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47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二、放弃继承权注意事项
1、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
2、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
3、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放弃。
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法定继承顺序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的范围是和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放弃继承权的,就像有的时候当事人自己已经无法偿还相关的债务,可能当时做出的放弃继承权的决定只是为了避免偿还债务,如果自己没有负债,是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的话,放弃继承权就不需要替被继承人还债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