员并做好记录。 9、参加有关工程会议并做好记录工作。 10、对部门电子文档进行重点备案,避免出现因计算机问题造成重要文档丢失。1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内务、文案工作。1 2、完成公司及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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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报案材料范文的相关内容?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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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工伤认定证明材料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工伤认定申请,除应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和指定或者抢救的医院、医疗机构初次治疗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外,还应提交相关工伤认定证明材料范本。
1、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
2、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应提交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3、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提交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因公外出和人民宣告死亡的证明;
6、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7、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相关知识】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三)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四)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2、属于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宣告死亡的裁定书;
3、属于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4、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
(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直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工会组织也可代表工伤职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以上款方式提出申请的时限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时限顺延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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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判定证明材料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工伤认定申请,除应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和指定或者抢救的医院、医疗机构初次治疗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外,还应提交相关工伤认定证明材料范本。
1、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
2、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应提交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3、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提交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因公外出和人民宣告死亡的证明;
6、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7、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相关知识】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三)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四)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2、属于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宣告死亡的裁定书;
3、属于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4、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
(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直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工会组织也可代表工伤职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以上款方式提出申请的时限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时限顺延十五日。
病历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病历资料分为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两种类型: 1、客观性病历资料: ①门诊病历; ②住院志; ③体温单; ④医嘱单; ⑤化验单(检验报告); 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⑦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⑧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⑨病理资料; ⑩护理记录。 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医疗机构有提供复制病历的义务。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2、主观性病历资料: ①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②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③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④会诊意见; ⑤病程记录。 患方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 患者有复印或者复制客观性病历、封存主观性病历(可以封存病历资料的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的权利;也有妥善保管门诊手册、不得抢夺病历资料的义务,以及在复印、复制病历时缴纳工本费的义务。 医疗机构有妥善保管门(急)诊病历(医疗机构建有的门(急)诊档案的)和住院病历的义务。 医生有自主制作病历的权利;但也有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病历的义务,不得对病历进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的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 吊销其执业证书);以正确的方式修改病历中的错字的义务(应当用双划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迹);因抢救急危患者未 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护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的义务。
病历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病历资料分为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两种类型: 1、客观性病历资料: ①门诊病历; ②住院志; ③体温单; ④医嘱单; ⑤化验单(检验报告); 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⑦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⑧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⑨病理资料; ⑩护理记录。 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医疗机构有提供复制病历的义务。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2、主观性病历资料: ①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②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③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④会诊意见; ⑤病程记录。 患方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 患者有复印或者复制客观性病历、封存主观性病历(可以封存病历资料的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的权利;也有妥善保管门诊手册、不得抢夺病历资料的义务,以及在复印、复制病历时缴纳工本费的义务。 医疗机构有妥善保管门(急)诊病历(医疗机构建有的门(急)诊档案的)和住院病历的义务。 医生有自主制作病历的权利;但也有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病历的义务,不得对病历进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的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 吊销其执业证书);以正确的方式修改病历中的错字的义务(应当用双划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迹);因抢救急危患者未 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护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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