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写辞职报告。
如果你写了辞职报告,用人单位就不会根据你在企业工作的年限给你任何经济补偿了,如果你不写,用人单位需要根据现在的合同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且劳动薪酬待遇不能低于当前合同的薪酬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就需要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续签的劳动合同中的薪酬待遇,不低于你现在劳动合同中的薪酬待遇,你又不续签,那么你也不会得到任何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这类用人企业还应积极的赔偿这类劳动者的损失,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进行相关的赔偿。如劳动者没有得到相关的赔偿时,可以与劳动监察单位进行相关的举报,办理这类劳动纠纷。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