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罪严重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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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旭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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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罪肯定是属于比较严重的情形,一般对于此罪只要构成立案的标准就会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组织播放还有组织制作的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罪严重吗?

一、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罪严重吗?

传播淫秽物品是属于很严重的情形,传播淫秽物品罪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立案标准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数量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传播淫秽物品就是传播国家禁止的书刑以及还有录像,对于此行为是很容易造成公民的身心健康,只要造成影响必定就会承担刑事的责任,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决,一般严重者就会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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